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契税不征税证明。自然人端在“我要办税”-“房产交易”-“开具契税不征税证明”菜单打开功能界面。
业端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房产交易”-“开具契税不征税证明”打开功能界面。
系统自动获取契税税款为0的房源信息。如下图:
点击“开具”按钮,如未进行契税不征税申请,系统提示“未查询到该房源申请信息,请到契税不征税申请界面申请”,并自动跳转申请界面(已申请过的不需要跳转)。如下图:
勾选申请的税源,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请界面。选择税种及政策依据,并上传附列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返回受理回执信息,推送税务端审核。
税务端受理完成后,再进入“开具契税不征税证明”模块,点击开具即可开具契税不征税证明。(注:pdf文件需安装adobereader阅读器)
二、增加误收多缴退抵税功能
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或者输入税票号码,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出缴款开票的信息,选择需要退税的信息,点击下方“确定”按钮。
三、增加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核查修改申请功能
企业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单,填写完成之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按钮进行提交,系统返回受理回执信息,推送税务端审核。
四、增加误收多缴退还社保费申请功能
由代办人办理的实名认证完成后,在退费申请页面填写参保人信息等信息,点击“下一步”跳转信息确认页面,由参保人办理的实名认证完成后直接跳转信息确认页面。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认退款”按钮跳转填写退费信息页面,填写退费信息点击“提交申请”按钮,申请信息提交税务机关受理。如下图:
五、增加增值税汇总申请及取消汇总申请功能
六、增加定期定额户超定额补税功能
电子税局带出纳税人开票信息及申报信息,纳税人可分别更正增值税申报表(小规模)及定期定额申报表。
七、调整附加税费申报功能
附加税费申报页面增加“原业务享受普惠减免”、“被冲红所属期起”和“被冲红所属期止”栏次。如下图:
八、延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疫情减免政策
六类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1、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疫情减免申请流程
(2)对于2020年一季度已享受免征的纳税人,系统已将税源信息中减免终止月份进行了批量延续(因为极少部分纳税人的税源信息中的应税信息不规范,系统无法批量延续,可参照“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信息变更流程”手工变更),纳税人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表》时,会看到如下提示:
纳税人根据提示信息判断二季度是否仍然符合疫情免征的条件。如果仍然符合疫情免征,点击确定继续申报即可。如果不再符合,请先到《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中变更税源信息(删除减免信息),再到《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表》。
(3)对于没有享受过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表》时,首先会看到如下提示:
点击“确定”,弹出提示信息,如果纳税人不符合疫情免征条件(或已经进行了申请),请点击“不申请”按钮,继续申报。如果纳税人符合疫情免征条件,请点击“申请”按钮进入困难减免申请界面。
(4)在困难减免申请表界面纳税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困难减免类型,点击右上角“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核准成功,点击“确认”按钮自动跳转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采集界面。
2、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信息变更流程
说明:该流程针对已经采集过且维护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信息,需要变更维护疫情减免信息的企业。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信息变更:
(1)纳税人做完困难减免申请跳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采集界面。选择需要变更的土地信息,点击“应税明细”按钮,系统显示土地应税明细信息,如下图:
(2)点击“变更”按钮,系统提示应税信息已申报并开票是否继续修改,点击“确定”按钮,同时系统弹出税源变更的温馨提示,纳税人按照温馨提示信息进行修改。
(5)维护好减免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再自动生成两条应税明细,2020年4-12月份的为含减免的明细,12月份之后无减免的应税信息,纳税人在进行申报时即可享受2季度的困难减免。
房产税应税信息变更:
(1)纳税人做完困难减免申请跳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采集界面。选择需要变更的房屋信息,点击“应税明细”按钮,系统显示房屋应税从价和从租信息,如下图:
(2)如纳税人为从价计征,则选择房屋应税信息(从价),点击“变更”按钮,系统提示应税信息已申报并开票是否继续修改,点击“确定”按钮,同时系统弹出税源变更的温馨提示,纳税人按照温馨提示信息进行修改。
(6)如纳税人为从租计征则选择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点击“变更”按钮,系统提示应税信息已申报并开票是否继续修改,点击“确定”按钮,同时系统弹出税源变更的温馨提示,纳税人按照温馨提示信息进行修改。
(9)维护好减免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看到2020年4-12月份的从租信息为含减免的明细,纳税人在进行申报时即可享受2季度的困难减免。
九、调整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功能
一是删除《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税费种认定校验,实现非房地产企业清算申报功能。二是删除《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税费种认定校验,纳税人选择房产信息,系统校验房源对应的土地增值税核定信息,并自动发起核定申请。
在申报表页面,点击“税源标志”,选择房源编号,然后选择税源编号,点击“确定”按钮。如下图:
如果纳税人选择的税源编号没有进行土地增值税核定,系统会弹出提示,点击“申请”即可发起土地增值税核定申请。如下图:
纳税人在申请表中填写“核定期限起”、“核定期限止”、“征收子目”、“核定月计税依据金额”等数据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按钮进行提交,系统返回受理回执信息,推送税务端审核。
十、调整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功能
“开票方式”置为下拉,增加“差额征税代开”选项,“专票发票申请-劳务、货物信息”里增加“含税销售额”、“扣除额”列次。当纳税人的开票方式选择“差额征税代开”时,“含税销售额”、“扣除额”列次放开允许填写。如下图:
十一、调整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功能
十二、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功能
1、修改校验关系
修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项目/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小于等于19栏“应纳税额”+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第29栏出口出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的强制校验为提醒类校验。
2、申报比对异常处理申请
针对申报信息未通过金税三期强制校验的纳税人,可填写【申报比对异常处理申请】,并推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选择所属期点击“申请”按钮,可以填写申报比对异常处理申请内容,填写完成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局端进行审核。点击“查询”按钮,可以查询纳税人申请的申报比对异常处理。如下图:
十三、调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功能
修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及劳务本期数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不能小于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1>=2+3))”的强制监控为提醒类校验。
增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及劳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的监控。
修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及劳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第20栏“应纳税额合计”>=第21栏“本期预缴税额”的强制监控为提醒类校验。
小规模纳税人也增加【申报比对异常处理申请】模块
十四、调整季中申请转一般纳税人的申报功能
电子税务局会提供季报的小规模报表,点击蓝字申报表种类会跳转申报页面,如下图:
十五、调整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功能
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逾期交纳罚款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清算申报。
纳税人进行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时如出现申报日期超出清算备案中的“清算结束日”15日的,判定为企业所得税逾期清算申报。提示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