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住房政策的发展历程和对引起住房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关于我国住房政策的发展历程和对引起住房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关键词]住房问题住房政策解决对策

住房、楼市的种种矛盾,都和中国住房政策体系有关。所谓住房政策,是指政府满足不同层次住房需求的政策,它不同于产业政策,也不同于行业管理政策。从国外情况看,国情不同,住房政策也不同。因此,我国的住房政策设计,必须从自己的基本国情出发,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住房政策体系,而要想设计好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政策体系,就有必要了解我国住房政策的发展历程。

一、我国住房政策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的城镇住房政策经历了三个阶段。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计划的福利房分配政策,单位制内的成员由单位解决住房问题。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住房供给从逐步的商品化向全面、快速的市场化方向发展,使得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一定程度的扭曲,呈现过热的现象。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央政府开始调整原有的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宏观调控,意图平抑房价与调整房屋供给结构,使多数人都住得起房。

(一)计划化阶段(1949-1978)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实行实物分配和低租金住房政策,城镇住房建设由政府部门、事业机关、国企等单位包下来,然后以实物形式分配给城镇居民,收取低廉租金,住房成为单位制下的重大福利。由于住房属性的福利性,住房供给的计划性,缺乏供给激励机制,使住房资源奇缺,“住房难”成为普遍现象。而且住房由行政分配,滋生不正之风。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人口迅速增长,改革以实物分配和低租金为主要特征的城镇住房政策迫在眉睫。

(二)商品化探索阶段(1978-1998)

1978年,针对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严峻形势,邓小平提出住房供给商品化探索的建议,认为“允许私人建房或者私建公助,分期付款,把个人手中的钱动员出来,国家解决材料,这方面潜力不小。”从改革试点开始到实物福利分房制度结束,历经近二十年,其间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变迁,大致可划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1979年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制定了关于用侨汇购买和建设住宅的暂行办法,鼓励华侨、归侨和侨眷用侨汇购买和建设住宅;并且规定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自己,国家依法给予保护。这个暂行规定是住房商品化的萌芽。198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批转《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汇报提纲》中正式提出实行住房商品化政策。国家规定,“准许私人建房、私人买房、准许私人拥有自己的住宅”。到1981年,公房出售试点扩展到23个省、自治区的60多个城市和一部分县镇。1982年,在总结前两年公房出售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鉴于城镇居民工资水平低、购买能力有限,原国家建委和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决定在郑州、常州、四平和沙市四个城市试行公有住房的补贴出售。此后,补贴出售工作在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的120多个城市、240多个县开展。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要推行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从而大大推动了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

(2)由国务院统一领导的整体方案设计和全面试点阶段

(3)住房制度改革深化阶段

1994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文简称《决定》),提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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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向城镇职工出售公有住房有关税收征免问题的通知为了配合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11号《关于印发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鼓励职工购买公有旧住房的意见》以及“北京市出售公有新、旧住房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对向城镇职工出售公有住房有关税收征免问题明确如下: http://rank.chinaz.comwww.catax.cn/f/platform/taxdoc/view/fa8a2e77666e4efcbfaf23e5439fe0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