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爱山东”APP账号——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切换左上角区县为“潍坊坊子区”——搜索“坊子义务教育招生”——点击坊子区义务教育招生进入新生信息采集应用。
2.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采集流程是什么?
答:(1)用户注册
(2)信息填报
提交实名认证申请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符合潍坊市户籍、已取得坊子区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的可选择“零证明”快捷通道采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选择标准流程采集,进一步完善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等,确认无误后,提交系统审核。
3.信息采集需准备哪些证件材料?
答:基本材料
学生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
除以上基本材料,其他人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报以下材料:
棚户改造:坊子区的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的,尚未办理房产手续的需提供拆迁合同。
未办理房产证: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但已交房入住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支付凭证、物业(或水电)、燃气缴费证明(需与户号一致)、房屋质量保证书等实际入住证明。
购买小产权房的需提供村委证明(或社区居委会证明)、购房合同、购房支付凭证、物业(或水电)、燃气缴费证明(需与户号一致)等实际入住证明。
随迁租房:监护人在坊子实际居住并且有合法稳定的工作或进行合法经营的,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用工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或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非坊子区、奎文区、寒亭区、经济区、潍城区、滨海区、高新区、峡山区户籍的,需提供居住证(居住证需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特殊群体: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劳动模范及其他依法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也需通过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工作,根据认定结果,按相应政策执行。
其他情况:根据个人情况和关系证明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
4.错过了信息采集怎么办?
6.老人不会用手机、电脑进行信息采集,怎么办?
7.信息采集后,户籍或房产信息有变化的,后期报名还能修改吗?
8.新生和房主(监护人)不在一个户口本的如何提报信息?
答:除提报系统内规定的信息外,另外还需提供新生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的结婚证等亲子关系的证明。
9.信息采集能确定在哪个学校上学吗?
答:信息采集是正式报名前的摸底,了解全区适龄儿童底数,信息采集不分片区,不确定学校。
10.信息上传不成功或填不上信息怎么办?
2.提交了“多孩同校”申请,能保证两个孩子在同一学校就近上学吗?
答:可以,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祖孙三代具有坊子户籍且有与户籍登记住址一致的房产;二是新生长期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并共同居住;三是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坊子、奎文、高新、潍城、寒亭<含经济区>、滨海、峡山)无房产(提供新生及监护人的无房证明)。能够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依据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户籍登记住址一致的房产入学。
2.购房房产未交房的,能用该房产报名上学吗?
答: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坊教体字〔2023〕19号)要求,购置期房,并未交付入住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3.购买的房屋性质是写字楼、商铺,可以使用该房产入学吗?
答: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坊教体字〔2023〕19号)要求,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房产均不作为入学依据。
4.村里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答:对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无法提供房产证的房屋,房主属本村居民的,需提供拆迁协议、村委出具证明;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购房原始发票及村委证明)。
答:根据省、市有关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政策要求,坊子区民办中小学主要面向坊子招生(包括符合坊子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新生),具体以当年入学政策为准。确定报名的,需同步进行信息采集,在报名期间内确定民办学校。
2.可以同时在两个区(例如坊子和奎文)各报一所民办学校吗?
答: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新生在潍坊市区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5.关于“入学年龄”1.如果不满六周岁,差几天,是否可以提前入学?
答:不可以,小学一年级入学需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