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直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开发区招聘岗位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是否以考生本人报名系统显示的状态为准,考生缴费遇到疑问,请拨打易宝支付客服专线:95070。
所有考生均须缴纳报名费用,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考生也须在报名缴费阶段按时缴纳报名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考试
笔试考试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
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
各招聘岗位笔试类别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除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中标明考试形式仅为面试的,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携带证件材料: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以上材料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确定:各类别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笔试成绩满分300分。笔试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列入资格复审人选。
6.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初始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现场进行审核。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审核的,须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报考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审核;报考县(市)区、开发区招聘岗位的考生由所属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负责审核。
③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批准书,士兵登记表,退出现役证书,军士退出现役登记表或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军队功勋荣誉表彰登记(报告)表、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事项: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8)为准。
(二)资格复审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至面试考试前2个工作日。
原标题:2024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及人才引进公告(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