房产继承中常见法律问题,这篇文章全有了!

中国人历来有房子情结,自古就把房子当成安身立命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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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历来有房子情结,自古就把房子当成安身立命之所。《汉书·元帝纪》说:“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有了房子就有了依托,生活就有了最基本的保障。

那么,房产继承中都存在哪些常见的法律问题?以下10条可供参考。

01

房屋继承是什么?

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有一些房产是不能继承的,具体包括: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产权的房屋、违章搭建的房屋、超过最长保护时效的房产、权利人生前已经赠与且去世前未撤销的房产。

02

房屋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

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

03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遗产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假如夫妻一方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在世一方、子女和父母,此时,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在继承之后死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可以从其父母那里继承相应份额,此时,夫妻中在世一方对遗产的所有权就不完整。

04

房产继承需要立遗嘱吗?

财产的继承除法定继承以外,还有遗嘱继承,而且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的财产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法定继承。

因此,对于房产继承,最好提前立好遗嘱,以免继承时出现混乱。

05

如何设立一份有效遗嘱?

一份有效的遗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主体合法、客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

主体

遗嘱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且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即使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客体

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处分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或完全不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则该遗嘱就要部分或全部无效。

内容

形式

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等五种形式。

06

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间

是否享有一样的继承权?

《继承法》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此,在房产继承时,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间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07

“孝顺”程度是否影响遗产分配?

现实生活中,各个子女对老人尽到的赡养义务有多有少,在老人去世时,尽到赡养责任的和未尽赡养责任的子女之间往往会因为房屋等遗产分配产生重大分歧。

根据继承法,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08

农村宅基地能够继承吗?

《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不属于公民个人,也不在遗产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对宅基地没有所有权,但是有使用权。由于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可以被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的是房屋和房屋所在宅基地的使用权。

不动产权不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也包含土地使用权,在农村是宅基地使用权,在城市是建设用地使用权。

09

房屋继承参照什么原则分割?

遗产分割要坚持两个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由于房产属于不宜分割遗产,强行分开割,会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或者生产经营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10

房产继承者出现矛盾怎么办?

房产继承是很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由于牵涉到感情与亲人,往往处理起来十分棘手。此时,明确法律上的权利和背后的道理,处理起继承问题就能做到有章可循。

上一篇:房产证到底该写谁的名字?5种选择,5种不同的法律后果

THE END
1.房产继承怎么分割房产继承分割如下: 一、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二、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约定继承; 三、无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1.共有 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共同共有是继承人对房产平等的、不分份额的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2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786530.html
2.房产继承后如何处理各自份额买房然后根据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份额或遗嘱规定的份额,将房产价值按比例划分给各继承人。在处理各自份额时,https://www.fang.com/ask/ask_52039414.html
3.房屋继承人的顺位及继承份额分配规则一、房屋继承人的顺位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继承人的顺位依次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意味着在房屋继承中,首先应该由配偶继承,如果没有配偶,则由子女继承,再没有子女的情况下,由父母继承,以此类推。 二、继承份额的分配规则 https://www.jiwu.com/baike/76575.html
4.产生分歧,申沪律师释法明理助委托人顺利继承50%房产份额!一套房,两份遗嘱,引发了继母与继子之间的纠葛。为何朱老爷子手握遗嘱,却也无法继承应有的房产份额。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看申沪律师巧妙介入,充分释法明理助委托人顺利继承50%的房产份额! 原来朱老爷子有兄弟一人,即哥哥朱某。父母在两兄弟幼时便离异,两兄弟随父亲生活,后父亲再续弦与刘某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https://zhuanlan.zhihu.com/p/695276149
5.遗产房产继承过户问题继承的办理 1.为什么需要先办理继承? 这与我国现行的《继承法》相关规定有关系。 房主去世之后,遗留下来的房产份额要由继承人继承。但是,继承人是谁、有多少个、各自继承多少,这些问题都不是由房产过户管理部门(现在叫“不动产登记中心”)所能确定和解决的。但是,以上问题不确定,不动产登记中心是不敢、也不能办理http://www.jzlawzx.com/zmt/24900.html
6.没有法定继承人,房产该归谁?遇到没有遗嘱、没有继承人的遗产怎么办?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遗产管理人被诉案件。法院依法确认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认为原告赵女士起诉民政局符合法律规定,从道德层面肯定和鼓励赵女士对无法定扶养义务的侄子的自愿扶助行为,依法判决赵女士继承侄子名下房屋全部份额。我国设立遗产管理人制度的立法目的,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3/07/id/7426130.shtml
7.南京共有房屋继承分割成功折价归并析产完毕庄荣华律师本案中,双方一致认可被继承人E去世后遗留有诉争房产及车辆,上述遗产由A占有5/8的份额,由B占有1/8的份额,由两被告共同占有1/4的份额,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因诉争房屋及车辆均由原告实际占有并使用,且原告主张分割,故法庭认定诉争房屋及车辆归原告所有为宜,原告按照份额比例支付两被告房屋折价款340835.1元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6860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