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房子赠送给别人怎么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四)分割、合并协议;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八)其他必要材料。
二、赠与的房子可以要求返还吗
首先,赠送房产后,如果出现了以下几种法定情形的,可以按法定撤销返还: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亲近属,比如女婿为拿到岳父家的财产,不惜伤害其小舅子。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赠与合同中约定有其他义务的,那么便要在收受赠与时履行相应义务,否则的话赠与人就可以拿回房子。
其次,未出现有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1、按规定,房子属于不动产,需要办理产权登记,否则不能明确为其所有。所以,如果双方未履行赠与合同,未办理产权登记,那么赠与未生效。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如果具有该性质,那么将不能要求返还。
3、按规定,赠与合同需要进行公证,所以未进行公证的房子,赠与人即可以行使撤销权。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将房屋赠与他人的,要签订赠与合同,签订赠与合同后,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共同申请房屋过户登记,申请时要提交赠与合同、房产证等材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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