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条款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条款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9号2018-1-16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17年12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布小林

2018年1月16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1996年8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4号发布)

第二条第四项修改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矿区”。

第四条修改为:“除《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免税房产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删去第六条。

第七条改为第六条,修改为:“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做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

第二条自治区房产税征收范围为:

(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二)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矿区。

第三条房产税采用从价和从租两种计征办法。

从价计征的,每年按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后的余值的1.2%征收房产税。

从租计征的,每年按房产租金收入的12%征收房产税。

以折旧形式使用房产的,按从价计征办法征收房产税。

第四条除《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免税房产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六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第八条本实施细则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3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内政发〔1987〕33号)同时废止。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的税额标准计算征收。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土地权属文件的土地占用面积确定;没有土地权属文件的,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土地占用面积确定;土地权属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不一致的,或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权属文件的,税务机关根据依法取得测绘资质的单位测定的土地面积计算征收。

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旗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市、旗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区市政建设、经济繁荣程度等情况,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七条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第九条本实施办法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1988年11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内政发〔1988〕177号)同时废止。

THE END
1.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1. 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 (2022修正四) 蒙政令[1996]74号 内蒙古 2022-12-28实施 2. 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 (2019修正三) 蒙政令[1996]74号 内蒙古 2019-03-21实施 3. 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 (2018修正二) 蒙政令[1996]74号 内蒙古 2018-01-16实施 4. 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 (https://18ben.com/index/tiaomuview/id/261821
2.内蒙古修改《房产税实施细则》每半年缴纳一次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27日公布了新修改的《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该《细则》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每半年缴纳一次。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27日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19年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https://m.loupan.com/nn/news/202003/3787770
3.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3.财政部门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条例》的若干规定 (财政部[1991]财法字第10号) (三)税收类 1.关于小化肥生产企业改产尿素等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0]69号) 2.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设备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信息产业部财税字[1999]287号)http://www.110.com/fagui/law_120926.html
4.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6篇(全文)为缓和社会矛盾,解决地方财政的收支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分配,中央政府把房产税的改革作为解决上述问题的突破口,通过开征住房房产税,减少房屋空置率,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增加地方财政收入。问题通过对我国房产税现状的研究,分析我国房产税改革的目的,提出征收房产税后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有效促进房产税的征收。【关键词https://www.99xueshu.com/w/file08pi2xhw.html
5.内蒙古的小规模纳税人有没有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优惠?从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税收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从价计征的减除幅度由10%调整为30%(待《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修订后实施);经https://www.chinaacc.com/shuishou/dyjh/mu20230425114735.shtml
6.中华人民共和国简介(五)房产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其《江苏省房产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缴纳房产税。(“三资”企业适用城市房地产税) 税率:从价计征的,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其税率为 12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4uzjvcen.html
7.国务院十大措施并举加快流通产业发展(九)完善支持政策。科学编制商业网点规划,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落实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促进连锁经营企业跨地区发展。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流通业税制。 https://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66,20120712221606256.html
8.房企无偿移交政府业务涉税处理详解.doc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的规定,《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不征税的“赠与”行为包括:(1)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2)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http://www.360doc.com/document/23/0412/09/39007588_1076149771.shtml
9.内蒙古一政务大厅员工上班时间聊微信被停职3个月澎湃新闻消息,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建局一名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因被暗访组发现在工作时间使用微信聊天而停职3个月。 4月17日,微信公号“乌兰察布日报”援引集宁区纪委监委消息称,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对暗访组4月12日暗访发现的2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进https://www.cqcb.com/headline/2019-04-18/15692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