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1)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2)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3)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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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问题】纳税人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需要备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规定:
“一、纳税人享受“六税一费”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纳税人根据具体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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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有困难的流通企业是否可以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税发〔1986〕90号)第六条的规定:纳税人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问题】北京地区哪些纳税人可以在4月一次性缴纳全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的通知》(京地税二〔1998〕369号)规定,为简化征管程序,在纳税人自愿的原则下,对房产税年应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下、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在每年4月份的征期中一次征收其全年应纳税款。
【问题】在建筑工地搭建了提供工人休息的棚子,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应该怎么算?
尊敬的学员,您好:
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形式,所以房产税税率也有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的,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房产税怎么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是:从价计征标准为1.2%,从租计征标准为12%。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按年进行征收,分期缴纳。
资产负债管理的主要内容?资产负债管理是银行、基金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中常用的一个概念。资产负债管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初创型科技企业的条件是什么?初创科技型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国有企业及税务机关特聘财税讲师,化工及出口企业财务负责人,擅长出口退税等税种的政策解读、税务实务操作、风险管理、税务筹划等。
实战名师,深耕建筑,房地产行业十多年。对财务核算,涉税统筹,稽查应对与法务研究有诸多心得,为多家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及制定税务筹划方案等。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美国管理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高级咨询顾问,擅长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