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出售共有房屋,一方卖房后不给款怎么办钱慧云律师律师文集

【导读】人们常有这样一种误解,认为房屋产权证上所写是谁的名字房屋即是属于谁的,这是对法律的错误理解。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权属登记只是形式上的要件,并不能简单地认定为房屋的权属。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首付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婚后共同还贷,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分割按份共有。为了避免卖房人不给款的情形出现,要求买受人将购房款分别打到共有人各自的账户,从而保护另一方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分析】

双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离婚后房产归男方卖房时女方竟私吞钱款

张某和李某属于大学在交往毕业即结婚的幸福一对,由于工作原因毕业后均想留在北京,双方家里商量提出双方父母出首付为俩人在北京买套小房子。经过协商,购买了位于通州区某处1201号房屋,首付款70万元,其中含张某父母的50万元,李某父母的20万元。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贷款由张某按月转入还款账户。

买方支付首付后,张某联系李某把收到的购房款转给自己。李某告诉张某房屋登记在她名下,就是她的房子,和张某无关,之后张某再也联系不上李某。这个时候张某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能否解除合同呢?

【律师解读】

上述案件中,李某称房屋登记上是她的名字,房屋即属于她的,这是错误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不能作为房屋权属认定。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权属登记只是形式上的要件,并不能简单地认定为房屋的权属。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分割按份共有。

即房屋原属于张某和李某的共同财产,双方分手后约定房屋产权已归张某所有。

在这种情况下,张某能否解除合同呢?张某作为1201号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出售房屋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李某和买方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张某亦知情且认可,因此在买方不存在违约的情况,张某没有理由解除买卖合同。

那么张某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呢?律师建议,如果张某和李某协商不成,张某可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按照《房屋处理协议》的约定履行,返还出售1201号房屋的购房款,并赔偿其损失。

【关于出售共有房屋】

婚姻律师专业意见,最好在与买受人签订合同时,约定清楚,按照共有人所占的份额,要求买受人将购房款分别打到共有人各自的账户,避免出现以后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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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得到房子的一方无法拿去补偿款给另一方应该如何处理得房人拿不出补偿款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进行分割。对于夫妻共有房产这样难以分割的不动产,则主要是由房产评估机构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后,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通常是房屋价格的一半。但在实际生活中,拥有房产的人并不一定非常富裕。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4/0701/21/15576052_391315313.shtml
2.离婚后得到房子的一方无法拿去补偿款给另一方应该如何处理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进行分割。对于夫妻共有房产这样难以分割的不动产,则主要是由房产评估机构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后,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通常是房屋价格的一半。但在实际生活中,拥有房产的人并不一定非常富裕。 https://m.haolvshi.com.cn/ztw/0-69159.html
3.最高院法官解答: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5个热点难点问题(含民法典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或其他形式确定补偿金,一方起诉要求支付该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方履行后反悔,主张返还已支付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亦不予支持。但合法配偶起诉主张返还的除外。 有人认为,如果一方故意隐瞒已婚身份,另一方得知后要求结束双方关系,一方自愿给另一方打欠条表示补偿之意,https://www.wxrb.com/doc/2022/05/05/168142.shtml
4.离婚房子归女方但女方没钱给男方怎样解决综合法律1. 分期付款:双方可以商议将支付男方的份额分期实施。女方可以与男方达成协议,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分期款,直到男方的份额全部偿还为止。 2. 贷款协议:女方可以考虑向银行贷款,以支付男方的份额。女方是不是有资格获得贷款取决于她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假如她合贷款标准,可以选择贷款来支付男方的份额,并依照贷款协议实施https://www.hezegd.com/lawnews/zh/129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