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局嘉定区分局征收大厅一角
税务干部上街设立咨询点,宣传税法
面貌一新的戬浜税务所
编者按:
税务偷逃税案件举报热线:59912995
59915995
江泽民关于《领导干部税收知识读本》的批语
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提高对税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税收工作。要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税,更好地发挥税收在筹集国家收入和实施宏观调控中的职能作用。
我希望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认真学习税收知识,熟悉税收政策、税收法规和税收业务,深入研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宏观经济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落空的“如意算盘”
外商利某,在M镇投资开设了一家独资企业,经营皮革制品及皮化剂,生意不错。开始,他尚能遵守我国的税收法规,依法纳税,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一次偶然的机会,利某结识了L村“发展中心”的负责人张某,L村是个“穷村”,为了尽快改变村里的落后面貌,迫切需要引进外资。当利某听说L村有一家福利企业,享有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时,利某心中窃喜:“真是一次发财的良机。”立即与张某签订了“挂靠”协议:自1997年10月1日起,利某每年定额上交L村“发展中心”14万元的“厂房租赁及残疾人补助金”——简称“挂靠费”。这时,利某又成了该福利企业的分支机构——皮化制品厂的投资人和经营者。
新厂成立后,由于政策优惠,利某的生意越做越大,盈利也十分可观。他生产的皮化剂,工艺流程非常简单,把几种化工原料加水后经高速发泡搅拌机搅和后就成为“皮化处理剂”,能使皮革提高档次,提高售价。因此皮化剂的“成本”只占售价的三成,利润很高。尽管有如此高的利润,利某仍不满足,尤其是他对14万元的“挂靠费”,耿耿于怀,认为“不值得”,“吃了亏”,处心积虑要把这笔“损失”捞回来。
如此容易地发了财,利某也有点心虚,他深知上海税务机关稽查手段的厉害,便偷偷地把一笔笔巨款汇往南方某城市,帐上没有钱,税务机关对他就没有办法。案发时,帐面资金仅剩28万元。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出逃的资金终须“吐”回来,在有关方面的大力配合下,税务机关立即在利某两家企业中扣缴纳税保证金68万元,其余的也在一笔笔追回来。
(佳洁)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
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取得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按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依20%的比例税率计征。
三、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以结付利息的储蓄机构为扣缴义务人,实行代扣代缴。
五、从1999年11月1日起征收。
有关个人所得税知识问答
1.劳务报酬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为收入减除800元费用的的余额;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为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
二、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三、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2.利息、股息、红利和偶然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收入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3.纳税义务人偷税、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税款的,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答:纳税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让,在帐簿上多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所偷税款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所偷税款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除追缴其所偷税款外,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偷税数额不满一万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个人住房出售有关税收规定
一、个人销售(转让)自有普通住房,从1999年8月1日起,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款(即按5%综合征收率征收的税款或保证金)。
二、个人在1999年8月1日前已出售的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并交纳了5%纳税保证金,目前尚未清算保证金的,仍按原规定清算执行;8月1日以后出售的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交纳的纳税保证金可凭出售发票和交易过户审核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三、个人在1999年8月1日前已出售的普通住房(除已购公有住房)在交纳了5%的综合税款后,可由税务机关开具出售发票;在8月1日后出售的,可免征5%综合税款,并可由税务机关开具出售发票。
四、个人出售花园住宅,应按5%综合征收率征收税款,由个人在出售花园住宅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房产交易所须凭个人出售花园住宅的发票和免税凭证办理权证转移手续。
五、上述普通住房是指除花园住宅外的其他内外销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房、使用权房)、职工已购公有住房、自建住房等个人自有用于居住的房产。
花园住宅是指单体独立、拥有前后庭院的住宅(不包括农村农民在自有宅基上自建的住宅)。
个人私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
一、在嘉定区范围内的个人私有房屋租赁,从2000年1月1日起,必须交纳下列税收:
1.对私有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按5%的综合征收率征收税款;对转租或再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按2.5%的综合征收率征收税款。
2.对租赁各方签订的租赁协议,应由各方按签订的协议租金收入额按千分之一的比例交纳印花税,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征。
3.对私有房屋出租的房屋所有人,按租赁房屋的用地面积,按每年每平方一元的税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个人在私房租赁关系发生或取得租金收入后,应主动向当地主管税务所申报纳税,或向税务部门委托代征的当地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申报纳税。再就业税收政策问答
问:当前下岗工人在就业税收上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沪地税(1996)17号文规定,对企业下岗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政策规定如下:
一、经市纺织、仪电再就业服务中心确认的企业下岗人员三年内申办个体工商户直接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劳动、税务部门审核,对其第一年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返。
二、企业下岗的科技人员申办从事咨询业、信息业和技术服务业的私营企业,对其两年内的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安置市纺织、仪电再就业服务中心确认的企业下岗人员就业,经劳动、税务部门审核后,三年内每安置一人在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可对按市税务机关公布的当年度人均计税工资标准额度100%计算缴纳的所得税部分实行先征后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