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

自用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个人出租住房按照4%的税率缴纳房产税)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3)经营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房产税优惠政策。

6.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2年。

7.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8.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9.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

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房产、土地,是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不属于规定的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10.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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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15602145015620176&wfr=spider&for=pc
2.2021房产税减免税最新政策2021年房子税收政策4、对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根据其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状况的结果,并及时将查询结果及有关住房信息转交税务机关。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培训班晓彬老师关于2021房产税减免税最新政策和2021年房子税收政策等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https://www.niuacc.com/zxzckj/96130.html
3.房产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政策解读房产税减免税优惠政策如下: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https://www.110ask.com/zhengce/16212875168864879980.html
4.12月1日起执行新规!契税大减购房成本大减!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1)契税 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E0NDk3OQ==&mid=2651229250&idx=5&sn=3eeb07e30c3ba71248aca4a4d8dd719e&chksm=bc0558840cf727e0a5f1482e9d6b56653000362c3e22392dbba15caecf9f6a30edc8fea6060c&scene=27
5.税法大全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全集(2023年5月最新版)德新税悟注:本优惠政策合集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减免税优惠政策目录》(20230510版),所列政策为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国务院制定或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中央机关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减免税政策。为便于各位朋友查阅学习,德新税悟将《目录》对应文件的链接整合成集,大家可以通过搜索关键字来查找对应政策。 http://m.kuaijitoutiao.com/article/237881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通用12篇)废止第十八条关于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暂免征收房产税”和第二十条“企业停产、撤销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 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we6e7o10.html
7.税务局延续实施应对疫情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省政府出台了《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规定了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https://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463&aid=28158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 5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 http://www.taxtai.com/h5/law/morerelated/id/10766/ti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