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被拍卖租客赖着不走昆明中院强制腾房
欠了银行的钱不还,欠账者名下房产已被法院拍卖,但租赁在内办公的一家公司迟迟不愿搬出,6月3日,昆明中院执行局法官及干警对该栋房屋实施强制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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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守护执行现场
对强制腾房出来的物品登记造册
当天上午,昆明高新区一公司院内,搬家公司人员在执行法官监督下陆续不断把大量办公用品从室内搬到屋外,一旁的中院法官则逐一登记造册。
“中科生物公司之前把土地抵押给中国银行,由于被执行人涉及刑事案,土地房产已被依法拍卖抵债。就在处理期间,房子又被转租给别人造成执行困难,已经通知了三次,每次都贴了公告。”昆明中院执行二处法官梅华林介绍:“为保障司法公正和案子执结,今天才釆取强制腾房措施。”
据了解,昆明中院于2014年底判决被告昆明天瑞金钟药业有限公司返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支行银行承兑汇票垫款4999.4万元,以及逾期利息。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支行有权对被告云南中科生物产业有限公司抵押的坐落于昆明高新开发区科高路2007号的房屋及所占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015年3月17日,申请人申请立案执行。2015年5月31日,昆明中院依法对被执行入云南中科生物产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地上绿化植物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52300895元)。
送达评估报告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及法定代表人涉及刑事,得到了公安部门的协助,从2015年6月份开始,承办人先后四次到执行现场了解情况、张贴续封、查封公告。
完善了所有法定程序后,2016年4月1日,中院进行了第一次公告拍卖,并以6771万元成交。土地、房产等登记部门已发出协助办理过户,现涉及到腾房交付给买受人。
经现场核实,2015年11月份前,有四家公司在里面租赁办公,承办人曾向各公司口头通知其通过法律途径来法院主张其合法权益,截止拍卖前无一家公司前来主张。
拍卖成交后有五家公司在里面租赁办公,2016年5月24日,中院再次张贴腾房公告并做工作,限令各承租户7日内全部搬出,有四家公司已承诺公告期届满前搬出,只有一家认为其有租赁且有装修,不愿搬出。
2016年5月31日,承办人再次来到执行现场,联合当地派出所社区民警一起做工作,其公司负责人仍然态度强硬。承办人告知:因其公司没有在公告前来法院主张权益,现只能向被执行人主张,且买受人买下后下一步用于作办公场所,不愿意出租,所以,只能让其腾出。但其现场负责人表现出态度强硬,拒绝中院公告的事项。
为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法律尊严、保证案件的顺利执结,昆明中院联合基层法院、法警支队、当地公安分局一行共计73人,定于6月3日进行强制腾房。
采访结束时,记者获悉,为减少协调环节,被执行人请求将该公司腾出的物品搬到自己的场地,不再需要法院租地方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