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私信云南房网,说是本来早已看中云南映象城市公园的一套房子,家里人也多次到售楼部咨询了解,就在即将决定购买之前,这位网友却无意中在报纸上发现,自己看中的那套房子赫然出现在一份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公告上。按这份公告的内容推测,网友看中的房子已经作为开发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了银行,感到不安的网友特意向云南房网咨询: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可以买吗?如果开发商以后还不了银行贷款,网友购买的房屋是否会被银行处理?
看了这位网友的问题,云南房网小编也感到十分惊奇。按理来说,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肯定不能直接销售,因为购房者如果贷款的话也要以房产作抵押,否则同一套物业就会有两次抵押,显然是不可能的。那么,网友所说是否属实呢?
2014年昆明在建工程抵押目录(房产信息网所示)
与此同时,云南房网从昆明市房产信息网“在建工程抵押项目公示”所示信息中了解到,项目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另外,云南房网收集信息还显示,抵押人转让登记抵押物需经由抵押权人授意后解押,然后才能进入常规销售程序。
2014年昆明在建工程抵押目录(云南房网综合整理)
至此,云南房网网友的问题也就有了答案,在建项目抵押是昆明市早就允许施行的一种开发商融资手段,在法律上并无问题,也不存在同一套房进行两次抵押的情况,网友的担心的风险银行等已经有了规避,但也正是因为如此,导致银行在审核此类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时非常审慎,所以尽管目前昆明在建房地产项目大多资金紧张,但成功实现在建项目抵押融资的,一年下来也不过10多个而已,大多数房企的开发资金仍只能依靠其他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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