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核心文件,实在是太重要了。
如果说19号晚上发的大会公报是战略框架,那么昨天的《决定》则是落实到具体事项,以及目标。
《决定》有一句原话是:到二〇二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
也就是说今天我们看到《决定》里面提到的内容都是有一定kpi的,这个kpi得要在2029年,新中国成立80周年的时候要完成。
其中关于房产提到了一个很明确的代办项: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ONE
这本来是提及房地产内容中的最后一条,看似不怎么在意,但却掀起千层浪,网上关于这一点应该是今天讨论度最高的。
无房一族或者一套房的群体都在期待房地产税可以尽快落地,收税就应该收富人的税啊。
而多套房的人则在瑟瑟发抖,持有环节成本又要提高了。
上一次大规模讨论房地产税还是在21年的时候,当时是全网讨论的节奏,本来市场也预期会尽快试点,但谁知道房地产市场急转直下,后来房地产税就被搁置了。
其实要是继续往前数,最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有清晰提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如今已经过去11年了,依旧没有完成立法。但今天又提到了,这一次会迎来落实那一天吗?
首先我可以肯定的是,在一两年落实可能性几乎为零,还是要稳房价的。
现在高层围绕房地产的政策依旧是支持鼓励为主,一直到市场回暖。
最近我看了不少研报还有国外的一些预测,普遍有两个预期,一是2025年回暖,高盛的版本则是2027年见底回暖。
所以说这一次房地产税大概率会在这一次计划中,顺利立法且实施。
TWO
也有人会说,现在不都在积极救市么,现在弄出个房地产税,不是直接一盆冷水扣下来了么?
因为很多人一直都错误理解了政策。
政策从来不是救市,而只是想让它软着陆。
或者说,就是让房价跌的慢一点,减轻民众的伤害度。
一天跌100,跟一天跌10块,连跌10天,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
然后对于地方政府也是一样。
你卖一点算一点,能糊弄一个是一个,慢慢学会过苦日子。
至于为什么这么说。
哪有一边大量建设保障性住房,搞租售同权,搞教育改革,还一边救市的。
这样救的起来吗?再就是几家头部央企背景的房企。人家根本不缺钱,都不怎么拿地了。
至于说房产税,肯定是要收的。
当然,根据实际情况,豁免范围肯定非常大。
比如持有一套不收,144以下不收,这就能豁免掉绝大部分中低收入群体。
至于你名下三四套房,套套200+,你说你交不起税,你发网上,只怕别人也只会说你活该。
可能你会说,那就这么收有什么意义,能收几个啊。一个单独的税种,规模真没有想象的那么大,能多收个几千亿也行啊。
THREE
有人说,十年内一般意义上的“房产税”不会落地,或者“落地了也无法挑起大梁”。
但是,从“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这部分内容没有放在主要讨论央地分钱问题的第(17)条、而是放在讨论社会保障和住房制度的第(44)条情况来看,结合“到二〇二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的表述(实际上这个“五年之期”的要求要远比《决定》全文更早放出来),我们应该意识到:
一直处于“狼来了”状态的房地产税确实已经列上日程,绝不是什么“十年内也不会落地”。
还有人会说,体制内大量人员持有房产,所以不会自我收税。
之前有过消息说上市公司抛售房产,其实现在有一个情况,各地机关单位和国企目前也正在合法合规地以“资产盘活”名义出售出租“闲置”房产,并且出售优先于出租,正常无法出售的还要再降价、甚至走拍卖,总之是要尽最大努力一定要出手,除非“一时难以出售”或者产权不明晰。
明白了吗?在这件事上,我们要清楚,无论个人是什么态度,事情的发展都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任何咒骂、威胁都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