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如果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和减征两部分。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8项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类高新技术企业条件:6条
(二)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过渡性税收优惠
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两免三减半(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9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自2018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叁】小型微利企业优惠--20%的税率
【解释1】“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1.研究开发费。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1)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
(2)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292021年,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肆】加计扣除优惠--两项内容:
1.研究开发费。
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31对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加计扣除应满足下列条件:①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②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符合规定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仅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居养老和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③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④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伍】创投企业优惠--部分投资额抵扣所得额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将目前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陸】加速折旧优惠--缩短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2014年1月1日后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l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玖】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拾】非居民企业优惠--减按10%的税率
该类非居民企业取得下列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拾壹】其他有关行业的优惠(了解)(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1.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现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受托投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投资范围内,运用养老基金投资过程中,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投资范围内,运用养老基金投资取得的归属于养老基金的投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对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养老基金托管机构从事养老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照税法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运用养老基金买卖证券应缴纳的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养老基金持有的证券,在养老基金证券账户之间的划拨过户,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印花税。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管理的养老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应缴纳的印花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8年9月20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09-20(三)准予扣除的项目成本: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税金: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损失:各项营业外支出、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注意:增值税不能扣除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四)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标准1、利息支出5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54国税发〔2009〕2号文件八十五条规定,企业向关联方借款超过债资比例限制的利息支出的计算公式: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公式中的标准比例为财税〔2008〕121号文件中规定的比例,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企业未按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证明关联债权投资金额、利率、期限、融资条件以及债资比例等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其超过标准比例的关联方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5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
1、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7、各类保险基金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66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8、研究开发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加计扣除,具体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68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69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注意与会计准则规定的区别!(七)资产处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七)资产处理2.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
1.依据:从投入使用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从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即:本月增加的固定资产本月不提折旧,下月开始提;本月减少的固定资产本月照提折旧,下月不提。
2.折旧方法:原则上用直线法:
年折旧额=原值×(1-残值比例)÷使用年限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加速折旧方法:双倍余额递减和年数总和法——针对特定固资(七)资产处理3.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4.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1)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2)只有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3)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5.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区分】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摊销,采取直线法计算。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l0年。6.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准予扣除: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解释1】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解释2】大修理支出:(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7.存货的税务处理
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8.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1)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2)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计算项目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一(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计算公式二(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超范围、超标准、未计少计
纳税调整减少额:不纳税、免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优惠减免-税额抵免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了解不适用核定征收的情况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一)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方式的确定定额征收是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申报缴纳的办法。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类排队、认真测算,按年从高直接核定纳税人的应纳所得税额。
(二)定额征收(三)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应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应纳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计算公式:107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核定税额非居民企业一般情形核定征收(一)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1月1日-*月30日或*月1日-12月31日)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二)纳税地点
1.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情形。
2.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六年的情形。(二)无住所个人为居民个人的情形。122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
范围: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不征税项目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二、哪些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
范围: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包括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二、哪些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人员发表刊物地点所得类别报社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在本单位刊物发表工资薪金报社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在外单位刊物发表稿酬本报社其他非专业人员不区分发表刊物稿酬(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范围: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二、哪些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五)经营所得;1.个人通过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2.个人依法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承包、承租、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二、哪些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类别有无汽车所有权所得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受雇的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无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出租车挂靠单位,并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有经营所得个体出租车运营收入有经营所得未与单位签雇佣合同,直接换班开车的独立收入无劳务报酬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包括银行结算账户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国债利息收入、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二、哪些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将目前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分别自1月1日和7月1日起执行。个人合伙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财税〔2018〕55号(七)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境内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所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如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二、哪些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个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财产用于捐赠、偿债、赞助、投资等用途的,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视同转让财产,对转让方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36000元的32超过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