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税务局疫情防控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热点问题解答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

---疫情防控、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热点问题解答

支持疫情防控、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有关税收政策实施以来,总局及我省12366服务热线及时汇总反馈了部分纳税人疫情期间咨询的增值税热点、难点问题。经我处筛选整理,分别从政策类、发票类、申报表填报类进行解答并下发各地,请各地货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认真开展培训学习,及时做好宣传辅导。

一、政策类///

1.疫情期间对餐饮行业是免增值税的吗?

2.小规模纳税人酒店行业和餐饮行业开普通发票是免税,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1%的征收率?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包括餐饮住宿服务。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不适用此项政策。

4.一般的销售货物的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税率多少?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5.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季度申报表,免税销售额是按照3%征收率计算的吗?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13号公告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6.怎么判断企业是否适用增量留抵税额退税的政策,“增量留抵税额”的概念应该怎么理解?

答:一、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二)公告所称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四、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7.单位捐了500多元消毒液,但是把红十字会给的单据丢了,还能享受减免吗?

8.新冠肺炎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在2020年3月到5月期间取得的收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发票怎么开具?

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二、发票类///

1.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疫情期间减免政策,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可以作废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9号公告有关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餐饮行业有哪些税收优惠?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餐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的范围,享受自2020年1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3.享受2020年8号公告时应如何开发票?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据此,纳税人发生符合8号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行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可以视情况开具不同类型的普通发票。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4.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征收率是多少?

5.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0%的发票吗?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不能开具专用发票,但是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如果开具的是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按照规定放弃免税、减税,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可以按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按照支持复工复业政策,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优惠,并按1%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也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按照3%征收率申报纳税并开具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

7.疫情期间餐饮行业可以开具免税发票吗?

答: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9号公告有关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

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不能开具专用发票,但是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如果开具的是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8.原适用3%征收率的个体工商户现在开发票是按1%的税率开具吗?

三、申报表填报类///

1.小规模纳税人1-3月份开具了专用发票也开具了普通发票,销售额也超过了30万,那么1%税率的申报表怎么填写?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三条规定,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相应栏次。

(一)小规模纳税人1-3月份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达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1-2月份不含税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及“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或“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相应栏次;

(二)3月份符合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及“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三)1-2月份不含税销售额按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与3月份不含税销售额按1%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之和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相应栏次。

2.小规模企业适用差额征收政策,怎么填写申报表?

答:按政策允许选择差额征税按照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规定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先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在税率对应的行次填入“本期发生额”、“本期扣除额”和“全部含税收入”。

(二)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表中对应税率的“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栏次填入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相应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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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沈红燕

原标题:《青海省税务局疫情防控、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热点问题解答》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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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纳税人申请简易计税后是只能开3%的发票还是3%一般纳税人申请简易计税后是只能开3%的发票还是3%、6%、9%、13%的发票都可以开?https://www.chinaacc.com/wenda/detail/xt/7552724
3.4月1日起,新增值税率13%,9%,6%正式执行!以后开票变化大了!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如果推迟开票且前期并未申报纳税,有暴露自己推迟申报的风险。这个问题需要提前解决。 第三、新系统是否会允许存续纳税人在2019年3月31日24点之前开具税率为13%和9%的新税率的发票?https://www.ccement.com/news/content/52708938100231.html
4.生活服务业范文12篇(全文)答:仅提供园林修剪服务属于其他生活服务,按提供其他生活服务征收增值税。 8.劳务派遣服务,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是否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说普通发票也只能选择差额征税模块开具? 答: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不体现差额扣除部分。 9.提供代理招生服务,向学生收取5000元,其中学费4000、代理费1000,如何开https://www.99xueshu.com/w/ikeyjyx6msz0.html
5.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按小规模交税:44种简易征收总结(附法规依据(一)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https://maimai.cn/article/detail?fid=941640212&efid=lKpBjavpR9CZ1OjnpfePIQ
6.关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开具及报销等相关事项的通知“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9%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https://cwc.jngcxy.edu.cn/info/1983/3283.htm
7.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的范围及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3%一般纳税人出租设备,能否选择简易计税按照3%缴纳增值税? 答复: 需要看有形动产设备的购买日期。 1、若是设备是2013年8月1日之前购买的,则租赁公司按照3%简易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 2、若是设备是2013年8月1日之后购买的,则租赁公司按照13%计算征收增值税。 https://n.cn0395.com/jingji/48468.html
8.核定征收的条件是什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正文回答按照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劳务公司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适用6%增值税税率或者适用5%征收率;对http://www.263wz.cn/post/ec9f89f42f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