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评估的总价值不同,房屋评估费用的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1.总价值在100万以下的部分:评估费按照房产总价值的5%进行收取。
2.总价值在100万-1000万之间的部分:1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2.5%进行收取。
3.总价值在1000万-2000万之间的部分:1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1.5%进行收取。
4.总价值在2000万-5000万之间的部分:2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0.8%进行收取。
5.总价值在5000万-8000万之间的部分:5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0.4%进行收取。
6.总价值在8000万-10000万之间的部分:8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0.2%进行收取。
7.总价值超过10000万的部分:10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0.1%进行收取。
二、资产评估收费的原则和管理办法
1.房屋评估费收费一般依据帐面原值,没有帐面原值或没有作价入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帐的资产可以按评估值计算。
2.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机构、个人委托评估,参照国际惯例由评估机构自定收费标准,并应收取等额外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结算。
4.各级物价部门应加强资产评估收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予以查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
房屋评估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标准根据房产总价值的不同范围而定。资产评估收费的原则是谁委托谁付费,同时要加强监督和管理,防止乱收费的情况发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