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1)契税税率为3%至5%。
2)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草案明确其具体内容:契税的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买房子契税的分类
1)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2)是按销售价格计算。销售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3)是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2008年*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是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是按照土地定价。这种情形不常遇到。
1、2021年契税免征条件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2)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3)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6)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2021年契税减征条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1)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