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编为大家带来2021年宁波最新房屋地块征收信息,包括征收范围、征收总户数等信息,后续还会持续更新最新消息。
2022年宁波房屋征收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海曙区土地征收公告
征收土地拟开发项目的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利人、范围、面积、地类情况等详见(附表)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阳明古镇府前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阳明东路(新建路-三官堂路)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余政征告〔2022〕2号)
征收范围:东至三官堂路,南至阳明东路南侧沿街房屋,西至新建路,北至阳明东路北侧沿街房屋(具体以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前期已列入收购范围的单位房屋除外)。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99户。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征收范围为:东至西二环北路,南至公共绿化,西至道路,北至慈溪市公安局,征收房屋共计建筑面积约3.71万平方米。
征收范围为:东至东三环规划绿化带,南至规划绿化带,西至规划二灶潭路,北至规划明州路,征收房屋共计建筑面积约0.035万平方米。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老客运总站北2号地块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征收范围为东至宁海县中汇玩具有限公司,南至宁海县中汇玩具有限公司,西至小路-原跃龙变电站,北至檀树路(具体详见征收红线图)。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624平方米,征收总户数17户。
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跃龙山塔山路31号地块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征收范围为东至塔山路,南至绿化带,西至小路,北至民居(详见征收红线图)。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1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1户。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营前路建设工程地块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征收范围为东至兴宁南路,南至营前路,西至空地,北至民房(详见征收红线图)。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99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12户。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雄镇小区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征收范围:东至南塘河,南至鄞奉路,西至建设用地,北至半江河。具体门牌地址:鄞奉路978弄1-13号、鄞奉路950-976号(双号)、鄞奉路982号、鄞奉路978弄3号对面。上述门牌地址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以上门牌均包括支号,个别门牌如有遗漏或与实际不符,以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范围为准。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3100平方米(不含未经登记建筑),征收总户数201户。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莲桥第南片区更新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征收范围为:范围一:东至观宗寺房屋(不含),南至观宗寺房屋(不含),西至解放南路,北至莲桥街;范围二:东至灵桥路205号(原新泰商务宾馆)(不含),南至灵桥路,西至兴宁大楼(不含),北至观宗寺大雄冣吉祥殿(不含大雄冣吉祥殿、延庆寺)。具体门牌地址:莲桥街87、97、100号;解放南路20、22号;灵桥路203弄1-3号、7-8号及9、10号;灵桥路191—201号(单号)。上述门牌地址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以上门牌均包括支号,个别门牌如有遗漏,或与实际不符,以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范围为准。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不含未经登记建筑),征收总户数133户。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后张停车场建设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
征收范围:东至洪塘南路,西至赵家河,南至江北大道,北至宁波恒威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北边厂房(不含)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门牌为:江北区江北大道1236弄9号(宁波恒威数控机床有限公司部分)。如有出入,以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范围为准。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被征收非住宅4户。上述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农业农村局办公楼地块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征收范围为东至城区变电所,南至小路,西至桃源中路西侧街面房,北至第一医院(详见征收红线图)。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922平方米,征收总户数1户。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关于确定轨道交通7号线俞范路站地块Ⅰ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轨道交通7号线俞范路站地块Ⅰ项目符合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迎宾路、南至农田、西至银球小轴承有限公司、北至石柱路(详见轨道交通7号线俞范路站地块Ⅰ征收范围红线图),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1.42万平方米。
关于确定轨道交通7号线俞范路站地块Ⅱ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轨道交通7号线俞范路站地块Ⅱ项目符合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迎宾路、南至石柱路、西至南风汽配有限公司、北至镇海第二医院(详见轨道交通7号线俞范路站地块Ⅱ征收范围红线图),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2.14万平方米。
关于老客运总站南2号地块房屋征收范围公告
根据规划红线图,经实地勘察,结合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实际情况,现将老客运总站南2号地块征收范围公布如下:东至:兴宁中路;南至:外环西路;西至:厂房;北至:县综合执法大队。
关于泰山殿巷地块房屋征收范围公告
根据规划红线图,经实地勘察,结合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实际情况,现将泰山殿巷地块征收范围公布如下:东至:华联纺织(工业区)已征收地块;南至:华联纺织(工业区)已征收地块;西至:华联纺织(工业区)已征收地块;北至:学南家园。
关于跃龙山塔山路31号地块房屋征收范围公告
根据规划红线图,经实地勘察,结合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实际情况,现将跃龙山塔山路31号地块征收范围公布如下:东至:塔山路;南至:绿化带;西至:小路;北至:民居。
土地征收预公告(一市[2022]006-007号)
征收范围:一市镇一市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99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海曙土地征收预公告
征收范围:
横街镇凤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7.014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古林镇布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20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横街镇横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39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古林镇布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20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横街镇横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39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关于庄市老街提升改造B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征收范围为:东至兆龙路、南至聚兴路、西至兴海南路、北至横街弄。本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2.2万平方米、非住宅约0.5万平方米;涉及总户数416户(家),其中住宅383户、非住宅33家。
关于庄市老街提升改造C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征收范围为:东至庄市街河、南至规划路、西至兴海南路、北至庄市大道。本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1.2万平方米、非住宅约1.4万平方米;涉及总户数151户(家),其中住宅126户、非住宅25家。
关于庄市老街提升改造D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征收范围为:东至兆龙路、南至祥裕路、西至庄市街河、北至庄市大道。本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1.1万平方米、非住宅约0.9万平方米;涉及总户数270户(家),其中住宅204户、非住宅66家。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余政土告(2022)第06号)
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详见附件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工程情况汇总表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余政预告(2022)第24号)
征收范围:梨洲街道古路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8205>公顷、梨洲街道双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074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附图。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南滨江路南侧、东旱门路东侧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南滨江路南侧、东旱门路东侧地块项目符合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蛇山路,南至蛇山、三江路、综合行政执法局梨洲中队、花园小学,西至东旱门路,北至南滨江路(具体以该项目征收规划红线图为准),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69600平方米。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阳明古镇府前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阳明东路(新建路-三官堂路)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阳明古镇府前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阳明东路(新建路-三官堂路)项目符合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三官堂路,南至阳明东路南侧沿街房屋,西至新建路,北至阳明东路北侧沿街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详见阳明古镇府前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阳明东路(新建路-三官堂路)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除前期已列入收购范围的单位房屋外],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原阳明东路居委周边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原阳明东路居委周边地块项目符合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候青江,南至阳明东路,西至中山路,北至候青江(具体以该项目规划红线图为准),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35500平方米。
征收范围
章水镇崔岙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52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章水镇朱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07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章水镇樟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29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集士港镇横港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04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集士港镇丰成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5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85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集士港镇元禾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838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石碶街道雅渡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46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古林镇宋严王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17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石碶街道冯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433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洞桥镇树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55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石碶街道黄隘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191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鄞江镇东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47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余政预告(2022)第07号)
征收范围:兰江街道谭家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054>公顷、三凤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21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余政预告(2022)第09号)
征收范围:牟山镇新东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729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余政预告(2022)第10号)
征收范围:朗霞街道赵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44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余政预告(2022)第11号)
征收范围:朗霞街道邵巷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478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附件。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余政预告(2022)第12号)
征收范围:兰江街道三凤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759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附件。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余政预告(2022)第13号)
征收范围:兰江街道三凤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588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附件。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7号线(体育馆站-曙光路站区间、曙光路站)项目房屋征收决定(鄞政发〔2022〕25号)
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胜街道东至宁徐路,南至徐家河及万科江东府,西至曙光北路,北至惊驾路。具体以房屋征收范围公告为准。征收范围内涉及被征收总户数723户,总建筑面积约50370平方米,其中:住宅695户,建筑面积约42170平方米;非住宅28户,建筑面积约8200平方米。上述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慈征〔2022〕24号)
征收范围:慈溪市匡堰镇乾炳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4971公顷。四至范围:东至游泾江;西至横筋线;南至乾炳村耕地;北至乾炳村耕地、乾炳村山地。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慈征〔2022〕25号)
征收范围:慈溪市匡堰镇乾炳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309公顷。四至范围:东至道路;西至游泾江;南至乾炳村耕地;北至乾炳村耕地。
海曙区土地征收预公告
征收范围:集士港镇卖面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910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征收范围:集士港镇董家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717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宁波玛思伟金属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地块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
征收范围:东至春风云筑(不含)、永济禅寺(不含),西至北海南路,南至北环西路,北至庄浦路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门牌为:江北区北海路68号(吕幸)。如有出入,以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范围为准。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被征收非住宅1户。
关于新型研究型大学地块II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征收范围为:东至高架铁路、西至渔基路、南至甬江、北至轻轨停车场。本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0.4万平方米,非住宅12家。
关于新型研究型大学地块III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征收范围为:东至农宅、西至渔基路、南至星艺幼儿园、北至万里学院公寓。本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5400平方米,住宅61户。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余政预告(2022)第05号)
征收范围:凤山街道皇山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71>公顷、剑江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705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慈征〔2022〕17号)
征收范围: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隆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7681公顷。四至范围:东至三灶江;西至慈吉中学;南至天香桥村耕地、慈浒山Ⅰ201901#地块;北至前应路、慈城区Ⅰ201424#地块。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慈征〔2022〕18号)
征收范围: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隆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895公顷。四至范围:东至三灶江;西至隆兴村耕地;南至天香桥村宅基地;北至天香桥村耕地。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慈征〔2022〕22号)
征收范围:慈溪市宗汉街道周塘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7501公顷。四至范围:东至西二环路;西至道路;南至规划绿化带、慈溪马家路加油站有限公司;北至规划绿化带。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31号
征收范围:中河街道蔡家漕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095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征收范围:古林镇三星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59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拆迁公告(奉自然资规拆〔2022〕2号)
拆迁范围:拆迁范围为东至朱家洋地块,南至尚桥茶场,西至王尚公路,北至尚桥河。涉及尚桥头村朱家洋地块的房屋,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慈征〔2022〕10号)
征收范围:慈溪市长河镇宁丰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708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宁波麦实科技有限公司;西至水沟;南至宁波万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至规划二横路。
土地征收预公告(桃源[2022]001号)
征收范围:桃源街道山水社区花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47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桃源[2022]002-004号)
泉水社区后畈王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206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泉水社区下洋葛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40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桃源街道应家山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36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跃龙[2022]002号)
征收范围:跃龙街道双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318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跃龙[2022]003号)
征收范围:跃龙街道白石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235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长街[2022]002号
征收范围:长街镇石头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38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长街[2022]003号)
征收范围:长街镇长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894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桃源[2022]005-012号)
桃源街道杨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69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桃源街道杨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74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桃源街道竹口储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00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桃源街道杨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99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桃源街道钱岙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81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桃源街道钱岙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48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桃源街道竹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31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桃源街道竹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38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桃源[2022]013-014号、跃龙[2022]004号)
桃源街道唐安李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45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桃源街道唐安李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33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跃龙街道后张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17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鄞江镇梅园村)
征收范围:鄞江镇梅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35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土地征收公告
一、批准情况:省政府于2022年3月11日作出的浙土字A(3302)[2021]-0038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宁波市2021年度计划第二十七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拟开发项目的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利人、范围、面积、地类情况等详见(附表)
一、批准情况:省政府于2022年2月26日作出的浙土字A(3302)[2021]-0036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宁波市2021年度计划第二十八批次建设用地。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长乐未来社区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征收范围:东至乡成大道,南至中山西路,西至四季翠园小区(不含)、高桥镇长乐经济合作社所属工业土地(不含)、灵峰路、叶家碶河河道,北至灵峰路88号房屋(不含)、高桥镇长乐经济合作社所属工业土地(不含)、高桥镇长乐村公共服务中心(不含);东至大溪河河道,南至中山西路,西至李十四房自然村(不含)、中山西路2222号南苑e家(不含),北至李十四房自然村(不含)。具体门牌地址:乡成大道68号,乡成大道999号,乡成大道58号,灵峰路8号,乡成大道168号,兴光路26-28号,光阳路1号,光阳路85号,光阳路88号,乡成大道9号,乡成大道1号,灵峰路18号,光阳路108号,乡成大道108号,光阳路25号,光阳路55号,乡成大道28号,大众路1号,大众路48号,兴光路1号,李十四房1号,光阳路95号,灵峰路66号,光阳路65号,大众路60号,乡成大道2号,大众路100号,乡成大道118号,灵峰路38号,光阳路75号(上述门牌地址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以上门牌均包括支号,个别门牌如有遗漏或与实际不符,以用地范围示意图中的用地红线为准)。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不含未经登记建筑),征收总户数34户。
关于确定镇海渔网厂东南侧住宅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镇海渔网厂东南侧住宅地块项目符合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昌达路、南至环城北路、西至镇海渔网厂、北至工贸公司宿舍楼(详见镇海渔网厂东南侧住宅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4766.84平方米。
关于确定港务新村改造提升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港务新村改造提升地块项目符合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后大街82弄、南至港务新村、西至后大街242弄、北至后海塘(详见港务新村改造提升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30168.64平方米。
关于确定原区政府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原区政府地块项目符合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招宝新苑、南至胜利东弄、西至胜利路、北至城河西路(详见原区政府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18359.12平方米。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新型研究型大学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
征收范围为:东至清排河、南至甬江、西至宁波大学校区、北至河道。本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非住宅6家。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21号
征收范围:横溪镇金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559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22号
征收范围:下应街道河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756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23号
征收范围:下应街道胜利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7.991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24号
征收范围:下应街道史家码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17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25号
征收范围:下应街道东升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8.982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26号
征收范围:下应街道黎明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41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27号
征收范围:邱隘镇回龙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04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28号
征收范围:云龙镇前徐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12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29号
征收范围:云龙镇双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50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30号
征收范围:云龙镇前后陈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75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船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房屋征收范围为沿甬港南路分为东西两个地块,西侧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甬港南路,南至后塘河,西至彩虹南路,北至百丈东路,其中保留嘉汇国贸、东城百汇、荷花家园、荷花变、甬港豪庭等建筑;东侧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后塘河、南至百丈南路、西至甬港南路、北至百丈东路,其中保留甬港花园、甬港菜场、鄞州区江东幼儿园和百丈南路15号。具体以房屋征收范围公告为准。征收范围内涉及被征收总户数约4835户,总建筑面积约35.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户数约4566户,建筑面积约26.7万平方米,非住宅户数约269户,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
上述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慈征〔2022〕6号)
征收范围:慈溪市桥头镇潭河沿村、慈溪市桥头镇塑胶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8462公顷。四至范围:东至潭河沿村宅基地、余建冲、孙国来、慈溪普罗五金件有限公司、慈溪市可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西至慈溪市桥头镇塑胶厂、潭河沿村宅基地、慈溪市东丰合纤有限公司、慈溪市方兴化纤有限公司;南至桥三路;北至周塘路。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慈征〔2022〕7号)
征收范围: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河角村、宏坚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784公顷。四至范围:东至慈城区Ⅲ201504#地块;西至东三环路;南至河角村耕地、宏坚村耕地;北至河角村耕地、宏坚村耕地。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慈征〔2022〕9号)
征收范围:慈溪市宗汉街道二塘新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365公顷。四至范围:东至二塘新村耕地;西至二塘新村耕地;南至慈宗汉Ⅱ201101#地块、慈高新区Ⅱ202005#地块;北至规划兴五路。
土地征收预公告(桑洲[2022]001号)
征收范围:桑洲镇上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86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桑洲[2022]002号)
征收范围:桑洲镇上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60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桑洲[2022]003号)
征收范围:桑洲镇坑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859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一市[2022]001号)
征收范围:一市镇一市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39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一市[2022]002号)
征收范围:一市镇一市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7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梅林[2022]002-004号)
梅林街道九顷洋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50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梅林街道胜建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362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梅林街道半洋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27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茶院[2022]003号)
征收范围:茶院乡升龙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259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越溪[2022]001号)
征收范围:越溪乡越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20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越溪[2022]002号)
征收范围:越溪乡越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48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零星中小企业山河岭加油站地块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征收范围为东至山河岭屠宰场,南至甬临线,西至山河岭屠宰场,北至山河岭屠宰场(详见征收红线图)。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78平方米,征收总户数2户。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兴宁南路地块(西大街—环南西路)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征收范围为东至兴宁南路,南至原南门公交总站,西至西大街南已征收地块,北至西大街(详见征收红线图)。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9082平方米,征收总户数39户。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7号线(体育馆站-曙光路站区间、曙光路站)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法规规定,轨道交通7号线(体育馆站-曙光路站区间、曙光路站)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现根据规划红线图,并结合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如下房屋征收范围,并予以公布:东至宁徐路,南至徐家河及万科江东府,西至曙光北路,北至惊驾路。
具体门牌号为:惊驾路188弄、惊驾路144弄、惊驾路130号、134号、138号、142号、146号、150号、154号、158号、164号、166号、174号、176号、178号、180号、184号、徐戎路106号、戎家260号、王家车头36号、王家新村1-8号、宁徐路153号(1-1)、宁徐路155号(1-2)、宁徐路157号(1-3)、宁徐路18号、惊驾路156号,160号、惊驾路182号1-1)、惊驾路184号、惊驾路186号<1-2>、惊驾路190号(1-1)、惊驾路190号(1-5)(1-6)、惊驾路192号(1-2)、惊驾路194号(1-3)、惊驾路196号(1-4)、惊驾路198号、惊驾路130号、惊驾路132号(1-18)、惊驾路134号、惊驾路136号(1-6)(1-7)(1-11)(1-12)、惊驾路140号(1-7)(1-8)、惊驾路148号、惊驾路152号<1-16>、惊驾路128-1号<1-10>、惊驾路128-2号<1-11>G-2,G-3,G-4、惊驾路128-3号<1-12>、惊驾路128号<1-1>、徐戎路101号<1-7>、徐戎路105号<1-8>、徐戎路97号<1-13>、徐戎路95号(1-5)、徐戎路95-1号<1-6>、泳洲公寓、曙光路92号、王家新村南侧(戒毒康复中心、原东胜派出所)
个别门牌号如有遗漏或与实际门牌号不符,以红线图为准。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5号)
征收范围:钟公庙街道庙堰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37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6号
征收范围:钟公庙街道吴陆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20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7号
征收范围:首南街道萧皋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35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8号
征收范围:钟公庙街道毛家漕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45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9号
征收范围:下应街道姜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90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10号
征收范围:下应街道胜利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918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11号
征收范围:下应街道东升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5.172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12号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13号
征收范围:下应街道黎明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41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14号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15号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16号
征收范围:下应街道河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740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17号
征收范围:下应街道胜利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8.007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18号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19号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20号
土地征收预公告(奉征〔2022〕5号)岳林街道王叶村六号地块
征收范围:岳林街道梁家墩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74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东至空地、西至农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奉征〔2022〕6号)岳林街道梁家墩村十号地块
征收范围:岳林街道梁家墩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54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东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奉征〔2022〕7号)滨江生态公园二期六号地块
征收范围:江口街道南渡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23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东至道路、西至河流、南至农田、北至农田。(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奉征〔2022〕8号)滨江生态公园二期七号地块
征收范围:江口街道南渡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14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东至农田、西至农田、南至道路、北至农田。(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奉征〔2022〕9号)滨江生态公园二期八号地块
征收范围:江口街道南渡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91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东至农田、西至农田、南至农田、北至农田。(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奉征〔2022〕10号)滨江生态公园二期九号地块
征收范围:江口街道南渡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88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东至农田、西至农田、南至道路、北至农田。(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奉征〔2022〕11号)萧王庙街道青云村八号地块
征收范围:萧王庙街道剡禾村(原潘前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24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东至农田、西至农田、南至农田、北至农田。(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奉征〔2022〕12号)萧王庙街道青云村八号地块
征收范围:萧王庙街道青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31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东至农田、西至农田、南至农田、北至农田。(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奉征〔2022〕13号)萧王庙街道青云村九号地块
征收范围:萧王庙街道青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676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东至农田、西至农田、南至农田、北至农田。(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奉征〔2022〕14号)萧王庙街道青云村九号地块
征收范围:萧王庙街道剡禾村(原潘前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33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东至农田、西至农田、南至农田、北至农田。(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余政预告(2022)第04号)
征收范围:兰江街道凤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954>公顷、石婆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685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慈溪杭湾金融港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互通及附属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慈政发〔2022〕4号
征收范围为:东至坎墩顺达机械配件厂,南至中横线,西至羊路头江,北至征收红线,具体以慈溪市人民政府已公布的征收范围平面图为准。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0.3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3户。
土地征收预公告(奉征〔2022〕1号)岳林街道舒前村道路一号地块
征收范围:岳林街道舒前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77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东至空地、西至房屋、南至房屋、北至空地。(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奉征〔2022〕2号)岳林街道明化村道路一号地块
征收范围:岳林街道明化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80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东至农田、西至农田、南至房屋、北至农田。(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奉征〔2022〕3号)岳林街道王叶村五号地块
征收范围:岳林街道王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3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东至农田、西至农田、南至农田、北至农田。(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关于物流园区生态湿地二期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征收范围为:东至宏远路、南至环城北路、西至大通南路、北至雄镇路。本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0.64万平方米,非住宅2家。
土地征收预公告(跃龙[2022]001号)
征收范围:跃龙街道屠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62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力洋[2022]001号)
征收范围:力洋镇文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529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茶院[2022]001号)
征收范围:茶院乡升龙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165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茶院[2022]002号)
征收范围:茶院乡升龙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589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桥头胡[2022]001号)
征收范围:桥头胡街道桥头胡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39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公告,慈征拆〔2022〕第1号
拆迁范围:东至联明村耕地,南至联明村耕地,西至联明村耕地,北至联明村耕地(具体详见拆迁规划红线图)。
土地征收公告(海曙)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1号)
征收范围:姜山镇乔里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658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2号)
征收范围:姜山镇乔里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281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3号)
征收范围:潘火街道潘火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09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4号)
征收范围:潘火街道土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1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胡陈[2022]001-003号)
因实施胡陈乡21-1-1-1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胡陈乡岔路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范围为胡陈乡岔路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34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因实施胡陈乡21-1-1-2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胡陈乡岔路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范围为胡陈乡岔路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99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因实施胡陈乡21-1-1-3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胡陈乡永和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范围为胡陈乡永和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46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胡陈[2022]004-005号)
因实施胡陈乡21-1-2-1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胡陈乡沙地下村农民集体所有十地。征收范围为胡陈乡沙地下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61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因实施胡陈乡21-1-2-2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胡陈乡胡东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范围为胡陈乡胡东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50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岔路[2022]003-006号)
因实施岔路镇21-39-1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岔路镇上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范围为岔路镇上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45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因实施岔路镇21-39-1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岔路镇岔路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范围为岔路镇岔路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16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因实施岔路镇21-39-2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岔路镇前后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范围为岔路镇前后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67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因实施岔路镇21-39-3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岔路镇前后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范围为岔路镇前后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86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梅林[2022]001号)
因实施梅林街道21-43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梅林街道杨梅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范围为梅林街道杨梅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17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长街[2022]001号)
因实施长街镇21-16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长街镇大湖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范围为长街镇大湖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00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慈土征告〔2022〕1号)
慈白沙Ⅰ202105#-1地块(招拍挂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东至:慈白沙Ⅰ202105#-2地块,西至:规划绿化带,南至:慈白沙Ⅰ202105#-2地块,北至:三北大街。
慈白沙Ⅰ202105#-2地块(招拍挂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东至:一灶江,西至:东三环北路,南至:大塘横河,北至:三北大街、慈白沙Ⅰ202105#-1地块。
慈白沙Ⅰ202106#-1地块(招拍挂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东至:高河塘村宅基地,西至:梅林路,南至:北二环东路,北至:慈白沙Ⅰ202106#-2地块。
慈周巷Ⅱ202131#地块(招拍挂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东至:规划科六路,西至:潭河村耕地,南至:潭河村耕地、兴柴村耕地,北至:慈高新区Ⅱ202129#地块、兴柴村耕地。
慈周巷Ⅱ202132#地块(招拍挂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东至:规划科六路,西至:潭河村耕地,南至:潭河村耕地、兴柴村耕地,北至:潭河村耕地、兴柴村耕地。
慈周巷Ⅱ202133#地块(招拍挂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东至:规划科六路,西至:潭河村耕地,南至:规划兴五路,北至:潭河村耕地、兴柴村耕地。
慈崇寿Ⅱ202012#地块(招拍挂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东至:慈崇寿Ⅱ202008#地块、慈崇寿Ⅱ202009#地块、慈崇寿Ⅱ202010#地块、慈崇寿Ⅱ201905#地块,西至:健民村耕地,南至:规划南园路,北至:慈崇寿Ⅱ202005#地块、规划北园路。
慈附海Ⅲ202101#地块(慈溪市慈北农业产业园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东至:花塘村耕地,西至:花塘村耕地,南至:新观附公路,北至:洋浦。
慈新浦Ⅲ202106#-1地块(慈溪市慈北农业产业园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东至:新浦,西至:樟新公路,南至:水湘村耕地、浦沿村耕地、腰塘村耕地,北至:水湘村耕地、腰塘村耕地。
慈新浦Ⅲ202106#-2地块(慈溪市慈北农业产业园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东至:半掘浦,西至:新浦,南至:高桥村耕地、浦沿村耕地,北至:高桥村耕地、浦沿村耕地。
慈新浦Ⅲ202106#-3地块(慈溪市慈北农业产业园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东至:运盐江,西至:半掘浦,南至:浦沿村耕地,北至:浦沿村耕地。
慈新浦Ⅲ202106#-4地块(慈溪市慈北农业产业园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东至:洋浦,西至:运盐江,南至:双庆浦村耕地、上舍村耕地、洋龙村耕地,北至:余家路村耕地、上舍村耕地、洋龙村耕地。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慈土征告〔2022〕2号)
慈白沙Ⅲ202102#地块(慈溪市商品市场园区横二路市政工程二期)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东至:丰产江,西至:东三环,南至:河角村耕地、宏坚村耕地,北至:河角村耕地、宏坚村耕地。
慈横河Ⅱ202106#地块(招拍挂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东至:环驰轴承集团有限公司,西至:石堰村耕地,南至:规划后大江,北至:规划横东路。
慈胜山Ⅰ202101#地块(招拍挂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东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南至:慈胜山Ⅰ201018#地块、慈胜山Ⅰ201202#地块,北至:规划路。
慈胜山Ⅰ202102#(招拍挂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留白用地,东至:大湾村耕地,西至:胜新线,南至:一灶村耕地、大湾村耕地,北至:一灶村耕地、大湾村耕地。
慈胜山Ⅰ202103#地块(招拍挂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东至:规划路,西至:规划绿化带,南至:规划绿化带,北至:大湾村耕地、胜山头村耕地、慈胜山Ⅰ201019#地块。
慈胜山Ⅱ202006#(招拍挂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东至:规划路,西至:规划绿化带,南至:宁波亿圣车业有限公司,北至:规划横一路。
慈胜山Ⅱ202008#(招拍挂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东至:二灶村耕地、水沟,西至:走路,南至:慈溪市胜山镇二灶村经济合作社,北至:二灶村耕地。
慈胜山Ⅱ202101#(招拍挂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东至:走路,西至:三灶村耕地,南至:宁波市新世纪轴承有限公司,北至:二灶村耕地、三灶村耕地、水沟。
慈胜山Ⅱ202102#(招拍挂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东至:四灶村耕地,西至:水沟,南至:慈胜山Ⅱ202026#,北至:四灶村耕地。
慈掌起Ⅲ202102#(慈溪市慈通(掌起)创新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1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东至:陈家村耕地、慈掌起Ⅱ201604#-2、慈溪市掌起模具加工中心有限公司、慈溪市群龙仪表厂,西至:宁波恒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慈溪市天腾塑业有限公司、慈溪市荣迪电器配件厂、慈溪市掌起模具加工中心有限公司、慈溪市银拓电子有限公司、慈掌起Ⅱ201201#、陈家村耕地,南至:北一环路,北至:河。
慈掌起Ⅲ202102#(慈溪市慈通(掌起)创新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2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东至:厉家村耕地,西至:厉家村耕地,南至:河,北至:河。
慈掌起Ⅲ202102#(慈溪市慈通(掌起)创新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3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东至:陈家村耕地,西至:陈家村耕地,南至:河,北至:中横线。
慈桥头Ⅲ202101#(桥头镇吴山南路东延新建工程)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东至:规划吴山南路,西至:吴山南路,南至:慈桥头Ⅱ202001#,北至:慈溪市天桥再生塑料有限公司。
慈逍林Ⅱ202101#地块(招拍挂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东至:慈溪市立发塑化有限公司,西至:水云浦村耕地,南至:水云浦村耕地,北至:水云浦村耕地。
慈逍林Ⅱ202102#地块(招拍挂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东至:慈溪市正凌电子有限公司,西至:水云浦村耕地,南至:水云浦村耕地,北至:水云浦村耕地。
慈逍林Ⅱ202103#地块(招拍挂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东至:宁波思若电子有限公司,西至:水云浦村耕地,南至:水云浦村耕地,北至:水云浦村耕地。
慈逍林Ⅱ202104#地块(招拍挂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东至:慈溪市航发连接器有限公司,西至:水云浦村耕地,南至:水云浦村耕地,北至:水云浦村耕地。
慈崇寿Ⅲ202103#地块(崇寿镇镇西路(新兴街-袁家路)工程)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东至:六塘村耕地,西至:慈溪市崇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规划新兴街,北至:规划袁家路。
慈崇寿Ⅲ202104#地块(崇寿镇规划路(新兴街-袁家路)工程)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东至:崇寿镇中心小学,西至:慈溪市崇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规划新兴街,北至:规划袁家路。
慈崇寿Ⅲ202105#地块(崇寿镇北园路西延工程)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东至:北园路,西至:健民村耕地,南至:慈崇寿Ⅱ202008#地块、慈崇寿Ⅱ202012#地块、慈崇寿Ⅱ202005#地块,北至:慈溪士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慈溪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慈北粮食储备库)。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慈征〔2022〕5号)
因实施慈横河Ⅱ202201#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横河镇石堰村、秦堰村、马堰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范围为慈溪市横河镇石堰村、秦堰村、马堰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3898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后大江、环驰轴承集团有限公司;西至后大江、河;南至环驰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北至石堰村耕地、慈横河Ⅱ202106#。
慈溪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慈征告〔2022〕6号)
因慈白沙Ⅲ202107#地块[一灶路(开发大道至往北310米]新建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慈溪市白沙路街道轻纺村集体所有土地0.6156公顷(9.2340亩)。
拆迁公告(奉自然资规拆〔2022〕1号)
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土字(330283)A〔2018〕-0001)、(浙土字(330283)A〔2018〕-0014)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对涉及的宁波市奉化区征收溪口镇班溪地块房屋拆迁项目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实施拆迁。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已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房屋拆迁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拆迁人:宁波市奉化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拆迁范围:东至兴镇路,南至班溪小学,西至原永旺车辆配件厂,北至康平路。涉及溪口镇班溪村,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房屋拆迁实行调产安置、货币安置。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宁波市奉化区征收溪口镇班溪地块房屋拆迁项目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镇海电厂高压线周边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
征收范围为:东至俞范东路、南至镇宁东路、西至蛟川新建小学地块、北至中一村农用地。本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8146平方米,非住宅7家。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老街提升改造A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
征收范围为:东至兆龙路、南至路林港、西至陈倪河、北至聚兴路。本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住宅50户,非住宅9家。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甬江实验室A区7号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
征收范围为:东至甬利压铸、南至工一路、西至大通轴承、北至如升实业。本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非住宅7家。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余政预告﹝2022﹞1号)
征收范围:泗门镇后塘河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190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余政预告﹝2022﹞2号)
征收范围:泗门镇后塘河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90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余政预告﹝2022﹞3号)
征收范围:泗门镇水阁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7.1041>公顷、镇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7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慈征〔2022〕4号)
征收范围:慈溪市胜山镇胜山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433公顷。四至范围:东至中学路;西至慈溪市胜山初级中学;南至慈溪市胜山初级中学;北至河。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慈征〔2022〕2号)
一、征收范围
慈溪市匡堰镇倡隆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989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倡隆村山地;西至倡隆村山地;南至倡隆村山地;北至倡隆村山地。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匡堰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慈征〔2022〕3号)
慈溪市匡堰镇乾炳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731公顷。四至范围:东至乾炳村山地;西至乾炳村山地、邵岙水库;南至乾炳村山地;北至乾炳村山地。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泉水三村道路房屋拆迁(一期)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宁政告〔2021〕6号
一、征收范围为东至村道,南至科五路,西至竹山路,北至村道(具体详见征收红线图)。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554平方米,征收总户数1户。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为宁海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宁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西店镇区零星中小企业(五期)房屋征收的决定,宁政告〔2021〕7号
一、征收范围为浙江爱妻电器有限公司,宁海县丰京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征收红线图)。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7701平方米,征收总户数2户。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为宁海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中河街道办事处实施鄞州区中河街道YZ06-12-f3、f4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潘火街道潘火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潘火街道潘火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23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潘火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中河街道办事处实施鄞州区中河街道YZ06-12-f3、f4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潘火街道土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潘火街道土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27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实施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鄞州段)-1建设项目,拟征收钟公庙街道铜盆闸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钟公庙街道铜盆闸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95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将组织钟公庙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实施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鄞州段)-1建设项目,拟征收钟公庙街道铜盆浦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钟公庙街道铜盆浦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23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实施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鄞州段)-1建设项目,拟征收首南街道鲍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首南街道鲍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11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将组织首南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实施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鄞州段)-1建设项目,拟征收首南街道萧皋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首南街道萧皋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89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1〕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实施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鄞州段)-1建设项目,拟征收首南街道前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首南街道前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11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1〕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实施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鄞州段)-1建设项目,拟征收首南街道陈婆渡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首南街道陈婆渡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52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1〕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实施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鄞州段)-2建设项目,拟征收钟公庙街道铜盆浦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钟公庙街道铜盆浦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133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实施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鄞州段)-2建设项目,拟征收首南街道前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首南街道前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88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1〕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实施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鄞州段)-2建设项目,拟征收首南街道桃江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首南街道桃江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98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慈征〔2021〕18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溪市慈胜山Ⅱ202103#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胜山镇一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慈溪市胜山镇一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279公顷。四至范围:东至规划路;西至慈胜山Ⅱ202012#、慈胜山Ⅲ201207#;南至慈胜山Ⅱ202012#;北至一灶村耕地。
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胜山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宁波鄞州五乡基督教堂实施鄞州区五乡镇基督教堂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五乡镇皎矸何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五乡镇皎矸何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97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将组织五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东吴镇人民政府实施鄞州区东吴镇镇区DW01-02-11a号工业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东吴镇东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东吴镇东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75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将组织东吴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余政土告(2021)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省政府于2021年11月18日作出的浙土字(330281)A〔2021〕-0006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余姚市2021年度计划第七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详见余姚市2021年计划第七批次建设用地情况汇总表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余政土告(2021)第12号
省政府于2021年11月18日作出的浙土字(330281)A〔2021〕-0007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余姚市2021年度计划第八批次建设用地。
详见余姚市2021年计划第八批次建设用地情况汇总表
土地征收公告甬鄞土征公〔2021〕8号
省政府于2021年11月5日做出的浙土字(3302)A〔2021〕-0010《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宁波市2021年度计划第八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面积单位:公顷)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鄞政发〔2020〕39号、鄞政发〔2021〕8号、鄞政发〔2014〕77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本次征地不涉及征收农村村民住宅。
土地征收预公告(深甽[2021]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深甽镇19-10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深甽镇三省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深圳镇三省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158公顷(具体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宁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宁海县深甽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关于龙赛医院西侧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一、征收范围为:东至龙赛医院、南至龙赛医院西门、西至胜利路、北至龙赛医院宿舍。本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48.62平方米,非住宅5户。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为宁波市镇海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房屋拆迁事务所。
三、本项目签约期限为30日,搬迁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之日后30日,具体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慈溪市四灶浦南延(新城河)拓疏二期(文二路—慈甬路)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一、征收范围为:东至规划新城河东路东侧,南至文二路,西至规划新城河西路西侧,北至慈甬路,具体以慈溪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范围为准。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5.98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23户。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为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慈溪市房屋征收所。
三、本项目设定的签约期限为30日,搬迁期限为70日,具体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另行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五乡镇WX02-04-11-1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五乡镇汇纤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五乡镇汇纤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13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五乡镇WX02-04-11-1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五乡镇蟠龙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五乡镇蟠龙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43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拆迁公告(奉自然资规拆〔2021〕8号)
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后胡村拆迁一号地块建设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确定,现就涉及的房屋拆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拆迁人:宁波市奉化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2、拆迁范围:东至江宁路,南至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西至江峰路,北至后门河。涉及江口街道后胡村后胡河南侧民房,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3、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本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涉及的房屋拆迁实行调产安置、货币安置。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宁波市奉化区征收江口街道后胡河南侧房屋拆迁项目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4、签约期限:2021年11月26日—2022年1月24日止。
余姚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公告(余征集拆(2021)第3号)
因黄山公园周边一地块(堰头)项目建设需要,根据浙江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该征地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已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房屋拆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拆迁人:余姚市房屋征收补偿中心。
2.拆迁范围:东至俞家桥路,南至谭家岭西路,西至溪凤桥江,北至名仕花园范围内已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范围以征地红线为准。
3.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房屋拆迁实行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补偿标准按“余政发〔2009〕45号、余政办发〔2021〕7号、余政发〔2021〕8号”文件执行。
4.搬迁期限:至2022年3月31日止。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慈征〔2021〕1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一期工程(邵岙水库分洪联调工程)-1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匡堰镇倡隆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慈溪市匡堰镇倡隆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336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倡隆村山地;西至倡隆村山地;南至倡隆村山地;北至倡隆村山地。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慈征〔2021〕1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一期工程(邵岙水库分洪联调工程)-2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匡堰镇乾炳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慈溪市匡堰镇乾炳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912公顷。四至范围:东至乾炳村山地;西至乾炳村山地、邵岙水库;南至乾炳村山地;北至乾炳村山地。
宁海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2021年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11月5日作出的浙土字(330226)A〔2021〕0004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宁海县2021年度计划第五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情况(单位:公顷)
三、征地位置:详见附图。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宁政发〔2020〕12号规定执行,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采用货币、社会保险等方式进行安置。
五、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和安置按宁政发〔2017〕50号规定执行。
六、征收土地工作由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七、行政复议、诉讼申请权告知: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浙土字(330226)A〔2021〕0004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不服,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拆迁公告镇农拆〔2021〕1号
镇海区庄市街道ZH06-02-17地块涉及的镇海区庄市街道钟包村钟家范围内部分房屋的拆迁实施方案已于2021年11月15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房屋拆迁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拆迁人:宁波市镇海区征地拆迁管理所
2.拆迁范围:庄市街道钟包村范围内部分农村宅基地房屋共约34户(约8500㎡),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4.搬迁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止。
5.救济途径:对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公告镇农拆〔2021〕2号
镇海区庄市街道ZH06-02-11地块涉及的镇海区庄市街道钟包村后倪范围内部分房屋的拆迁实施方案已于2021年11月15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房屋拆迁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拆迁范围:庄市街道钟包村范围内部分农村宅基地房屋共约28户(约7000㎡),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慈征〔2021〕1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溪市慈横河Ⅱ202107#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横河镇秦堰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慈溪市横河镇秦堰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738公顷。四至范围:东至秦堰村耕地、慈溪市横河胶粘引剂厂;西至秦堰村耕地、慈溪市石堰先锋塑料制品厂;南至慈溪市金龙无线电材料厂;北至秦堰村耕地。
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横河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张家垫村后王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洞桥镇张家垫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洞桥镇张家垫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22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洞桥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余政预告(2021)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余姚市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实施<子陵路北侧、城东路西侧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凤山街道皇山桥村、双河村、剑江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凤山街道皇山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433>公顷、双河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194>公顷、剑江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9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余姚市人民政府将组织余姚市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余政预告(2021)第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余姚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实施<高速夏巷西出口东侧三个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兰江街道夏巷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兰江街道夏巷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9.644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余姚市人民政府将组织余姚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余政土告(2021)第10号)
省政府于2021年9月29日作出的浙土字(330281)A〔2021〕-0005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余姚市2021年度计划第六批次建设用地。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余政发〔2020〕18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余政发〔2021〕8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余姚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余政发〔2003〕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余人社〔2020〕113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四、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余姚市人民政府已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五、余姚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六、行政复议、诉讼权告知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浙土字(330281)A〔2021〕-0005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不服,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
七、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余姚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公告余征集拆(2021)第2号
因城西工业园丰乐村地块(钱家桥)区块项目建设需要,根据浙江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该征地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已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房屋拆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拆迁人:余姚市房屋征收补偿中心。
2.拆迁范围:东至西江,南至农田,西至方马线,北至西江红线范围内已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范围以现场区块范围红线和征地红线为准。
3.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房屋拆迁实行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补偿标准按“余政发〔2009〕45号、余政办发〔2021〕7号、余政发〔2021〕8号”文件执行。
4.搬迁期限:至2022年1月31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拆迁当事人对上述房屋拆迁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奉化拆迁公告(奉自然资规拆〔2021〕5号)
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蒋葭浦村六号、七号、八号、九号、十号、十一号、十二号拆迁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确定,现就涉及的房屋拆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拆迁范围:江口街道庄屋整村、沈郎桥整村、蒋葭浦村部分房屋,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3、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本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涉及的房屋拆迁实行调产安置、货币安置。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宁波市奉化区征收江口街道蒋葭浦村六号、七号、八号、九号、十号、十一号、十二号拆迁地块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4、签约期限: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2月21日止。
被拆迁人等房屋拆迁利害关系人如对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奉化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奉征〔2021〕3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宁波市奉化区红果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岳林街道斗门村十九号地块建设项目,经用字第330213202100030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确认,规划用途:体育用地,拟征收岳林街道斗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岳林街道斗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289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东至农田、西至道路、南至道路、北至体育馆。(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岳林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慈溪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公告慈征拆〔2021〕第6号
《慈溪市四灶浦南延(新城河)拓疏二期(文二路-慈甬路)项目(慈城区Ⅲ201710#-1地块、慈城区Ⅲ201710#-2地块)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已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对该工程拆迁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慈溪市四灶浦南延(新城河)拓疏二期(文二路-慈甬路)项目(慈城区Ⅲ201710#-1地块、慈城区Ⅲ201710#-2地块)
二、拆迁人:慈溪市房屋征收所
三、拆迁范围:慈城区Ⅲ201710#-1地块东临群丰社区、慈溪密封材料厂;南临南二环;西临慈溪市鸿翔实业公司、慈溪市新达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慈溪市浒山街道远达针织服装厂、白沙路街道群丰社区;北临慈甬路。慈城区Ⅲ201710#-2地块地块东临原河道、道路;南临文二路;西临慈溪市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慈溪市浒山街道白云小学、白沙路街道群丰社区;北临南二环路(具体详见拆迁红线图)。拆迁户数约151户,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
四、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房屋拆迁实行调产安置、货币安置。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2021年度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五、搬迁期限:80日,具体起止日期另行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拆迁当事人对该拆迁实施方案有关事项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压赛堰老货运北站南侧地块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公告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压赛堰老货运北站南侧地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北区政房征决〔2021〕第04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为:江北区环城北路453号对面(宁波市甬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甬江镇压赛村仓储路99弄6号(宁波江北华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张志先),环城北路东段103号(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如有出入,以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范围为准。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被征收非住宅9户。
上述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为江北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江北区甬江街道征地拆迁办公室。
四、本公告期限为10日,压赛堰老货运北站南侧地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效。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确定庄市老街提升改造B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庄市老街提升改造B地块项目符合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兆龙路、南至聚兴路、西至兴海南路、北至横街弄(详见庄市老街提升改造B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
关于确定庄市老街提升改造C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庄市老街提升改造C地块项目符合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庄市街河、南至规划路、西至兴海南路、北至庄市大道(详见庄市老街提升改造C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
关于确定庄市老街提升改造D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庄市老街提升改造D地块项目符合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兆龙路、南至祥裕路、西至庄市街河、北至庄市大道(详见庄市老街提升改造D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