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出台重磅房地产新政购房补贴新浪财经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屋消费的通知》

其中包括

解除限购限售政策

认房不认贷

实施购房补贴

等多项重磅举措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屋消费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购房补贴政策。

二、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对家庭成员在大连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家庭住房套数应由申请人向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可通过“大连政务服务网”线上查询,也可以持身份证明到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查询。

三、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我市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上述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四、解除限购政策。

自发文之日起,《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大房稳办〔2022〕1号)中关于居民家庭在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购买商品住房的限购政策解除,居民家庭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再受住房总套数限制,切实稳定住房消费,提振市场信心。

五、满足合理售房需求。

自发文之日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31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2021﹞31号)中关于住房上市交易的限制解除,个人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购买的房屋不再受上市交易年限影响,满足购房者“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合理售房需求,激发二手房市场活力,促进一二手房市场良性循环。

六、落实国家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

大连市再出新政稳定住房消费

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信贷、公积金、税收、

购房补贴、人才住房、土地

系列支持政策持续落地

第一部分购买方面支持政策

一、限制性政策优化

1.取消限购政策

全面解除居民家庭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的限购政策,居民家庭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再受住房总套数限制,切实稳定住房消费,提振市场信心。

2.放开限售政策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31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2021﹞31号)中关于住房上市交易的限制解除,个人在我市购买的房屋不再受上市交易年限影响,满足购房者“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合理售房需求,激发二手房市场活力,促进一二手房市场良性循环。

二、购房补贴和降低使用交易成本政策

1.非住宅商品房购房补贴

2.商品住宅购房补贴

3.降低非住宅商品房使用成本

对于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实际用于居住,符合一户一表条件的,水电气暖等收费价格均可申请参照住宅标准执行。

4.创新不动产转移登记“带抵押过户”模式

三、商业贷款政策

1.利率下限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施动态调整机制。2023年三季度,阶段性调降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下限执行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0个基点。

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

2.首付比例

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上述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3.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1.继续执行契税减征政策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2.继续执行增值税免征政策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3.落实契税具体适用税率调整政策

2023年1月1日起,个人在我市承受三套及以上非普通住房、其他房屋、土地,以及单位承受房产、土地权属的契税税率由4%调整为3%。

4.落实“卖旧买新”个税减免政策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大连市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按照现行优惠政策规定,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

五、各类人才住房支持政策

大连市人才住房政策处于全国前列。

1.高层次人才安家费

安家费标准为尖端人才500万元,领军人才260万元,高端人才120万元,青年才俊30万元。

2.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月2500元、硕士每月1500元、本科每月1000元,保障期3年(双一流高校提高10%)。

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购房补贴

2022年5月26日后毕业,正在领取我市住房补贴或已经保障期满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在我市购买普通商品房,申报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一次性给予10000元购房补贴。

第二部分住房公积金方面支持政策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自2022年10月1日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年利率均下调0.15个百分点,分别为2.6%和3.1%。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含已审批未发放)的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2022年10月1日之前已发放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的,执行原借款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年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首付比例

实施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机制,自2022年7月12日起,市本级(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单人45万元、双人80万元;其他区域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单人40万元、双人67万元。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筹资金比例,借款人办理首套房贷款,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20%;90平方米以上的,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30%。借款人办理二套房贷款的,自筹资金比例下调为不低于房屋价值的30%。

同时将存量房贷款期限与抵押房屋房龄之和调整为不超过50年。

3.加大对各类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学位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及经过认定的我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在单位正常缴存公积金的,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取消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限制。

经过认定的我市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至5倍,取消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限制。

4.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取消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限制。

5.持续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惠民政策

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基础上,拓展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第三部分企业端支持政策

七、土地方面

1.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出让底价

完善土地出让底价决策机制,统筹考虑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市场运行情况,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出让底价,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保障土地供应规模。

2.完善土地出让金缴纳机制

房地产用地竞买保证金调整为挂牌起始价的20%。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成交价款可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或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清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3.合理确定商业配比

八、预售资金监管方面

1.严格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按照管好又不管死原则,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保障交易资金安全和项目交付,推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全市投入使用,实现商品房网签备案数据实时共享,提高监管效率,稳定市场预期,实现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2.允许使用保函置换预售资金

监管账户内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房地产企业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出具保函置换监管额度内资金,保函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30%,置换后的监管资金不得低于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70%。

3.支持企业有条件使用预售资金

商品房项目因销售不畅等原因监管账户内的资金未达到重点监管额度,且工程形象进度及账户余额不满足提取要求,但工程已接近停工状态,急需资金用于工程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提出商品房预售资金特殊情况支取申请,经辖区监管部门组织研究同意后,将该项目纳入本地区重点监管项目名单,可支取监管账户资金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保障项目竣工交付。

THE END
1.2023年减税降费政策清单减税降费专栏5.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政策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http://www.hdhs.gov.cn/ztlm/jsjf/202304/t20230412_1861000.html
2.最新!契税1%,首付15%,利率3%…珠海楼市政策汇总!房产资讯300万*1%=3万,省了一套沙发; 再以二套145㎡、总价500万为例,调整前契税500万*3%=15万,调整后契税 500万*2%=10万,足足省5万。 同时明确:对于2024年12月1日后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的,以及2024年12月1日前购买住房但于2024年12月1日后申报缴纳契税的,符合新发布公告规定的均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 https://news.fang.com/open/51547520.html
3.对这些政策误读切勿轻信真相:我国现阶段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契税税率为3%至5%。新“契税法”税率与其一致,并未调整。网传的“1%、1.5%税率”,属于财税部门另行规定的个人购房税收优惠政策。 谣言2:住房公积金要取消? 真相:2020年5月18日,《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https://m.gmw.cn/2021-01/17/content_1302044731.htm
4.契税2021年9月1日新政策2021年9月1日契税调整5、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二、2021年9月1日契税调整 1、契税税率:新契税法中的关于契税税率依旧适用过去的3%至5%税率。 https://www.niuacc.com/zxzcjd/95951.html
5.广州税务财产和行为税热点问答(一)2023.8.15答:从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3.如何判定是否符合契税家庭唯一住房优惠? 答:纳税人申请享受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https://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463&aid=31934
6.房产契税新政落地惠州!90平以上首套房契税减至1.5%据介绍,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应持其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等证明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免征营业税。 根据新规定,房产营业税的税率为5%。假设李先生想要将名下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出售,如果该套房购买时间不足2年,那么李先生需要缴纳5万元的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1602/29/c501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