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将男方婚前房产赠与女方但尚未过户,离婚时男方可否要求撤销该赠与?钱慧云律师律师文集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关于《婚内财产协议》中涉及房屋权属约定部分,因该房产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双方达成协议后,并未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现要求予以撤销,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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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蔡某、周某1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周某2。双方于2019年1月8日签订“夫妻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甲方周某1,乙方蔡某,双方经友好协商,对现有财产归属达成以下意见……4.位于沈阳市和平区房屋:房屋不动产权利登记人为周某1,房屋对应的不动产所有权证号为:辽(2017)沈阳市不动产权第XXX号……双方经过谨慎考虑,一致同意将上述所列财产第1项至第4项归乙方所有……。

双方自述2020年4月双方分居。蔡某曾起诉周某1离婚,法院于2020年5月作出4657号民事判决,驳回蔡某诉请。

现蔡某再次起诉周某1离婚,起诉请求:1.判令蔡某与周某1离婚;2.判令婚生女儿周某2归蔡某抚养,由周某1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3.判令周某1名下的房屋(位于···)蔡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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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判

一审判决:

综上判决:一、蔡某与周某1离婚;二、蔡某与周某1的婚生女周某2由蔡某抚养,周某1每月向蔡某给付子女抚养费2,000元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三、登记在周某1名下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号(建筑面积92.26平方米)归蔡某单独所有;四、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

二审期间法院查明:登记在周某1名下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的涉案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日期为2017年3月15日,购买价值为67万元,首付170,519元,双方均认可该房屋现价值为250万元,婚后还贷453,927.4元。

综上判决如下:一、维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1)辽0102民初1043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蔡某与周某1离婚;第二项即:蔡某与周某1的婚生女周某2(2020年1月17日出生)由蔡某抚养,周某1每月向蔡某给付子女抚养费2,000元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

二、变更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1)辽0102民初10433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登记在周某1名下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归蔡某单独所有。”为:登记在周某1名下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归周某1单独所有,周某1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蔡某支付房屋婚后还贷及房屋增值补偿款846,87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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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婚内夫妻财产协议有效吗,夫妻婚内房产约定协议有效吗那么夫妻财产协议该怎么写,才能有效避免协议目的的落空呢?上海专业离婚律师,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千万不要只做口头约定。很多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就来咨询,说双方口头约定了房屋、汽车等财产的权属是否有效。这个问题其实不用咨询就知道了,也没有证据证明有约定。根据中国《民法典》法规,该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https://law.iask.sina.com.cn/jx/sh/87syJkxdtIat.html
3.老公写协议房产归我有效吗律师普法老公写协议房产归我有效吗 普法内容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情况下签定的婚内财产协议,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对签约的双方都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https://www.110ask.com/tuwen/14803362698507995496.html
4.婚内财产协议有效么?婚礼纪因为婚内财产协议是在离婚正常的时候双方签署,里面有对于两人的共有财产、孩子的抚养权等等事宜进行了处置,因此两人离婚,将按照这份协议的内容进行分配,避免纷争。那么,大家会疑问婚内财产协议到底是否有效呢? 一、婚内财产协议有效么? 因为婚内财产经双方协议,如果没有经过公证,但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协议时没有发生违法的https://www.hunliji.com/bai_ke/detail_32585/
5.最高院法官:夫妻婚内关于房产权属的约定,具有对抗房屋登记的效力非经登记不得处分,是为维护物权的归属秩序,保障交易安全,旨在限制物权变动的混乱无序状态,法律将不得处分的范围限定于可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行为,如所有权的让与、赠与,用益物权或担保物权的设立。不会引起物权变动的债权行为则可为之,如签订房产的出租协议。非基于法律行为而为的不动产变动并非当事人的处分行为,自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6185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