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产的性质和交易价格,二手房过户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1.服务费:住宅为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为3元/平方米,非住宅为10元/平方米。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为80元/套,非普通二手住宅按评估值的0.4%收取。
3.土地收益金: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算征收。
4.核档费:费用金额为50元/宗。
5.契税:一般各地税率为3%,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按1.5%征收;拆迁居民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6.印花税:税率为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算征收。
7.营业税:普通住宅过户不足2年的征收交易全额的5.55%,2年以上的免征;非普通住宅不足2年的征收交易全额的5.55%,2年以上的征收差额的5.55%。
8.个人所得税: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或者该出卖房屋不是唯一住房时收取,税率为20%;若原购房发票丢失等,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
9.评估费:按房屋评估价的0.5%收取。
二、办理二手房过户
1.订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根据房产的位置、产权状况和成交价格达成共识后,签订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2.审查申请:买卖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管理部门查验证件,审查产权,并进行现场调查和房产估价。
4.产权转移过户: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后,买方凭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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