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指的是国家在土地、房屋发生权属转移的时候,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接下来,关于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契税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1、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2、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3、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4、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5、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而决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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