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和纳税时间指引!一文查阅详情

1、点击【新增税种】,勾选【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点击【确定】。

2、点击对应税种卡片上的【税源采集】,进入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3、进行税源基础信息采集。您可以选择单笔录入或者批量导入。

(1)单笔录入

若要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可点击【新增】,选择【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据实填写土地用途、土地性质、土地取得方式等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若要填写房产税税源信息,可点击【新增】,选择【房产税税源信息】,据实填写房产用途、建筑面积等房屋信息。若存在房产出租,还需在【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模块,据实录入出租房产原值、出租面积等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2)批量导入

温馨提示

①若您发生减免税、租金收入等税源信息变更,可点击【基本信息】进行修改。

②若税源采集错误,可在未申报情况下点击【删除】后,重新采集。若已经申报,则需要先作废对应申报信息,再删除税源,重新采集。

第三步:进行房土两税申报

1、系统会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税种卡片,并展示应纳税额、减免税额等信息。您核对无误后,勾选【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完成确认式申报。

2、填表式申报

若您需要查看所选税种申报及减免税明细,可点击【填表式申报】,选择【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系统会自动带出减免税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完成填表式申报。

THE END
1.2024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中国税收体系中的一种地方税种,用于调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工作。通常,申报时间大家一起来和华律网小编来了解下。 2024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中国税收体系中的一种地方税种,用于调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https://www.66law.cn/laws/457739.aspx
2.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开始申报?浙江省属期为2022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从价计征房产税征期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从租的房产税一般在收到租金的次月征期内申报缴纳,具体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为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https://m.5scpa.com/knowledge/36267.html
3.红城税“事”丨扩散周知!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明确一、1月、3月、7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0日至17日放假8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三、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四、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五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AyMjk0MQ==&mid=2657289250&idx=7&sn=07d961be85feeff7a7486e1c012b9e54&chksm=8449e590b33e6c86dee4c4021750dbf7f76ed3d3805fb8f5b1b1ad6943ffb4f75c53e85160d9&scene=27
4.总结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另附,房产税稽查案例!房产税具体应该在什么时候开始缴纳,什么时候停止缴纳,很多网友表示不太清楚,今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个细节问题。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5006262.html
5.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操作流程2024合集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矿区范围内使地的单位和个?应当应依照税收法律、、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 税期限内,填报《城镇?地使?税纳税申报表》和《城镇?地使?税税源明细表》向税务机关进?纳税申报缴纳城镇?地使? 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流程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https://wenku.baidu.com/aggs/46ebcad950e2524de5187efd.html
6.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产税的缴纳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https://www.fljg.com/zhishi/710115.html
7.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以下简称困难减免税)管理,更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号)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制订本公告。 http://www.canet.com.cn/zhejiang/836189.html
8.2023年房产税实务问题汇编,请收藏!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 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3/0625/06/47871812_10861295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