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子女可否依据该协议主张房屋所有权?

案情:王女与张男于2011年6月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张红(4岁)由王女抚养,并约定将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一套营业房赠与给女儿张红,过户到张红名下。嗣后,王女多次催促张男履行协议,张男表示即使过户也只能待张红18周岁以后。2012年10月,张红为原告(法定代理人王女)起诉被告王女、张男,要求确认房屋归原告所有,两被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分歧:本案在审理中,存在以下三种意见:

第一观点认为,赠与不仅是单独的财产给予而且也是义务,属于具有道德义务的赠与,不可撤销,可以认定赠与合同生效。

理由是:两被告离婚协议中,将两人共有的财产(营业房一套)的所有权过户到原告张红名下,是一种赠与行为。虽然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但赠与行为是夫妻一方对未成年子女的单独行为;赠与标的也是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身份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转换于赠与人与受赠人法定代理人之间,这一身份的转换促成了赠与人和受赠人完成一致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同时,因为该赠与具有道德义务不可撤销,且应当转移所有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父母离婚时将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赠与给子女,用于子女的抚养,这就使得该赠与不仅是单独的财产给予而且也是义务,属于具有道德义务的赠与,不可撤销。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和第一百八十八条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第二观点认为,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约定将房产赠与给子女,是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一种分割方式,不是夫妻双方单纯的赠与行为,具有身份属性和目的性,因此,原告的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第三观点认为,两被告协议离婚时,约定将营业房过户到原告张红名下。至今两被告未能将房屋过户,表明赠与的标的物所有权并未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由于两被告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实际上行使了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原告的请求不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受赠人享有交付请求权的情形。因此,原告要求两被告将房屋过户到其名下,与法无据,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八条,可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评析: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主要理由如下: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原告所有的房屋赠与自己子女的行为,该种行为是否有效?

THE END
1.能否收回赠给未成年子女的房屋第一种意见认为,赠与合同不成立。曾某虽然在离婚协议中同意将自己应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的儿子,但是儿子并没有在协议中签字。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同意接受的合同。儿子没有表示同意,则赠与合同未成立,房子第二层有一半的产权仍然属于曾某。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11/id/1150855.shtml
2.房产能过户给未成年子女吗专家导读 一般来说,房产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子女的。但唯一的前提就是该未成年子女要满八周岁以上,这个房产过户可以视作是父母对其的赠与,不用再专门去办其他手续,如果过户给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则需要在房产证上加上监护人的名字。 房产能过户给未成年子女吗 1、房产能过户给未成年子女。房产可以过户给八周岁以上的未https://mip.64365.com/zs/1371002.aspx
3.房产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子女吗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条件→摘要:很多父母为了能给孩子提供更好地条件,会努力赚钱给孩子买房买车,打点好一切,解决孩子成年后的经济和生活压力。一些父母会选择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自己的子女,但如果孩子还未成年,可以过户吗?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就来一起详细了解下。 https://www.maigoo.com/goomai/253377.html
4.父母能否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父母是房产的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父母双方共同签字后,可以把自己的房产赠与未成年的子女。http://www.loupan.com/ask/1204888.html
5.房屋赠与协议模板9篇甲方(赠与人):___,身份证号:___,住址:___。 乙方(受赠人):___,身份证号:___,住址:___。 就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事宜,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赠与房屋基本情况 1、座落于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2、赠与房屋的房产证号为___。 3、房屋平面图及其https://www.liuxue86.com/a/4513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