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海试点开征房产税后,落实新“国八条”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上海版细则也赶在春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出台。20xx年2月1日,上海公布了9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因此被称为“沪九条”。“沪九条”明确了停购三套房、购房不足5年全额征税、房产税试点等政策。而根据这一细则,改善型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也不得低于60%。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沪九条全文,欢迎阅读!
“沪九条”中的第七条明确,从20xx年2月1日(《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对在上海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以及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实行“禁购”,违反规定购房的,将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但是,记者注意到,关于成年子女分户购房等更进一步的细节,“沪九条”中依然未能予以详细说明。
与此同时,“沪九条”还重申了“新国八条”提出的二套房首付六成和不足5年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等内容,并进一步地提出,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而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同样将提高至六成,贷款利率亦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但是,在商报记者看来,“新国八条”中的这两个重点对于上海市场的意义不大,反而是个人所得税才是重中之重。
在个人住房交易环节,相对目前已经居高不下的交易税费而言,卖家个人所得税若真的被“严格征收”,按照房屋销售收入减去房屋原值的差额的20%来进行征收,才堪称“可怕”。然而,在“新国八条”之中仅仅轻描淡写地提出一句“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并未加以详细说明。而对此内容,“沪九条”同样语焉不详,也只是同样的一句“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因此,个人所得税究竟是否将严格征收,商报记者尚不得而知。此外,“沪九条”还明确,将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今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沪九条”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区县政府年度考核,要求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按照20xx年确定的各项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
上海市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大会昨天在上海展览中心举行。市委书记韩正强调,谋划部署做好新形势下上海城市工作,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对上海工作的新要求,创新理念,把握规律,明确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关键难题,实现持续发展;坚持规划引领,管理为重,管建并举,建设和谐有序的宜居城市,不断开创上海城市工作新局面。
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沈晓明、尹弘、薛潮、李逸平出席,副市长蒋卓庆主持。会上公布了《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
韩正指出,上海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必须坚持创新是引领城市发展的第一动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聚焦解决特大城市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突出问题,注重推进协调发展;必须把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放在优先位置,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更好建设宜居城市;必须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率先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必须践行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城市共建共享。要认识、尊重、把握和顺应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工作“五个统筹”的要求,认清看准上海在国家整体发展中的地位作用,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深入认识特大城市要素结构的多样性、各种关系的复杂性、各个系统的高关联度和各类隐患风险的易发多发性,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充分认识制度、科技、文化在城市发展中的极端重要性,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提高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全面把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有机联系,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
在吸引集聚用好人才问题上须不拘一格
坚定不移减少经济增长对房地产业的依赖
上海到了必须更加强调管理为重的时候
韩正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完善人居环境为核心,更加注重规划引领、管理为重、管建并举。坚决守住常住人口规模、建设用地总量、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安全四条底线,要更加重视规划“留白”,进一步提高规划的执行力。上海大规模建设的时期已经过去,到了必须更加强调管理为重的时候,要进一步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大规模城市基础设施高效、安全运行,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