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能否将其继承权(继承份额)赠与福州遗产继承律师网

陈某与被告罗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共生育了四个子女,即原告罗甲、被告罗乙、罗丙、罗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罗某购买了位于某县正兴街的住宅一套并于2003年9月2日以罗某的名义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2013年10月27日陈某因病去世。陈某死亡时,其父母均已先于陈某去世;陈某去世后,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原告罗甲,被告罗乙、罗丙、罗丁和罗某。且被告罗某、罗乙、罗丙自愿将其应继承份额赠与给原告罗甲,现因继承上述房屋发生纠纷,原告遂诉至本院,请求如诉称。

分歧:

该案的争议焦点是在未取得继承财产的所有权之前,法定继承人罗某、罗乙、罗丙能否将其继承权(继承份额)通过协商的方法赠与给另一法定继承人罗甲。对此,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在未取得应继承财产的所有权之前,继承人之间通过协商的办法转移(赠与或者转让)继承权和继承份额是无法律依据的。我国《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继承份额的规定,只是指继承人之间可以对继承份额的划分进行协商。继承权作为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是不能转让的。因此,继承人放弃继承就不能再通过继承协议的方式将他应继承的份额转让给其他继承人。只有在办理了继承手续,对应继承的份额取得了所有权之后,也就是房产证更名到法定继承人的名下之后,该法定继承人才能将该份额赠与他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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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https://www.gqb.gov.cn/node2/node3/node5/node9/node101/userobject7ai1284.html
2.江苏法院老年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0212023)【裁判结果】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认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郑某的遗嘱真实有效,房屋应由郑小某继承,但吴某对房屋享有居住权,居住期间任何人不得干涉吴某在房屋内的居住情况。遂判决:房屋归郑小某所有,吴某对房屋享有永久居住权,由吴某自由选择住回房屋的时间和期限。 http://www.cfgw.net.cn/2023-10/23/content_250654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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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离婚后前夫孩子有权继承我的财产吗综合法律虽然离婚后前夫孩子有继承财产的权利,但是人们可以采用部分措来保护本人的财产。首先是婚前协议,这是夫妻在结婚前签署的一种协议,明确规定了财产分割和继承权。其次是赠与和保险。赠与财产给其他亲属、捐赠给慈善机构或购买保险等方法都可以减少前夫孩子继承的部分财产。 https://www.hezegd.com/lawnews/zh/128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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