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屋被法院拍卖,却拒不交房,法院三番两次要求其尽快搬离,张某却摆出一副无所畏惧的架势,就是不搬……
栖霞区法院执行局法官王波会如何处理呢?
无力还款
房屋被卖
深圳A公司与张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中,张某为顺利借款,用自己名下位于仙林某小区的房产设立了抵押登记。张某到期未能还款,A公司诉之栖霞区法院。判决后,张某仍未履行义务,A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人王波收案后,对张某名下房产进行司法拍卖。拍卖前约谈张某,其当场拍着胸脯表态:“拍卖成交后15日内清空并交出房屋!”
出尔反尔
2019年12月,房屋以530万元拍卖成交后张某并未兑现承诺,借口疫情期间无法租房和请搬家公司,要求推迟交房。2020年4月,南京疫情防控效果明显,社会生产生活有序恢复,申请人也按要求帮张某租赁了约70平米的房屋(2室1厅),张某竟然嫌房屋面积太小不够居住,不愿搬离。承办人多次警告后,张某仍不知悔改,拒绝交房。
精心准备
为维护司法拍卖秩序,保障买受人权利,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承办人多方考虑、综合权衡,决定对张某的房屋进行强制搬迁。因目前仍属于疫情防控期间,线下强制执行活动必须做到万无一失,他提前制定搬迁预案,并对行动进行风险评估,向局领导作了汇报。
果断出击
5月8日下午两点,3名执行员与1名书记员、14名法警分乘5辆警车,前往张某的房屋进行强制搬迁,搬家公司人员也已在现场等候。根据安排,所有参加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确保疫情防控不放松。
进入房屋后,承办人宣读了执行通知,并对其拒不搬迁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张某一看到执行干警的阵势,一改此前嚣张的态度,声称会配合本次搬迁,并开始收拾东西。在搬迁过程中,执行人员发现张某家中藏有一把猎枪,属于管制物品,法官立即拨打110通知辖区民警将猎枪没收。
顺利清空
因张某此前并无搬家打算,家中物品非常多,执行人员不仅要维护现场秩序,还对物品进行清点、登记、摄像等工作,搬迁进程非常缓慢。晚上7点50分,在干警们的努力下,房屋被全部清空并交付给买受人,全程耗时近6个小时。
法院是否可以对未腾空的房屋进行司法拍卖?
根据江苏高院《关于进一步提高网络司法拍卖规范化水平的指导意见》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一般情况下,法院须将房屋腾退清空后进行拍卖,如占有人书面承诺成交后腾空标的物,配合法院执行的,可以不腾空房屋进行拍卖。
房屋占有人未及时腾空房屋,买受人的损失谁承担?
占有人使用、居住已被拍卖成交的房屋,需向买受人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该笔费用标准应参照同类型房屋在当地的租金。
法院拍卖被执行人的房屋,如何保障被执行人居住?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拍卖的房屋系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唯一房屋,法院可按当地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被执行人不愿搬离房屋,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根据江苏高院《关于进一步提高网络司法拍卖规范化水平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占有人(当事人或案外人)拒不腾空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助停水、停电、停气等,并依法对占有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