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其计税依据是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3.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承受人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境内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
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承受人缴纳契税。
房屋买卖:
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其中,以房产折价抵债,经双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按房产折价款缴纳契税。
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不缴纳契税。
契税完税证明去当地的税务部门开。
根据国家规定是契税交给当地的税务部门,通常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必须要完成契税的缴纳工作。如果购买的是新房,凭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办理契税缴纳手续。
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则须提供以下资料方可办理契税缴纳手续: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核心窗口签订房屋转移纳税申请书、房产评估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原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购房发票不是契税发票,购房收据是开发商开的。契税发票应是税局开的,以开发商预收契税款实际交到税局时为准,交到税局后税局才会开票给开发商转交给购房者本人。
契税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90平以上二套房契税指的是购买两套以上房子所缴纳的契税,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第二套房、契税不享受优惠政策。国家规定二套房:面积大于90平,契税税率为2%;三套房及以上套数,非普通住房按3%缴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房契税
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第二套房,契税不享受优惠政策。国家规定:对首次购普通住房征收契税的标准:90平方内1%、大于90平方1.5%;二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契税税率1%;面积大于90平,契税税率为2%;三套房及以上套数,非普通住房按3%缴纳。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
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以发生转移的不动产,即土地和房屋为征税对象,具有财产转移课税性质;土地、房屋产权未发生转移的,不征契税。
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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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利润的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贷: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等等。年度终了,企业还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累计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应无余额。
利润总额计算公式: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
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区别:定义不同、计算公式不同。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企业所得税税率。递延所得税的计算公式: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法律职业资格,拥有多年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法务经验。2007年起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2009年起开始从事会计职称考试和税务师考试培训。
经济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开始从事《经济法》考试辅导,1998年开始编著“轻松过关”系列图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税务师协会会员,就职于天津某知名律师事务所,理论基础殷实,实务经验及考试辅导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