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惕“卖房者”非房主,卖房人与产权证所有人不一致。
对策:购房人可到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查询,如卖房者非该二手房的产权人,购房人应立即中止交易,因为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能否取得产权也存在风险。
2.卖房人是共有人之一,且未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对策:要求该卖房人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证明。如果卖房人为已婚,买卖行为还需取得其配偶的确认。
3.卖房者只是使用权人,而无产权。
对策:只要卖房人未取得完全产权,交易都不可信。
4.房产上存有法律不允许自由转让或者禁止转让的障碍。
对策:如该二手房已被查封或者抵押,则可在解封或消除抵押负担后,方可与之交易。
对策:“预告登记”是避免这一陷阱的有效手段。但买房人要注意,必须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去办理申请产权变更登记,超过三个月未申请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手房买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作为购房者千万不可因为麻烦而掉以轻心,不然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相信很多购房者都见过二手房出现纠纷的情况,其实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不仅自己买的房子不顺心,而且有可能还会造成自己的财产损失。所以,以上二手房交易的注意事项我们一定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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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喻昊律师,毕业于湖南大学,2010年正式成为执业律师。现在执业于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人,喻昊律师理论功底扎实,服务热情,用专业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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