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住房涉及的其他6种税费,需要分情况具体讨论。
附加税费方面。由于个人出租住房不涉及消费税,附加税费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增值税免征的,附加税费也免于征收。
房产税方面。根据24号文件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同时,根据13号文件规定,在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以湖南省为例,纳税人可以减按50%缴纳房产税,那么纳税人房产税的实际税负为2%。
个人所得税方面。24号文件第二条明确,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样需要说明的是,根据43号文件规定,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
根据咨询热点,笔者提示,修缮费用每月最高可扣除800元,不足800元的按实际修缮费用扣除,超过800元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实际案例:出租住房如何缴税
举例说明,2021年2月底,A先生将一套位于长沙市雨花区的住房出租给C女士,租期半年(2021年3月1日~2021年8月31日),合同约定采取租金一次性付清的方式,共计收取租金9000元。因房屋门窗损坏,3月,A先生支付了300元修缮费用,支付凭证齐全。那么,对于该笔租金收入,A先生应如何缴纳税款已知湖南省按照50%幅度减征房产税、附加税费等。
该案例中,A先生收取半年租金共计9000元,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为1500元,未超过15万元,根据5号公告规定,可免缴增值税,进而免缴附加税费。同时,根据24号文件规定,A先生还可享受免缴印花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因此,A先生出租住房,只要缴纳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方面,因A先生免缴增值税,在确定房产税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税额,即每月应缴纳房产税:9000÷6×4%×50%=30(元)。
个人所得税方面,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也不扣减增值税额。
由于一次性收取房租,A先生应于收取房租的次月一次性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9000-180-300)×(1-20%)×10%=681.6(元)。
能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湖南12366热线咨询数据显示,一些纳税人关心能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问题主要集中在承租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租方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形。
根据现行规定,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仅需填报3份《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同时提交载有租金等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纳税人身份证原件查验(信息核实无误后合同及证件资料及时退还),即可办理个人不动产租赁发票代开业务。
2019年1月的解析——
个人出租住房的税收问题
近期对出租住房的热议,主要是因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引起。劈开扣除对个税本身的影响程度不说,看看出租方的基本税收情况。
一、咋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新的个税工薪族综合所得,按照扣除三险一金、基本扣除费用(年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法定扣除之后的余额,之后计算缴纳个税。住房租金属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如何看附加扣除?通俗理解,可以这样,基本扣除等其他的法定扣除是主体,相当于西瓜,已经人人可以平等享受,然后为了显示一下个性差异,就搞了个附加项目。想不到的是,就这样一个本以为是额外的附加项目,翩翩称为议论的热点。
二、住房租金支出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本规定
纳税人在本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内(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自己和配偶都没有自有住房,实际自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承租住房,而发生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每月1500元、1100元或者800元的三档标准之一,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给予扣除后计税。
由于个税扣除中需要保持租房合同备查,于是出现了个人出租房不愿意配合提供信息的情况,在一些人的推波助澜下,也是成为一时热议。
那么,个人出租方到底需要教多少税?
三、个人出租房屋涉及的税收
1.增值税
(1)基本征税规定
个人出租住房,属于有优惠政策的,增值税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租金收入÷(1+5%)×1.5%
自然人出租住房外的不动产,增值税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租金收入÷(1+5%)×5%
(2)免税规定
因此,虽然增值税政策中有对出租房允许存在一定免租期,可以按照规定不征增值税,但是对于折算成月平均值在临界点附近的,需要综合考虑出租合同的租金与租期及免租期的协定,能够分摊后可以免税的,一般是划算的。
举个例子:个人将别墅出租,年租金100万元,采用两种方式出租,结果增值税就完全不同。第一种方式,约定3个月处于整修等,属于免租期,后9个月租金100万元。这样,前3个月不征增值税,但后9个月没有平均超过10万元,就需要缴纳增值税。第二种方式,约定没有免租期,12个月租金100万元,则分摊后每个月不到10万元,就可以全年免税。
对于多数不是大量投资不动产、职业出租住房的人来说,现在的每个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基本是够用了。
但是,需要注意,对于承租人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虽然没有超过月租金收入10万元,在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也需要缴纳增值税。
2.房产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租金收入的4%税率征收房产税。
个人出租不属于住房的房屋,并不是用于居住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于住房之外的租赁合同需要缴税。
5.个人所得税
(3)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在实务中,一般采用按照带征率的办法征收的比较多,各地的具体带征率也是有所区别,应以当地为准。对于月租金收入800元以下的,带征率一般为0。
6.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综上,对于出租住房月租金少于10万元的,主要是房产税4%和个税。个税各地略有差异。
财税专题
出租屋的土地使用税,是应该由房东缴纳,还是承租方缴纳
问:租了临街地下一层作为店铺使用,房东要求我们去交土地使用税,请问这到底应该谁去交的呢(租赁合同并没有写,由承租方缴纳。)
解答:
因此,贵公司承租店铺的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应是房东(租赁合同另有约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