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第350号修订)
2.《湖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定(湘建金〔2018〕48号)
3.《关于印发<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19〕21号)
4.《关于印发<永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规定>和<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的通知》(永金管委〔2021〕1号)
5.《永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政策实施细则》(永公金字〔2021〕4号)
6.《关于调整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永金管委〔2022〕1号)
7.《关于调整永州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永金管委〔2023〕1号)
8.《永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永
公金字〔2023〕11号)
三、行使层级:市级/隶属,县级
四、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五、办件类型:承诺件
六、服务对象:个人
七、受理窗口: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营业部综合受理窗口
八、实施单位: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九、受理条件:
(一)贷款对象
在永州市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且尚未结清,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贷款条件
1.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缴存状态正常。借款人及配偶在其他中心有住房公积金正常或封存账户的,应在贷款申请前进行账户合并或销户;
3.借款人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本地和异地,以及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异地的商转公贷款等),且无2次(含)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或在工作地或户籍地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次数以2009年1月1日后,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记录计算。在现工作地或户籍地住房套数查询以县(市、区)为计算单位);
4.借款人距离国家规定的法定离退休年限在1年(含)以上;
5.借款人为原商业住房贷款借款人(或配偶)及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
6.原商业住房贷款还款正常,近1年内无逾期还款记录。
7.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并已就商转公贷款与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合作。
8.借款人同意以所购住房做抵押,该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仅为原商业住房贷款设定抵押权,无任何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9.借款人同意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住房贷款剩余本息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并在面签时一并提交该差额部分还款凭证。
十、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材料形式
提交方式
1
借款人本人和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电子及纸质
现场提交
2
3
还款卡(借款人本人名下有效I类借记卡)
4
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出具的商转公贷款同意书
原件
5
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全款增值税发票(或购房合同或契税纳税申报表,原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中已注明房屋总价的可免提供)
6
原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7
差额还款凭证
8
原不动产登记证明
复印件
十一、表格及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商转公贷款申请表
样表下载:无
十二、办理说明
申请材料齐全、真实
十三、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十四、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十五、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六、收费依据:无
十七、咨询方式和监督方式
十八、办理流程:
??借款人向原商业银行预约结清贷款并取得商转公贷款同意书→商转公贷款申请→贷款审核、审批→偿还差额部分→签订合同、办妥第二顺位抵押→贷款发放→结清原商业贷款→注销原商贷银行抵押→办结
办理流程图:
办理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9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