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货物和劳务税司,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此次调整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答:(一)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即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二)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纳税人如何办理优惠政策?

答:(一)政策内容。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为让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于2024年12月1日后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的,以及2024年12月1日前购买住房但于2024年12月1日后申报缴纳契税的,符合新发布公告规定的均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

四、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新发布公告规定的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

五、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六、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与我国房地产开发模式相适应,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制度。为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调节作用,税务总局于2010年发文明确了各地区预征率下限,其中:东部地区为2%,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5%,西部地区为1%。

此次调整,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东部地区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西部地区为0.5%。

七、税务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方便纳税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答:为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红利,税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THE END
1.财税改革政策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财税〔全面版〕统一指导未来一、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概述 针对住房租赁企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增值税减免政策 1. 对于向个人出租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规定,可以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此http://m.pw53.com/7e57C4e8e53A.html
2.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项目「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2023」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十六、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十七、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https://agoodv.cn/news/21167.html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第一条 各地税务机关对房地产业、建筑业实行营业税项目管理制度。 房地产和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房地产和建筑业的特点,运用信息技术,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法规,以房地产和建筑业工程项目为对象。管理对象,并指定专门管理人员使用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营业税项目管理软件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对纳税人实时报送的http://www.xm8168.com/h-nd-378993.html
4.建筑业税务管理9篇(全文)依据现有政策,针对营改增过渡期,做出税务管理初步工作企业需要合理选择供应商,以顺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企业应当对目前合作的供应商展开考察分析,科学的鉴别全部供应商在营改增改革之后是属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进行综合分析后应当按照分类结果,给出最优规划,降低税负。企业应当尽快着手理清材料,确定固定https://www.99xueshu.com/w/ikeyql4mc4bq.html
5.金税四期背景下建筑业涉税实务问题处理与检查应对博锐培训课程1.增值税一般征收方法及应纳税款的计算2.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及应纳税额的计算3.两种计税方法的税负比较及纳税筹划选择4.纳税人身份选择纳税筹划思路的错弊分析[案例]一般纳税人分立或者注销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不能让纳税人真正获利!二、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政策及风险隔离1.建筑业一般纳税人http://wap.boraid.cn/lessonShow.php?list_id=242072
6.建筑业增值税会计核算会计审计第一门户二:建筑业增值税销项核算 因篇幅所限,此篇主要涉及建筑业增值税主要业务核算,未将建筑业所有业态涵盖其中,比如BT、BOT、EPC,再如涉及公司、分公司、项目公司三级管理模式下,增值税汇总申报模式,本篇也未涉及,后续后时间可单独开篇探讨。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总析 https://shuo.news.esnai.com/article/202009/208256.shtml
7.改增33个实务问题解读(含4月30前取得固定资产界定等)建筑业 1.建筑企业,选择使用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是多少?请问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征收率为3%。同时,纳税人可以开具或者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http://www.bjnsr.com/bjnsrw/wap_item/13049985_5198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