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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旅行社;增值税;税收筹划
一、旅行社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二、旅行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分析
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旅行社在收取团费、提供旅游团合同约定条款以外的额外接送服务、合同约定条款以外代旅客办理签证及通行证、销售旅游纪念品时会分别产生按生活服务中的旅游服务、按交通运输服务、按现代服务中的经济服务、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销项税的纳税义务;而增值税进项税纳税义务,产生于购进自身经营所需货物、服务和提供旅游服务两方面。在经营过程中,旅行社购进汽车、人力资源服务等会发生增值税进项税纳税义务;为旅客提供旅游服务时,购进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娱乐、保险、电信、货运客运场站、租赁等服务时会发生增值税进项税纳税义务。
三、旅行社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税收筹划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特殊情况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旅行社不同的计税方法不同应税行为适用不同的税率,如表1。旅行社不能仅就税率高低选择纳税人身份,应全面考虑发生进项税额的多少、取得进行税额的难易程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的差异大小等来选择。例:某旅行社增值税进项税额为A,其中可取得专用发票的金额为A1。销售额为X。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应纳税额1=3%*X,若为一般纳税人,则应纳税额2=17%*X-A1,比较应纳税额1与应纳税额2的大小。若应纳税额1<应纳税额2,即A1<10.14X,则应选择为小规模纳税人;若A1>10.14X,则应该选择为一般纳税人。可看出,选择纳税人身份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大小。
四、旅行社增值税进项税的税收筹划
(一)票据抵扣进项税
(二)税收优惠的使用——零税率政策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具体包括(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对于跨国、境业务,旅行社可以根据不同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最有利的交通运输方式。
五、旅行社增值税销项税的税收筹划
(一)分开核算不同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二)选择全额或者差额计税方法
旅行社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销售额;选择此办法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如果某旅行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A(假设A1适用6%,A2适用17%),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为B,购进固定资产、不动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C。方案一:不采用差额征收。应纳税额1=A1*6%+A2*17%-B*6%-C方案二:采用差额征收。应纳税额2=(A-B)*5%-CA2=0时,应纳税额1>应纳税额2;A2≠0时,当B>A1+12A2时,应纳税额1<应纳税额2,当B
参考文献:
[1]官波,刘春花.旅行社“营改增”的影响预测及对策[J].税务研究,2016(01):102-104.
[2]赵霞.旅行社企业税收筹划——基于供应链合作角度[J].价值工程,2013,(18):27-28.
[3]韩丹.海南旅游企业税务筹划研究[J].现代商业,2014,(32):132-133.
[4]刘淑琴.浅议“营改增”对旅行社行业税务的影响及建议[J].现代商业,2016(02):127-128.
1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基本情况
1.1大学生创业的现状及特点
大学生创业是一个浩大系统工程,随着大学生自主创业潮流在全国兴起,国家不断推出各种优惠政策,各地政府部门也积极推出针对大学生的创业园区、创业教育培训中心等,部分高校还创立了自己的创业园,以此来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并予以支持和保护。
但是创业不可能没有风险,总体来看,大学生创业呈现的特点是:创业热情高涨但参与者不多,并且真正自主创业的人逐年减少。据调查,大学生想自主创业的人达到80%以上,但真正付诸实践的只有8.4%;同时,由于创业初期的社会能力不足,对市场判断和掌控能力欠缺,真正自主创业者往往选择的行业,多是从事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传统行业,在缺少经验的前提下,由于资金少,对社会环境了解不深,加上心里承担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创业不容易成功,并且自主创业过程风险重重。据不完全统计,大学生自主创业成功者的比率只有2%~3%。
1.2支持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大学生自主创业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2.1大学生创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1)近年来,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国家先后出台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经济政策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和对税收筹划的认可,为大学生创业企业税收筹划的实施提供了可能。
(2)大学生初始创业企业,一般规模不大,组织结构相对简单,应变能力较强,相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对税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变化能做出较快反应,这些都为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3)税收政策的差异也为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不同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地域间的差别以及差别税率的设定等都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和可能。
2.2大学生创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2)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大学生创业企业往往规模较小,财务人员素质较低,甚至缺少专门的财务人员。而税收筹划必须建立在企业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之上,并且要求企业的财务人员熟悉和灵活掌握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税法的最新要求。所以,积极开展税收筹划不仅能督促企业完善财务会计制度,还能提高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
(3)提高依法纳税意识。税收筹划是建立在纳税人对税法规定的深刻理解,纳税人必须具有足够的依法纳税意识,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才能降低税收的风险。大学生创业企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名誉损失甚至触及法律,就要加强对税收法律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依法纳税意识。
3大学生自主创业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
3.1树立税收筹划意识
3.2规范财务核算
完善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是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所以,在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的时候,必须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制度,规范财务核算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税收筹划的作用。
3.3树立整体税收筹划理念
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种税收筹划方法不能独立的看待,而应该作为一个整体,选择适合企业的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并在合法的情况下运用技术手段达到减少税基或延缓纳税的目的。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税收筹划必须符合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当节税和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发生冲突时,必须服从企业的整体利益。
3.4树立动态的税收筹划理念
4大学生自主创业各阶段税收筹划的重点
4.1企业设立阶段税收筹划的重点
在企业设立阶段,主要考虑的因素有三点:一是注册地及设立地的选择。大学生在企业设立之时,应根据各地区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最优的企业设立地点。二是组织形式及规模的选择。对于个人独资,合伙制与公司制这三种不同的企业形式,大学生应考虑与之相适应的税负状况及企业经营战略,选择对企业最为有利的组织形式。三是一增值税两类纳税人的选择。企业在设立阶段通常要确认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资格,两种纳税人身份不同,所涉及的收入、税率等一系列具体问题也不同。
4.2企业筹资阶段税收筹划的重点
大学生创业初期,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发行股票债券又有相当严格的限制条件,以传统融资方式来筹集资金对企业并不适用。因此,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筹资阶段税收筹划的重点应转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商业信用、租赁、短期借款等方式上。
【关键词】小微企业;上市公司;税收筹划;大学生
近年来,小微企业发展很快,部分成了创业板和中小板的上市公司,在我国经济结构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为了更好地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国家给予了小微企业很多税收优惠政策,以减轻其税收负担。由于设立小微企业的创业资金门槛和基础条件要求较低,又有较多的国家财税优惠政策支持,面对就业压力,越来越多高校毕业生选择走上了自主就业,创立自己小微企业之路。大学生创立小型微利企业阶段,面临着缺乏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等问题。此期间,如能充分有效地研究利用好国家对大学生创业和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科学开展企业节税筹划工作,对正确树立纳税意识,降低创业成本,缓解资金紧张,增加盈利,防范税务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成功创业,有着积极意义。
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创立阶段税收筹划的主要策略:
(一)积极利用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国家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关键词:行业会计;旅游业;营改增;实操
2016年5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在此政策背景下,企业税收调整将直接影响到会计核算的变化。作为中小企业财务人员岗位输送的主要就业通道的高职会计专业,应快速及时地将教学内容与营改增政策相统一,认真探讨营改增对行业会计实操带来的影响,培养真正适应行业政策变化与满足会计岗位实际需要的应用型技能人才。
在当前的高职《行业会计》教学中,存在内容陈旧、与营改增政策脱节的现象,经济业务按照“营改增”前的规定进行讲解,这些都将影响学生在税务处理、会计实务处理规则方面的判断,降低了课程教学效果。行业会计课程内容的更新势在必行,作为专业教师必须把握好行业会计实操与营改增政策的准确衔接,课程教学以及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上要与时代接轨,与行业发展保持同步,教学内容要与最新法规政策相统一,这样才能达到培养学生岗位迁移能力和行业账务处理变化的应对能力,拓宽学生行业领域就业面。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旅游的需求与支出越来越多,旅游行业逐渐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服务行业。旅游服务包含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众多环节,旅游行业涉及的业务面广、业务复杂性高,旅游企业营改增对从事旅游业的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从业人员对新旧政策的对比衔接工作有着精准的把握。
1旅游业营改增前后规定与税负变化对比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营改增”后不变的是对旅游收入者继续执行差额征税的政策。变化的主要有两点,一是纳税人身份的变化,由营业税纳税人改为增值税纳税人,而增值税纳税人又区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分别为3%、6%;二是扣除项目的变化,增值税可扣除的项目比原政策新增一项“签证费”,令进项税基数降低,税赋下调,从理论上来说,对于以出境游为主的旅行社而言是利好。
2旅游企业营改增后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
第一,执行差额征税,有哪些支出可作为销售额的扣除项目。营改增后,可从销售额中扣除的项目有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相比原政策可扣除的项目多了一项“签证费”。第二,可扣除项目只有取得有效凭证,方可作为扣减因素实现差额征税。第三,可扣除的项目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旅游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实务操作中由于“有效凭证”中的增值税进项税不得抵扣,因此建议取得的上述发票最好为普通发票。如果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要认证后作进项税额转出,否则就会导致税务系统出现大量的流失票。第四,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2税额计算
2.2.1计算方法
(1)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1+6%)×适用税率6%
(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征收率3%
2.2.2差额征税的计算过程
(1)可扣减成本的计算。如果“有效凭证”中有适用税率分别有3%、6%、17%等不同税率的发票,在差额征税计算可扣除的成本时应以汇总成本金额/(1+6%)×6%来扣除。
(2)差额征税额=(含税收入-可扣减成本)/(1+税率)*税率-可抵扣的进项税
2.3会计核算
2.3.1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会计核算
2.3.2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会计核算
群岛为谁变“绿洲”?
拿骚(英文简称Nassau)是太平洋岛国巴哈马国首都,美洲著名旅游城市,位于新普罗维登斯岛东北岸。人口约11万,占全国人口的43%。1660年始建,名查尔斯敦。1729年设市。就在拿骚市海湾街一个律师事务所的门上,有一块刻着大量公司名称的黄铜牌,让人难以相信的是,这里竟然是在巴哈马组建的14000多家外国公司所有的有形资产。
这种现象在“离岸绿洲”国家已经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据非官方统计,全球汇集于“离岸绿洲”注册的70多万家企业中,最保守地估计,80%以上并没有将主要经营活动放在这里,这些公司在这里完成了必要的注册登记手续后就“孔雀东南飞”,将所有盈利性商业活动移至它国。有人形象地将这些仅在纸上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形式的公司称为“离岸公司”。
这些“离岸公司”纷至沓来的背后,可以肯定,其中一定存有巨大的经济利益推动。那么,利益究竟是如何生成的呢?
诱惑,从群岛飞来
一些离岸公司争相出海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利益的趋使。根据了解到的信息,类似的离岸法区在香港、澳门和其它一些地区普遍存在。手续简单、待遇优厚成为它们的共性。一般而言,注册一家离岸公司至少能为注册公司、企业带来以下7个方面的好处:
1、当今世界经济日益一体化,商业越来越呈现跨国界的发展趋势,企业也经常用跨国经营来增强企业实力,扩大企业经营区域。而注册一间海外离岸公司则成为企业走向世界,开展跨国业务的捷径。
3、绕开外汇管理,方便引资。我们都知道,注册一家海外离岸公司,然后以该公司的名义进行海外融资和在香港或新加坡的二板上市,相对而言会比较简单便捷。而且,由于海外离岸公司的资金转移不受太多约束,公司在资金使用上也很方便,很多通过这种方式上市的企业,干脆将在海外资本市场募集的资金先放在海外的离岸公司,再根据国内企业经营的具体需要,逐次将资金汇往国内。
4、法律环境宽松、保密性更好。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等地是部分自治的英国殖民地,其公司法以英国商业公司法为基础。宽松的法律环境以及对公司业务的高度保密,使上市公司自身安全具备充分保障,极大减少了各种风险因素。
5、避免双重税收。所有离岸法区均不同程度的规定了离岸公司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免交当地税赋或以极低的税率(如1%)交纳,有的甚至免交遗产税等。
6、方便的注册程序。离岸公司的注册程序非常简单,有专业的注册机构代为完成,不需要注册人亲自到注册地进行操作。
7、简便的公司管理。离岸公司无须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即使召开,其地点也可任意选择,自由度较大。
案例:
国际税收“A计划”曝光
##跨国公司财务总监找到一个著名的税务筹划师,向他抱怨:由于公司两个部门在不同国家,每年由制造子公司向销售子公司卖出产品所实现的利润,由于要向两个公司所在国缴纳大量的所得税,导致公司账上最终所剩无几。
在“离岸绿洲”建立贸易中介公司,以此合法规避跨国公司内部制造公司和销售公司需要缴纳的公司所得税。这就是注册离岸公司的最直接利益,这种推动力量十分巨大。
按照建议,该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了一家中介贸易公司A,按照税务筹划师为他们设计的税收计划,该公司下属的泰国制造公司B,今后将产品以接近成本的价格先卖给开曼的中介贸易公司A,再由贸易公司把产品以接近市场正常的售价卖给公司在海外的各个销售公司。
这样,制造公司和销售公司由于产品的买卖差价都很小。因此,各自的销售利润接近于零,其负担的公司所得税自然大大降低。而大量的利润到哪里去了呢?当然是留在了开曼的中介贸易公司。而这笔可观的利润却因开曼免征所得税而最终节省了国际纳税额,节省了企业经营成本。
据了解,在专家提供的税收筹划原则中,他们特别强调了两个细节:
第一、设在开曼的中介国际贸易公司A不能在任何一个销售子公司所在国设立常设机构,这是因为很多国家是根据常设机构标准来确定,是否对外国公司来自于本国的经营所得征税。
第二、中介贸易公司A不仅要在开曼注册,而且管理机构也同时必须设在开曼。否则,目前很多高税率国的规定将“管理机构所在地作为本国居民的判定标准”,中介贸易公司存留免税的高额利润将会被课税,合法避税的计划可能会由此而落空。
一张出海“船票”是唯一的成本吗?
据了解,目前在内地有注册离岸公司业务的公司有“巴拿马摩根&摩根律师事务所”、“离岸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offshore-reg.com)”和“鸿基国际商务(gs-intel.com)”等。它们的主营业务中间均包括“注册离岸公司或提供离岸金融”等业务。从目前的运作来看,即使是中小企业,注册一家离岸公司和离岸公司,其菜单式程序也很简单明了,无需复杂运作即可操作。
同时,各离岸金融业务提供国都制订了相应的严格保密法律法规,以保证这些公司的隐私权。加勒比地区各国的离岸金融业运作方式大体也是这样,他们都制订了相应法规并不断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如安圭拉制订了《国际商务公司协调法》并推行在线注册等、安提瓜制订的《国际商务公司法》并成立了国际金融行业管理局、巴哈马的《信托法》等等。
离岸,原来如此这般!
据了解,在注册“离岸公司”的程序上,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均具有许多相同之处。一般地看,设立离岸公司的一般程序如下:
1、方式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设立公司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是以个人或者公司为申请人申请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二是购买已经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设立注册的公司。现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有相当多专门用于出售的公司,这些公司已经基本完成了注册程序,但并没有实际运作,俗称为“干净的壳公司”。
2、程序
对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新设公司,当地的法律对于申请人的资格并没有什么特别的限制,一般的个人或企业均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新设公司。如果需要在BVI(英属处女群岛)申请新设公司,公司设立的程序如下:
通常需先聘请申请人本国的律师事务所作为中介机构,再由本国的中介机构与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当地的中介机构(通常是律师事务所)进行联系并签订委托协议。按常识推断,如果资本源自香港地区,则必须到香港的某一家律师事务所办理中介委托。
接着,申请人需将约定的费用交给本国(地区)的中介机构,并由本国(地区)的中介机构将有关费用交给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或百慕大当地的中介机构。
申请人还必须决定下列有关设立公司的事项并书面告知介绍人:公司拟使用的英文名称、公司的业务性质、公司拟发行股票数、股东的持股数额等情况,至于公司办公地、秘书、董事、股东、银行账户问题都可以委托当地中介机构全权处理。
3、费用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新设公司的有关费用,包括设立时的费用以及以后每年的年度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1)设立时的费用
公司设立时费用,包括:申请人本国的律师的律师费,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当地中介的服务费,首年注册费,开立银行账户的费用,公司名称的费用,有关的杂费等。可以1元注册,委托香港律师办理仅需约1万港元,以后每年需约500美元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