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随着婚姻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文明、理智的分手方式—“协议离婚”来处置房产,尽量避免夫妻对簿公堂。但是也有为数不少的诉讼离婚因分手前的“离婚协议”未予兑现或约定不明的缘故,不得不再上公堂。离婚时处置房产,是协议离婚还是走法院判决、调解,这两种方式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2015年3月,大张和小李两人各持“绿本”在民政局门前互道珍重后和平分手。他俩刚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约定“幼女和曾经的‘爱巢’都归小李”。然而,小李母女俩住了半年多,大张却迟迟不肯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小李。由于协议离婚房屋析产需夫妻双方共同办理,无奈之下,这对昔日夫妻公堂上相见。后经法院判决,该屋归小李所有,小李凭法院的判决书单方办理了房屋过户。
分析: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但是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愿,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所以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进行房屋析产。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民政局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怎么办?
解答:碰到这种情况,可以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那么,协议离婚和法院判决、调解,这两种离婚析产方式该如何选择呢?
1、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2、但是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愿,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所以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进行房屋析产。
分析:民政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省钱,可一旦产生纠纷,仍需诉讼解决。而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虽成本较高,但优点是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依据一次性根本解决问题。如果当事人在同意离婚的前提下,只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以及其他财产性权益需要法律明确介入保护,建议在法院判决离婚或调解离婚,这对双方权利、义务都是一种保障,对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更为重要。
因此,碰到离婚有共有房产的,需要办理房屋析产时,首先要了解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还是经过法院判决调解比较符合自己的具体情况,若提前了解双方都比较配合的,那协议离婚省时又省钱,若一方存在不愿配合的意向,则还是选择法院调解可一次性根本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