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存量房贷可参加本次批量调整?
答:答:如果您的房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
(1)2024年10月25日(不含)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房贷;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不包括:个人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浮动利率贷款,且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高于-30BP。
如果是基准利率定价或固定利率贷款,且利率也高于最近一个月公布的LPR-30BP,需要先转换为浮动利率贷款(简称“固转浮”)。但必须于2024年10月23日(含)前,向我行申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