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屋,要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于个人出租住房和非住房,涉及的税率不同,所以我们分别讨论。
一、个人出租住房
假设小王将自有住房出租,月租金收入10000元,一次性预收全年房租120000元。发生修缮费用1200元,他都需要交哪些税呢?
(一)增值税
依据财税2016年36号文,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对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预收租金出租不动产的租金收入,可以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分摊,计算缴纳增值税额,即小王可以每月按10000元计算增值税,而不用在收到120000元时一次性缴纳全年增值税。小王出租自有住房,每月应交增值税=月租金收入/(1+5%)*1.5%=10000/(1+5%)*1.5%=142.86(元)
依据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可以免征增值税。假设小王当月没有其他增值税应税收入,由于该笔房租收入低于10万元,所以可以免增值税。
(二)附加税
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为应交增值税的3%、2%。城市附护建设税要依出租的住房所属区域税率不同,所在地为市区则为应交增值税的7%,所在地为县城镇,则为应交增值税的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为1%。
免征增值税的,则同时免交这三个附加税。
另外,依据财税2019年13号文,附加税自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本例中,由于小王免交增值税,所以附加税也免交哟。
我们来假设小王要交增值税142.86元,他的住房在市区内。他需要交的附加税=142.86(7%+3%+2%)=17.14元。享受减半政策后,需要交8.57元附加税。
当然,本例中不需要交哟,因为免征增值税哈。
(三)房产税
依据财税2008年24号文,个人出租住房,房产税为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的4%。那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怎么计算呢?用收到的租金收入扣除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即可。
小王2019年全年应交的房产税=(租金120000元-实际缴纳的增值税0)*4%/2=2400元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依据财税2008年24号文,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印花税
依据财税2008年24号文,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六)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出租非住房
假设小王将自有商铺出租,月租金收入10000元,一次性收取全年租金共120000元。发生修缮费用1200元,他都需要交哪些税呢?
我们假设小王每月需要交增值税,用以举例计算下文的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
附加税的征收原理同个人出租住房。
小王出租的商铺在市中心,应交的附加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7%+3%+2%)=5714.29*12%=685.71元。
依据财税2019年13号文,自2019年1月1日超,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减半征收,小王实际需要缴附加税为342.85元。
个人出租非住房,全年房产税为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的12%。依据财税2019年13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可以减半征收。
小王出租商铺应交房产税=(租金120000-增值税5714.29)*12%=13714.29元,由于可以减半征收,实际需缴纳房产税6857.14元。
月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房米土地年税额/12*占地面积。
依据财税2019年13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可以减半征收。
假设小王的商铺所在地每平方米年土地使用税税额为4元,共200平米
则小王月需要交土地使用税4/12*200=66.67元
个人出租商铺,按财产租赁合同交印花税,税率千分之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可以减半征收。出租商铺需要交印花税120000*0.001=120元,实际需要缴纳印花税60元。
原理同个人出租住房,但税率不同。个人出租非住房,按财产租赁所得税率为20%。(正常税率都是20%哟,10%是税局给个人出租住房的优惠哈)
下个月没扣完的修缮费用可以再扣哈,即下个月扣400元的修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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