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个部委释放出加快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的信号,与此同时,多方消息显示房地产税立法进程将加速,年底前可能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
年底前有望公布房地产税法草案
“从目前各方表态来看,房地产税立法有望加快,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进展安排,房地产税也有望提前审议。”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指出。
据了解,个人所得税法与房地产税法一样,于今年4月被列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备审议项目,而非初审项目。但是,今年6月,同样列为预备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就已提交初审并于近期通过。
房地产税究竟何时出?今年8月,《经济观察报》援引接近税法系统的深喉的消息称“房地产税今年一定会跟大家见面”。
“现在市场上议论纷纷,按照工作安排,房地产税已提上立法日程,但是何时启动审议还要等待官方公布。只有等人大一审之后,房产税草案才会公布,征求社会意见。”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财政部原财政科学研究经济所所长贾康说道。
8月28日,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表示,下半年做好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其中在扎实有效推进三大攻坚战方面提出,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同日,财政部部长刘昆亦指出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不过,早在今年3月,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小组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原部长、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曾透露,房地产税立法草案预计今年进行首次审议。
“房地产税法与个人所得税法还略有不同,个人所得税法是修法,房地产税是立法。是否可以提速到今年审议还没有官方消息。”贾康补充道。
但澎湃新闻采访的大部分行业内人士和专家认为,房地产税法还是存在了颇多值得讨论的问题仍未统一意见。
“所以,推出房地产税立法,一定要慎之又慎,积极之外更要稳妥,不能‘萝卜急了不洗泥’。”刘俊海说。
政府发言频繁释放提速信号
不过,可以看到的是,今年以来,监管层对房地产税频频表态。
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张业遂在人大首场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任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总理李克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这也是自2013年中央提出对房地产税进行立法后,“房地产税”第二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
史耀斌表示,房地产税作为一个世界通行的税种,有一些共性的制度安排,其中包括:对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税;均有一些税收优惠;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
史耀斌指出,“房地产税的作用主要是调节收入分配,特别是个人财富的集聚,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同时,筹集财政收入,用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
3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其表示,2018年将继续加强立法工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研究制定房地产税法。
此次,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再次谈及兼顾税收调控和收入功能,逐步优化税制结构深入推进增值税改革,构建更加公平简洁的税收制度,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房地产税法被列入预备审议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在2018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中提及: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完善法律制度。研究制定房地产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