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到2.14、七夕等一系列节日的时候,街道、朋友圈都会充斥着粉色的泡泡,各种怀抱花束的男人、女人们带着自己的男朋友、女朋友晒着自己的幸福,闪瞎单身狗的双眼。
虽然爱情很美好,但是其中的法律知识也必须得知道!以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一、女朋友和你妈掉进水里,你该救谁?
在广大男性朋友眼里,这简直就是一道“送命题”,一边是生养的母亲,一边是灵魂的伴侣,先救哪一个都会遭到“道德”的谴责。也有人直接摆烂说,让她们自己游过来。虽然这是一个玩笑话,但是这个世纪难题在法律面前是有唯一答案的。
二、恋爱期间发生的经济纠纷有哪些?
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在处理的时候都会有几个难点:(1)恋爱期间,你侬我侬,没有刻意保留财产线索信息,甚至在分手后直接拉黑、删除,连聊天记录都没留下;(2)经济纠纷难以认定,是借贷还是赠与,是日常生活支出还是代为保管?(3)消费多元化,且并不局限于转账,还有现金支出等。
1、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分手时能要回来吗?
情侣之间互赠礼物的现象非常普遍,但是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互赠价值不大的礼物。一般而言,日常赠送的价值不大的礼物、财物都属于为维持情感的赠与,分手时不能要求退回;
(2)互赠价值较大的财物,如房产、车等,在实质上可以认定其为附条件的赠与,即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分手时可以要回;
(3)赠与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只要不符合以上三种情形,彩礼的给付都属于自愿赠与,无法要求返还。当然,法院会在审理时,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酌情要求返还。
2、分手时是否可以索要分手费或者青春损失费?
不可以!法律并未规定“分手费”或者“青春损失费”这一概念,如果在分手时提出,即便是双方之间签订“协议”,也会因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没有法律依据而驳回。
3、同居期间的财产,分手后如何分割?
三、未婚同居犯法吗?
单身男女同居生活不犯法,但如果一方有配偶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则构成重婚罪。在没有弄清对方真实婚恋情况时,贸然同居,小心承担刑事责任哦。
四、发生性关系后反悔,可以告对方强奸吗?
强奸罪的定义,必须是违背妇女意愿,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发生的性关系。如果男女双方因为情到深处自愿发生性关系,或者被哄骗自愿发生的性关系,都不构成强奸。但如果在过程中进行反抗,对方仍强行发生性关系的,则构成强奸罪。
情侣之间互相爱护是必然的,但是在这份“爱”中一定要掺杂法律成分。专业婚姻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最为全面的婚前财产规划、出具各项专业文书,对您可能遇见的所有问题进行全面解答,为您的婚姻爱情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