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呢?这指的是那些表面上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但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完全拥有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就是夫妻共有财产。
让我们来看一个例子,以便更好地理解。
老张夫妇有两个儿子,他们在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子,房产登记在老张的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张和小儿子一起住在这套房子里。如今,老张也已经离世,留下了一份遗嘱,明确了房产归属小儿子。
那么,大儿子是否将无法分得房产呢?并非如此,大儿子仍然可以分得房产的1/6份额。为什么呢?我们来看一张图,或许能更好地解释。
如图所示:
您可以看到,实际上,老张的妻子也拥有房产的1/2所有权。如果老张的妻子在去世前没有立下遗嘱,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房产的1/2所有权将由老张、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因此,分配结果是,老张占有2/3的产权,大儿子和小儿子各占有1/6的产权。而老张的遗嘱只能决定房产2/3份额的归属。
网上流传着独生子女有可能无法继承自己的房产的说法,其实也是因为这个道理。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非常简单,只需要立下遗嘱明确即可。
其中最常见的情况包括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公有住房使用权。
首先,让我们来说说农村宅基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这片土地归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宅基地不能算作个人的遗产。不过,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此外,即使儿女离开农村,转为城市户口,他们依然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其次,公有住房。个人只享有公有住房的使用权,而产权归国家或单位所有,因此不属于个人的遗产。不过,如果公房在“房改”后转为产权房,那么就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了。
因为这些财产通常是在被继承人因事故或公职死亡后获得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请注意!这些财产是给予死者近亲属的,因此并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无法被继承。
一般来说,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在被保险人去世后,保险金应归受益人所有,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也有特殊情况需要另作考虑。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有些财产是无法被子女继承的。因此,在我们的财产规划中,我们应该考虑到这些因素,并合理地安排财产的归属。希望本文能为您带来一些启示,让您的财产规划更加全面和周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