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遗产税就是对人去世后留给后代的财产按比例或累进征税,它通常与赠与税同时实行,因为人们可以在年迈时或临终前将财产赠与后代和亲人,以规避此税。
遗产税的开征,肇始于工业革命多年后拥有雄厚经济基础的美、英、法等多国。《环球》杂志在美、英、日、德等国进行调查后发现,遗产税的征收对象是非常明确的,即绝对意义上的富人——美国起征点为夫妻财产1050万美元;德国缴纳遗产税的人口比例只有0.17%;在英国,当房价上涨等原因导致遗产税可能殃及中产阶层时,它成了英国人最憎恨的税种。
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减小贫富差距,在客观上促进了慈善业的发展。但近年来一些国家和地区发现,遗产税会导致富人、企业家、资金大批出走,对其经济严重不利,它们也因此取消了遗产税,如澳大利亚、新西兰、意大利、瑞典、印度、新加坡、中国香港等。
当今世界,各国遗产税征收的情况如何?其利弊又该如何评价呢?
美国:缴遗产税的家庭不到1%
美国联邦遗产税(EstateTax)是对有生之年赠与财产和死后继承财产征收的一种税。
按照目前税法,个人赠与和继承的财产总额不超过525万美元就不用缴纳遗产税,超过这个门槛后,税率为35%。
而双方都拥有美国国籍的夫妻总共可将1050万美元的财产免税赠与或遗赠给他人,而且夫妻之间继承不用交遗产税。
那么,拥有1050万美元的家庭,在美国是一个什么概念?他们是绝对意义上的富人——据美联储统计,2010年美国家庭平均拥有的净资产为49.88万美元。另据世行统计,美国有1.2亿家庭,有600万家庭户均财产为600万美元,占美国家庭的5%,而财产1000万美元的家庭则不到1%。
美国每年实际缴纳遗产税税额的人并不多。美国前财长劳伦斯·萨默斯说,美国每年继承的财产有1.2万亿美元,而2012年遗产税仅收上来140亿美元,大概相当于总继承额的1%。另据统计,美国在整个二十世纪的遗产税收入总额仅相当于1998财政年度的个人所得税。
造成征收数额如此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富人们深谙避税之道,比如创建沃尔玛连锁超市的沃尔顿家族就曾规避了大量遗产税。
沃尔顿家族资产净值超过1000亿美元,是美国最富有的家族。现在的沃尔顿家族包括创始人萨姆·沃尔顿的3个儿女(本来有4个,但有1个现已去世)和8个孙子女,家族财富可以把一个标准游泳池用黄金填满。
据萨姆·沃尔顿的自传《富甲美国》所述,沃尔顿在1953年的时候就已经计划避税,当时他的事业还在起步阶段,最大的孩子只有9岁,而沃尔顿当时就决定把家族企业的股份分成5份,4个孩子每人一份,自己和妻子一份。沃尔顿在书中写到:“减少支付遗产税的最好方式就是在资产增值之前就给出去。”
沃尔顿在事业初期采取的这种方式确实值得普通企业家借鉴,但对于后期富可敌国的沃尔顿家族来说还是不够经济。沃尔顿家族发言人兰斯·摩根坦言,沃尔顿家族使用慈善基金的方式避免遗产税,而这种财富规划手段在美国被广泛使用,不足为奇。
摩根所说的“财富规划手段”是通过建立慈善先付年金信托(CharitableLeadAnnuityTrust)的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后代。慈善年金信托是一种长期信托基金,委托人投入一笔善款,然后定期向慈善机构支付善款,若干年后再将信托基金的余额交给一个非慈善受益人,通常就是委托人的后代。
比如设立一个价值2000万美元的慈善基金,然后每年向慈善机构支付100万美元,共支付20年,按当前1.4%的利率进行复利计算,20年实际支付善款2640万美元(现在的2000万美元,相当于20年后的2640万美元),完全消耗掉了名义的2000万美元的慈善基金,因此美国国税局不对这个慈善基金征税。
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有5%的年均回报率,20年后这2000万美元将增值到5306万美元,子女可获得2666万美元;如果年均回报率达到10%,20年后慈善基金将增值到1.34万亿美元,子女可获得1万多亿美元。
美国国税局1.4%的征税利率参考美国国债收益率,近年来由于美联储的量化宽松,国债收益率一直保持在历史低位,因此许多超级富豪都选择使用这种慈善信托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后代。
实际上,在2007年沃尔顿家族就设立了至少4个慈善基金,当年征税利率是3.6%,而基金投资回报率高达14%,基金总值从2007年的14亿美元增至2011年的20亿美元。
根据美国国税局的数据,越来越多美国富豪普遍选用慈善基金躲避遗产税,2011年美国慈善基金总资产高达209亿美元,是2000年水平的两倍。
其实,尽管手段有所变化,但慈善基金的避税理念依然延续了老沃尔顿的想法,都是将资产在增值之前就给出去。
当然,选择这种避税方式是有成本的,也就是善款支出,而且如果投资管理不善可能会血本无归。慈善基金也不能中途取现,因此只适合想把遗产留给子女,但对流动性要求不高的富豪家庭。
美国富豪之所以会写这样的请愿信,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做会打击富人从事慈善捐赠的积极性,损害公益事业。他们还表示,不希望自己的子女不劳而获。
但反对者则认为,征收遗产税难以实现既定的社会公平目标,因为纳税人可以轻易地利用多种渠道躲避纳税义务。其次,开征遗产税打击纳税人投资和储蓄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减少投资和储蓄、增加消费和赠与等以逃避遗产税。另外,遗产税导致潜在的双重甚至三重征税,即已纳税资产可能被再次征税。
在共和党的小布什执政时期,2001年,美国国会众、参两院分别通过布什提交的近期内大幅削减遗产税的提案。2002年和2003年,美国国会还先后两次审议关于永久取消遗产税的议案。该议案两次在众议院获得通过,但在参议院表决时搁浅。
奥巴马上台后,关于遗产税的争论也一直没有停止,2010年曾停止征收遗产税,2011年大幅提高了遗产税的起征点。
无论美国的遗产税命运如何,很有借鉴意义的一点是美国的遗产税只针对真正意义上的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