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房产税征收规定

根据1998年6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有关条款的决定进行修正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座落在本市城区、郊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县城(含卫星城)、建制镇辖区内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均应在本市缴纳房产税。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者除外。本条所指城区、郊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县城(含卫星城)、建制镇的范围,均以北京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区划为依据。

第三条纳税人有营业机构的,在独立核算的营业机构所在地纳税;无营业机构的,在其房产所在地纳税。

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房产,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按征收月份前一个月的月末帐面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五条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办的各类学校、图书馆、幼儿园、托儿所、哺乳室、医院、医务室、诊所等占用的房产;

2、火葬场、殡仪馆、公墓的房产。

3、经市人民政府或市税务局批准免税的房产。

第六条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

第七条本市房产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

1987年1月2日市人民政府发布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的通知》修订发布)

第一条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件》第十条制定。

第二条房产税在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以及滨海三区、五县的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第四条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应按照会计帐簿所记载的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

第五条没有房产原值可作为依据的,其房产原值暂定为:平房每建筑平方米400元,楼房每建筑平方米800元,均按减除30%后的余值计征。此项房产原值只供计算房产税税款使用。

第六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事业单位出租的房产,个人自有出租的房产及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的房产(公产、代管产、托管产等),均应按房屋租金收入计征。房管部门自用的房产如不收租的,按第五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单位的新建房屋,自建成验收的次月份起征税。未经验收而提前使用的房屋,应自使用的次月份起征税。新建房屋的造价尚未作出决算的,可先按基建计划价值或实际支出建造价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征,俟入帐后再按本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办理。已按基建计划价或其他计税价值征税的差额部分,不再退补。

第八条房产税的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

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

1986年12月31日广东省人号民政府粤府[1986]168号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四、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局批准。

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五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六条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对本市居民家庭换购住房实行先征后返的税收优惠本市居民家庭原已拥有一套惟一住房,因改善居住条件而新购住房的,当其在新购住房后一年内出售家庭原有惟一住房的,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先按规定核定征免房产税,对新购住房已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南京房产税的征收规定

个人转让二手房应缴纳税费: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个人转让二手房,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营业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若转让非住房,还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一)营业税及附加

转让二手房应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具体分住房和非住房两种情况:

一是转让住房。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是转让非住房。个人销售其购置的非住房,以全部收入减去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此外,转让方还应以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市区7%,县城、镇5%,其他1%;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为2%。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房屋,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纳税人可凭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规定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由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在1%-3%的幅度内确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THE END
1.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政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2024-09-20 四部门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2024-09-16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收入计算有关问2024-09-14 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col/col22178/?uid=31591&pageNum=-8
2.2020年9月房产税新规房产新规2020正式实施房产税*消息2020征收标准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叫做“从价计征”;另外一种是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叫做“从租计征”。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1.2%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https://www.qizuang.com/baike/23520.html
3.最新房产税征收标准是什么税率是多少的对于控制房价有没有作用抑制作用很难说,很怀疑会转嫁到买方头上。而且对于房产税如何征收,各地的标准http://qd.17house.com/goufangshuifei/0bee0b49c59b1ec0403eab13840dcd1d.html
4.上海个人房产税1月28日起征收?权威回应来了近日,诸如题为“官宣!上海个人房产税来了!1月28日开始执行!”的消息在社交平台广为传播。 这几则消息都提及,1月11日,上海市财政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沪财发〔2020〕18号)(下文简称“《通知》”),该通知自2021年1月28日起执行。 https://m.gmw.cn/2021-01/30/content_1302080487.htm
5.2020年房产税征收的范围有哪些?麻烦具体说说其他房产税如何征收一向是大众关注的焦点,目前全国就重庆、上海试点了房产税,深圳、南京、杭州等地虽有传闻,但地方暂未正式出台文件。2015年房产税征收城市大概会有哪些呢上海、重庆房产税是如何征收的。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https://ask.m.zx123.cn/show-4328531.html
6.南京房产证税率收费标准律师普法购房人房产证契税征收额度以当地政策为准,了解南京房产证契税,购房者买房时而不至于毫无思绪。房产证契税还是要根据不同城市而有所改变,但是波动不是很大。如购买新房,需缴纳契税:90平米以下需交总价1%,9https://www.110ask.com/tuwen/3643444320011269058.html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通用12篇)废止第十八条关于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暂免征收房产税”和第二十条“企业停产、撤销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 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we6e7o10.html
8.GitHubludics/kkndme尽管流氓无产者和无知群众的呼声很高,然而房产税征收一旦实际操作起来,就会变的不得人心,征收难度非常之大,实际效果难以预知。 也就是说zf没有底。而如果房产税征收效果不佳,dfzf卖地收入再受到巨大影响,那就真正是得不偿失了。 就会变成赔了夫人又折兵。 https://github.com/ludics/kkndme_tianya
9.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2024年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2024年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https://www.64365.com/special/njfcsrhzsbz2017n/
10.政策改革范文12篇(全文)4. 房产税未建立有效的税源监控体系 当前房产税征收基本是采用自行申报方式, 由于申报人存在机会主义与申报人、税务机关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申报不及时、申报额不足等问题非常突出。这些现象主要归因于税务机关未建立有效的税源监控体系, 如房产所有者信息、房产价值、房屋出租等为信息主体的房产信息系统。由于房产信息https://www.99xueshu.com/w/ikeyaf9sxt35.html
11.中国房地产政策全解密:历史规律各地现状与未来预测研习社房产税作为一个新税种,属于地方税,开始征收前通常需要经过起草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再次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后付诸实施七个阶段。目前房地产税草案已经完成,正在财政体系内部征求意见,预计2019年将会公开征求意见,最快可能于今年年底提请人大审议。但考虑到https://www.meipian.cn/1zyl53m5
12.南京房产税收费标准2023年2023年南京房产税收费标准 最新政策 根据2023年最新的南京房产契税政策,具体标准如下: 一、个人购买普通住房 购买的住房是家庭名下唯一住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购买第二套住房 https://www.jiwu.com/baike/56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