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名,他分几种情况,不同情况有不同的手续。一般来说,这个房产证加名是要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加名,有些地方对于夫妻间的加名,它是可以直接办理。
首先我讲一下没有房贷的房产证加名的那个条件和步骤。
第一、要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去到房管部门。
第二、由房管部门审核以上的材料。
第三、这个办加名,他需要交一些费用,这费用包括房管局他那个手续费。还有由于买卖合同,它可能涉及到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另外一些测量费,还有贴花费等等。
第二种情况,就是有房贷的房产证加名的方法。首先这个需要去银行办理那个抵押手续、变更手续,如果在银行同意变更抵押手续的情况下,它也是可以加名的,下面的步骤也跟上面的一样的,只是多了一个银行办理的变更程序,然后这个具体的政策可能会各地有所差异,但主要的就是以上的方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的产权形式可以由一个产权人独有,也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权人共有。
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就是房屋产权的共有形式了,就是共有财产,几个产权人,就是几个共有人。可以是夫妻共有,也可以是其他关系人的共有。
房产证现已更改为不动产权证,关于产权登记是否加双方名字是你们双方协商决定,这个没有强制性规定的,可以是任何一方的也可双方的。
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不动产,则该房产为购买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变更不动产的所有权性质。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以登记为准,如果想变更为夫妻共同共有,则需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则不论不动产权证是否为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如果要进行买卖等所有权转让,应所有权人都同意,如果一方单独买卖属于无权处分,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只能像另一方追要房产一半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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