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买房登记一方后其反悔,我方起诉房产证加名实例解析靳双权律师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件背景与当事人诉求

1.原告诉讼请求

孙某文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陈某杰配合孙某文,将陈某杰持有的北京市海淀区二号享有50%的份额登记在陈某杰名下的不动产证书上。

2.被告上诉请求及理由

陈某杰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孙某文全部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由孙某文负担。

-事实和理由:

-一审法院规避了孙某文买房限购政策、规避房产调控的法律监管。

3.原告辩称

孙某文辩称,同意一审法院判决,不同意陈某杰的上诉意见。

4.第三人述称

某银行述称,同其一审陈述意见。

二、法院查明事实

1.房屋购买及资金流转情况

-2016年陈某杰作为买受人(乙方)与案外人赵某、钱某(共同甲方)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及补充协议,以36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二号房屋,首付款数额210万元,拟贷款数额150万元。同日孙某文通过其账户向陈某杰账户汇入25万元,当日下午,陈某杰通过同一账户向出卖人赵某转账汇款60000元作为购房定金。

-2016年11月10日,孙某文通过账户向陈某杰账户分两次汇入205万元。2016年11月18日,陈某杰又通过其名下账户以POS交易的形式向出卖人支付了2050085元。

-陈某杰于2016年11月18日通过账户向理房通的资金监管账户汇入2050085元,作为购房的首付款,并于2016年12月20日作为借款人和抵押人和某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向该行借款150万元。2016年12月10日,陈某杰作为权利人取得所有权登记,不动产权证记载房屋为陈某杰单独所有。2016年12月18日,陈某杰以诉争房屋为上述150万元借款向某银行设定了数额为150万元的抵押权登记。

-2016年12月20日,某银行(作为贷款人、抵押权人)与陈某杰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双方主要约定有:贷款金额为150万元。

-2018年4月10日,陈某杰书写《协议说明》一份,内容为:“坐落于海淀区二号是本人陈某杰、孙某文各共同出资贰佰零伍万元所购¥2,050,000.元。双方权利同等。并同意一半份额归孙某文所有。”

-填发日期为2016年11月10日的《税收缴款书》显示,陈某杰作为纳税人,缴纳税款22000元。

3.双方资金往来情况

-2016年4月5日,孙某文通过其名下账号向陈某杰名下账号转入25万元;

-2016年7月15日,陈某杰通过其名下账户向孙某文名下账户转入80万元;

-2016年8月10日,孙某文通过其名下账户向陈某杰名下账号转入25万元;

-孙某文分别于2017年到2018年向陈某杰分多笔转账,每次转账均为8000元;

4.双方有争议的事实认定

-2016年4月5日孙某文向陈某杰给付的25万元用途:孙某文称目的是付6万元定金、82000元的中介费,剩下的钱是为了以后交过户费和契税预留的。陈某杰称25万元是双方间资金往来,是孙某文归还陈某杰的用于放贷的借款本金。陈某杰又称25万元是孙某文送的,具体情况记不清了,不认可与本案买房有关。

-2016年11月10日孙某文向陈某杰给付的205万元用途:孙某文称中介公司算出的方案是首付205万元,于是其向陈某杰汇入205万元用于支付首付款。陈某杰称105万元属于孙某文归还陈某杰的借款,其余的100万元是孙某文借给陈某杰的款项。

对此,陈某杰提交银行转账记录、银行交易明细,显示:1、2015年11月,陈某杰向孙某文转账支取15万元;2016年3月10日,陈某杰向孙某文转账支取15万元;2016年3月20日,陈某杰向孙某文转账支取15万元;2016年7月15日,陈某杰通过其名下账户向孙某文转账80万元。陈某杰以此证明孙某文汇款的205万元中有105万元系孙某文归还陈某杰之前用于放贷的借款。

孙某文对此不认可,称第一笔15万元是其购基金所借,且三笔15万元都已经归还给孙某文。孙某文称80万元系陈某杰对涉案房屋的出资款,且此后25万元又以开店为由向孙某文要回,实际出资只有55万元。陈某杰称其没有开过店,陈某杰汇款80万元用于孙某文短期放贷。

-孙某文是否参与偿还房贷:孙某文表示其自2017年1月开始出钱还房贷至2018年9月,方式为每个月出8000元存入陈某杰银行卡,之后其与陈某杰闹僵不再还贷。陈某杰对此不认可,称孙某文与陈某杰合作进行放贷并赚取利息,账目往来都是分配利润。陈某杰提交银行交易明细,显示:孙某文于2017年2月15日向陈某杰汇入60000元,于2017年4月20日向陈某杰汇入60000元,于2017年12月10日向陈某杰汇入60000元。陈某杰以此证明孙某文向陈某杰不定期支付合作放贷赚取利息分成。孙某文对此不认可。

-孙某文是否支付过物业费:陈某杰认可孙某文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之事实,但表示并非基于共同购房之原因,而是因为双方曾存在男女朋友关系,在诉争房屋长期居住过。

-《协议说明》是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孙某文表示双方系共同出资买房,孙某文考虑其虽有购房资质但是二套房贷款比例高,所以与陈某杰口头协议用陈某杰名义买房。孙某文表示其作出让步后,双方达成此协议。陈某杰称为了获取大额贷款,所以要向借贷公司获取具有偿付能力的证明,因此该协议是基于偿付能力的约定,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审理中,经法院释明,孙某文表示其愿意代为清偿涉案房屋的贷款及利息,且不再本案中主张还贷部分的债务分割。孙某文提交了其具有履行能力的银行存款证明。陈某杰表示不同意配合孙某文代偿,不需要孙某文还贷款。

三、法院认为与裁判结果

1.法院认为

-再者,《协议说明》所约定出资份额可与双方实际出资情况相吻合,即孙某文有实际出资,以陈某杰之名义向银行贷款。陈某杰称并非其真实意思,然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当能理解书写该协议并签字所代表的法律约束力。故法院对《协议说明》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之事实予以确认。

-孙某文自愿代陈某杰清偿涉案房屋在抵押权人处的贷款,法院对此不持异议。鉴于涉案房屋的抵押情况,在依法征求某银行的意见后,法院对孙某文诉讼请求依法作出判决。

2.裁判结果

-孙某文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某银行偿还陈某杰因申请购买位于海淀区二号房屋所欠贷款及利息(具体数额以实际还款当日为准);某银行于上述贷款及利息结清后三十日内协助办理房屋抵押的注销登记;

-陈某杰于抵押注销后五日内配合孙某文办理北京市海淀区二号房屋的变更登记手续,将北京市海淀区二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为孙某文和陈某杰各自占有50%所有权份额的按份共有状态。

四、律师案件分析

1.核心争议焦点剖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关键方面:一是孙某文向陈某杰转账的款项性质究竟是对涉案房屋的出资,还是如陈某杰所主张的基于其他诸如借贷、赠与等关系产生;二是双方签订的《协议说明》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能否作为确定房屋权属份额的有效依据。这两个焦点问题相互关联,直接关系到孙某文要求变更房屋登记份额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2.出资事实认定的依据与难点

3.《协议说明》的法律效力认定

-意思表示真实性判断:关于《协议说明》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成为关键争议点。孙某文主张是基于共同出资买房的背景,因自身购房资质及贷款比例等实际情况考虑,与陈某杰达成用陈某杰名义买房并约定份额的口头协议后,进而形成该书面说明,这一说法在逻辑上与双方实际出资情况以及房屋购买的整体过程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和合理性。而陈某杰称该协议是为获取大额贷款向借贷公司提供偿付能力证明而出具,并非真实的房屋权属约定意思表示。但陈某杰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清楚知晓签署这样一份涉及房屋出资份额及权属约定的书面文件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且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受胁迫、重大误解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法定情形,所以法院认定《协议说明》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4.法院裁判逻辑梳理与合理性探讨

法院的裁判逻辑是先通过对双方关于出资事实争议的细致审查,依据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以及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孙某文对涉案房屋存在出资行为,为后续认定《协议说明》的效力奠定基础。接着重点分析《协议说明》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及约束力,确认其为有效合同且双方应受其约束后,结合孙某文自愿代偿房屋贷款以消除抵押障碍这一情节,最终支持了孙某文要求变更房屋登记份额的诉讼请求。从整体来看,法院的裁判结果是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在面对双方各执一词、证据情况较为复杂的情况下,法院秉持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全面权衡各种证据和因素,对关键争议焦点作出准确认定,既保障了实际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合同的严肃性和法律关系的稳定性,为类似涉及房屋出资及权属约定纠纷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一个较为典型的参考范例。

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

THE END
1.宅基地纠纷案例100例法院无权判决宅基地的归属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将自己的宅基地用于建造房屋。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农村特有的政策,因此,在宅基地纠纷中,法院往往不能做出正确的判决,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本文将介绍宅基地纠纷案例100例,分析法院无权判决宅基地的归属的原因和解决方法。http://www.yipinmingcha.cn/news_9881/
2.被告感想与复盘:村外人购买宅基地上的房屋案农村女生都看过来!意外知道自己在农村有90平的宅基地 (上班这件事小组) 因为农村宅基地 和村委的纠纷搞了2年 结果一通政务热线 一个 (¤LOMO¤小组) 争取农村女性宅基地继承权!(1.28号截止!)(更新可参考的 (生活组小组) 姐妹们快来为农村妇女争取权利,农村女性也有权分配土地权益 (鹅们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314570502/
3.牟定城事丨以案释法,农村建房引纠纷倾心调解暖民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原来,这是一起因农村建房引起的纠纷。2019年7月,小李将其5层房屋承包给小普建盖,工程完工后,经双方核算,除施工期间小李已给付小普的部分劳务费外,尚欠小普92000元。此款后经小普多次催要,小李仍迟迟未付,小普遂将小李诉至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Mzc2NTE0OA==&mid=2247715243&idx=2&sn=742085b41c528d993b039e59cb2c8b62&chksm=9b3bef58ac4c664ef53cb65ee7e7c137b481ebfc6dbfab7b80a426e4db840a404624784aa813&scene=27
4.农村邻里纠纷实例说法第一篇:农村邻里纠纷实例说法 邻里纠纷案例 河东社区居民崔某家住7号楼1单元1号与三楼居民孙某发生纠纷,因孙某经常倒垃圾时,不经意间把垃圾掉在楼道里,崔某多次对此事进行交涉无果,最终发生争执,引发吵架,两家矛盾比较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得知此事后,主动找到当事人,在民调大厅对此事进行了调解。 https://www.360wenmi.com/f/u05dlbpgjo5i.html
5.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共四卷)含答案华图教育3.黄某于2000年4月在某市住宅区购得一套住房,2001年7月取得房产证。当年10月黄某将住房租借给廖某。廖某在装修该房时损坏自来水管道,引起漫水,将楼下住户陈某的住房浸泡。陈某要求廖某予以赔偿。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 黄某对自己所购买的住房仅有相对权,故其法律义务也是相对的 https://www.huatu.com/a/wflwd/sikao/2007/0131/6456.html
6.第三届诚信与资助知识竞赛题库新版D、为委托人在处理经济纠纷方面提供决策参考 45、采集国家助学贷款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政策,向62、下列关于诚实守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C ) A、诚实是获得信任的基础和前提 B、对人守信、对人负责86、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 育学校任教服务( A )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https://m.360docs.net/doc/25defbfbec3a87c24128c457.html
7.居间方和中介方有什么区别,有哪些法律规定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居间方和中介方有什么区别,有哪些法律规定 居间方和中介方实际上是没有区别的,只不过说居间合同相对来说说法比较拗口,所以在新颁布实施的《民法典》当中,已经明确的规定的居间合同为中介合同。所以目前《民法典》中是不存在有居间合同的说法。 https://www.64365.com/special/21388331/
8.2025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区位理论的主要内容6篇(全文)2、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用途为工业,实际用途为对外营业的招待所,房产证登记用途为宾馆,目前所在区域的城市6、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2亩,国家建设征收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面积30亩,该耕地近3年平均2、下列关于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说法正确的是。A: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Bhttps://www.99xueshu.com/w/filede05joz9.html
9.以案说“典”所有权——共有案例中父亲和儿子已经分家多年,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又被征收,二人已经没有必须维持共有关系的必要,因此当儿子起诉要求分割征收补偿款时,获得了法院的支持。(类似生活实例,可参见案例:李某诉其父返还财产纠纷案, 载黑龙江法院网 2013年9月23日) 法官说法http://wflqfy.sdcourt.gov.cn/wflqfy/443866/443840/9632277/index.html
10.广州市律师协会2016年度会员奖励决定10.《环境保护案件实例解析与办案实用法规大全》专著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陈勇儒 11.《律师说法:物业管理典型案例评析》专著 12.《以低价购买房产形式受贿的各种情形及司法认定-以余某某被控受贿罪一案中“低价买房不予认定”为例》论文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王思鲁、车冲 https://www.gzlawyer.org/info/d76ab186a9a14bb3aff0496ce4a875bc
11.今日说法案例赏析八篇采取实例应用和课堂讨论的方式, 及时了解学生的价值观取向, 并对学生的错误认识进行修正, 增强学生对生命价值、质量的正确认识, 并正确理解人生中的生老病死等自然规律。在开展民商法案例教学中, 可采取课堂观看或推荐学生观看《道德观察》、《经济与法》、《今日说法》等电视栏目, 加强学生对相关法律的理解与认识https://hljkjxx.fabiao.com/haowen/9370.html
12.房地产经纪人考试专业基础练习题及答案12023练习版.pdf试题说明 本套试题共包括1套试卷 答案和解析在每套试卷后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专业基础练习题 答案1 5(00题)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专业基础练习题 答案1 L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商品价值的心理功能内容的是 ()。 A)习惯性心理 B )自我意识比拟功能 C)商品价值的认知功能 D)调节需要功能 2 . 单[选题]下列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3/0613/7142000150005121.shtm
13.不动产题目答案解析,不动产题目答案解析1甲、乙因某不动产发生纠纷,甲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其选择诉讼管辖法院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37 徐某是某市不动产登记部门领导,2012年5月徐某有意购买某房产开发公司的一套商品房,该公司承诺以运用市场法评估不动产价值时,下列关于收集交易实例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交易实例https://www.12tiku.com/newtiku/so-%E4%B8%8D%E5%8A%A8%E4%BA%A7.html
14.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单选题】关于光介质的说法不合适的是( )。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单选题】下列中属于糖类不具备的生理功用的是( )。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单选题】影子可以应用( )光学原理进行解释。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单选题】下列中属于糖类不具备的生理功用的是( )。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单选题】衍https://www.shuashuati.com/ti/7513bf3de5594b1285b4c7c3c2f5c4aa.html?fm=bdbds545ea105491b406274e996a9a60491a6
15.今日说法案例范文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今日说法案例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篇1 案例教学法也叫范例教学法、实例教学法或个案教学法,是在学生掌握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根据基本法律知识、教学内容和目标,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探讨,以达https://www.hfabiao.com/haowen/24529.html&wd=&eqid=bf31e6f600071d6a0000000364658518
16.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必看题库知识点(强化274、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选取可比实例的说法中,有误的一项是()。 A.可比实例所处的地区应与估价对象所处的地区相同,或是在同一供求范围内的类似地区 B.可比实例的权利性质应与估价对象的权利性质相同,当两者不相同时,一般不能作为可比实例 C.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是正常成交价格,或可修正的正常成交价格 D.选取http://www.91exam.org/exam/87-4535/4535491.html
17.2019上半年事业单位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真题及答案1、下列与“凌烟阁二十四功臣”有关的说法,错误的是: A.房玄龄是“二十四功臣”之一 B.这些画像是13、下列不属于农村基层组织的是: A.村民小组 B.村民委员会 C.农民专业合作社 D.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另外,在过去的两年里,房价一直在上涨,所以这处房产一定会升值。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质疑小王的http://www.sdgwy.org/html/stzx/xc/201905/14_472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