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利好政策频出你享受到了吗?房贷新浪财经

根据银行的公告,10月25日起,陆续对符合条件的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统一批量调整,利率统一调整至LPR—30BP。

由于在去年存量房贷第一轮调整中,扬州首套房客户利率都已统一调整为“不高于LPR报价利率”,如参照今年初LPR报价4.2%,调整前,首套房利率为不高于4.2%。此次调整,叠加LPR报价年内多次下调效应的话,利率可调至3.3%,意味着首套房贷客户最高下调幅度可达90个基点。

这次存量房贷利率再度下调,为扬州房贷族减负多少呢?中国人民银行扬州市分行披露,10月14日前,我市各商业银行已发布批量调整的操作细则,并于10月25日集中实施批量调整。2024年9月末,全市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06%,10月25日批量调整后存量利率已下调至3.83%,共惠及全市个人按揭贷款23.2万笔,房贷金额974.4亿元,每年节省约2.9亿元利息支出,进一步减轻了贷款人的还款压力。

申请调整“重定价日”全面落地

10月31日,六家国有大行发布关于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随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银行跟进发布。客户可自主向银行申请调整利率加点、申请调整利率定价周期无疑是银行定价新机制中的重要内容。

房贷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后,房贷客户可自主向银行申请调整利率加点。不少银行手机银行APP已上线这一功能。不过,经过10月25日存量房贷利率的集中调整后,当前存量房贷利率与新发房贷利率之间的“偏差”较小,所以目前扬州多数房贷客户无需申请调整房贷利率加点。

重定价周期从原先的一年调整为3个月或者半年,划算吗?对此,银行人士也提醒,在贷款利率下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可越快享受新调低的LPR;反之,在贷款利率上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也将更快执行新调高的LPR。贷款存续期内,贷款人仅可变更一次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变更生效后不可撤销。

契税新政利好新房购买者

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提高到140平方米

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据悉,公告提到,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据了解,我市此前实行的契税政策,是根据2016年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执行的: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11月13日新政出台,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对于新房购买者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

除此以外,我市今年还相继出台了多个契税补贴的优惠政策。2024年2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鼓励市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的通知》,实施“以旧换新”契税补贴政策。凡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政策有效期内,在市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或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在1年内出售自有住房的,给予新购商品住宅不超过1.5%的契税补贴,与人才购买首套房契税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2024年6月7日,我市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补贴标准发生变化,原有契税补贴政策对人才首套房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此次补贴范围不限制购新房套数,但明确补贴标准不超过房屋成交总价的1.5%。

除了契税方面的利好外,我市各区的购房补贴政策也在持续实施,加上住房“以旧换新”政策的不断开展,有意向的购房者可以抓紧时机,适时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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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地商贷利率直逼公积金购房者关注租金回报率房价房贷利率有新房项目将租金回报率当做宣传重点,也有不少房产中介重新将租金回报率当成推销术语中的重点。有分析人士表示,目前房地产市场仍在调整过程中,市场进入“以价换量”状态,租金、房价持续下行,但房价跌幅大于租金,导致租金与房价的偏离度缩小,租金回报率提升或影响住房租购选择。https://www.163.com/dy/article/JAQAVKHE0519QIKK.html
2.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能否同时享受根据国发[2018]41号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故,夫妻双方不能一方既选择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另一方又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自行决定是选择住房租金的专项附加扣除,还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 https://www.gaodun.com/wenda/grsds/111125.html
3.涉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我国施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涉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某单位6名员工(分别记为)的专项附加扣除的享受https://easylearn.baidu.com/edu-page/tiangong/questiondetail?id=1817247652475722463&fr=search
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https://www.xunlv.cn/laws/9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