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信“子承父业”遗嘱公证也未必得到房子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指的就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公证办理的遗嘱。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指的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指的是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的遗嘱,要求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比如病危),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除了公正遗嘱,其他四个都属于非公正遗嘱,公正遗嘱跟非公正遗嘱有什么区别?

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的区别在于:公正遗嘱是经过国家机关证明过的遗嘱,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比非公正遗嘱更高,而且公正遗嘱本身就是对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的证明,口头遗嘱一般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公证,但一般情况下公证处证明该遗嘱时,应当由公证员制作笔录,作成代书遗嘱。最重要的是,当数份遗嘱发生冲突时,公正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遗嘱。

一、遗嘱一定要公正后才有效吗?

二、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怎么立遗嘱最保险?

案例:张先生母亲已经去世多年,家里父亲想把名下的一套房子留给他,他还有一个姐姐,这种情况下父亲要如何立遗嘱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张先生父亲母亲各占房子的一半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父亲、张先生和姐姐都有继承母亲那一半房产的权利,三人各占1/2*1/3=1/6。在父亲设立的遗嘱有效的情况下,父亲占有的房产份额应该是1/2+1/6=4/6,那么张先生应得的房产份额是4/6+1/6=5/6,姐姐应得份额是1/6。经过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房产可以由张先生取得,但是需要向姐姐支付属于她的那1/6的房款,才能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三、书面的遗嘱,不签字,只按手印有效吗?

我国《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要求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由一人代书,而且见证人之间无利害关系。遗嘱上需要遗嘱人、见证人签字,而不是按手印。根据《继承法》,遗嘱人、见证人签字,是为了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真实的想法,一般按手印的遗嘱人,可能是因为不识字,或者行动不便(老人手抖),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遗嘱人无法签字,法院会重新考虑遗嘱的真实性。因此在写遗嘱的时候一定要保证是遗嘱人、见证人亲笔签字,尽量不要按手印。

遗嘱是遗嘱人去世后开始生效,对于有效期,大家要先知道“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

1、遗嘱继承:给法定继承人立的遗嘱叫做“遗嘱”,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有效期。

遗嘱继承的法定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由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所以,设立遗嘱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明确了遗嘱继承的继承人,避免产生纠纷。

2、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立的遗嘱叫做“遗赠”,《继承法》规定,遗赠的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人后两个月内,要作出接受或放弃遗赠的表示,如果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举个例子:假如前案例中,如果张先生的父亲改变主意,立下遗嘱把房子给自己的侄女,侄女要在知道遗嘱后两个月内,决定是不是要接受。如果侄女在知道遗嘱的情况下,在老人去世后半年才决定接受,就属于超过有效期了,就算是公正遗嘱,也视为自动放弃遗赠,所以一定要注意。

五、立了遗嘱之后反悔了能改吗?

根据《继承法》,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所立的遗嘱。具体有以下几种方法:

2、遗嘱人直接将所立的遗嘱销毁或在所立的遗嘱上进行变更。

3、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发生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对于公正遗嘱,由于遗嘱内容被了公证处证明过,遗嘱人想要撤销或者变更的话,需要亲自到办理该遗嘱公证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因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原公证处申请的,也可到就近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或请原公证处派公证员到其住地办理。申请时,遗嘱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凭证和需要变更或撤销的遗嘱公证书,讲明变更或撤销该公证遗嘱的原因和理由。

总结起来,判定遗嘱是否合法有效,主要根据以下几点:

1、遗嘱人是否有遗嘱能力,如果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精神病人、老年痴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病人,时而清醒时而糊涂),最好找一位律师作为法定代理人帮助他处理立遗嘱等各项事务。

2、见证人不能是这几类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精神病人、老年痴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病人,时而清醒时而糊涂),也不能是有利害关系的人。

3、公正过的遗嘱法律效力高于其他遗嘱。

4、当设立的多份遗嘱有冲突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6、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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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可以代书并见证遗嘱吗?专家导读 律师可以代书遗嘱,并且可以成为见证人。在遗嘱人订立遗嘱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丧失行为能力,无法订立遗嘱的情形,或者是不认识字等,可以通过代书遗嘱的方式订立,一般由律师代书。 律师可以代书并见证遗嘱吗? 一、律师可以代书并见证遗嘱吗? 律师可以做代书人,律师代书的律师见证遗嘱,实际就是代书遗嘱。https://mip.64365.com/zs/1203860.aspx
2.法院对自书遗嘱的司法解释自书遗嘱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了遗书按自书遗嘱对待的情形,但是该司法解释随《继承法》的失效已经失效了,最新关于自书遗嘱的规定应当适用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法律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jx_113482.html
3.法律实务涉外继承中常见的法律适用问题李伟斌律师事务所林某2、林某3、林某4主张该《平安嘱书》不符合我国继承法的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而无效,本院不予采纳。另,林某2、林某3、林某4主张该《平安嘱书》即便有效,也仅作为处理林某某在香港的遗产,效力不及于香港域外的遗产。对此,本院认为,根据林某某《平安嘱书》第(一)条列明:‘本人百年归老后,所有动产及不http://li-partners.com.cn/index.php?s=/sys/769.html
4.解读《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一)》在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内容发生冲突时,根据《继承编司法解释(一)》第三条: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http://www.gzxrnews.com/xwzx/tt/20230525/20230525_603040.shtml
5.《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一)》逐条解读该司法解释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一般规定”、“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附则”。总体上,这一司法解释贯彻了《民法典》的立法精神,结合了我国继承纠纷的司法实践,并总结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的成功经验。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613940712964439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4篇8次; 案例3篇3次)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https://txc.fudan.edu.cn/6e/87/c3500a28295/page.htm
7.我国现行法中遗嘱形式规则的不足法律常识第一,有关自书遗嘱的司法解释与实践不尽相符。根据我国现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其中对遗书按自书遗嘱对待要求的条件之一为,无相反证https://www.lawpa.cn/changshi/505934.html
8.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3篇 司法解释1篇 地方法规1篇 案例4篇 裁判文书1453篇 相关论文21篇 实务指南) 第十一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http://www.zhipulaw.com/T2.asp?ID=867
9.老爸走后老妈继承房产真难建议:早立遗嘱很重要新闻频道目前,遗嘱的形式分为5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以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继承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若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遗嘱人生前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https://news.cctv.com/2016/03/28/ARTIW0zKtWoTXLeKksFt8Yun160328.shtml
10.北京有关继承的若干法律问题(三)公证被撤销的公证遗嘱效力如何认定? 公证遗嘱因公证程序本身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公证被撤销的,公证遗嘱丧失法律效力。但对于公证处在制作公证遗嘱过程中留存保管的当事人自行制作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应结合《继承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遗嘱效力作出认定。 http://jingyuelaw.com/h-nd-258.html
11.明安律师推荐遗嘱继承纠纷案件之窘境福建明安律师事务所北京二中院统计归纳后认为,目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多的遗嘱类型主要集中在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以及代书遗嘱。《继承法》采取遗嘱形式法定原则,在第17条中规定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五种类型。统计数字之所以显示争议较多的案件涉及前述三类遗嘱,并非其它两类遗嘱不容易引起争议,而是现实生活中http://www.minganlaw.com/news/471/
12.房屋遗产继承纠纷继承人排位如何判断?对此,小编提示大家,为避免继承纠纷的出现,老人尽可能要在生前订立遗嘱,并在遗嘱中写明房屋归属和处理方式。 目前,遗嘱的形式分为5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以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继承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若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http://www.shuohenglaw.com/article/2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