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答网精选答问(第十一批)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

问题1:抵押权人对不动产抵押权的行使能否及于不动产的租金?

需要说明的是,在破产程序中,由于破产申请受理后,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对债务人的保全措施,故该条的适用前提已经不复存在,而应当适用相应的法律规定处理。另外,依照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精神,抵押不动产被人民法院查封后,抵押权并不当然及于不动产租金。这时,抵押权人就租金收取负有向不动产承租人的通知义务。抵押权人怠于通知而承租人继续向抵押人支付租金的,仍然产生相应的清偿效果。抵押权人不得主张该清偿行为无效。

咨询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行政及执行裁判庭徐昺颢

答疑专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李兴

问题2:人民法院受理对被执行人的破产申请后,对于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费措施是否应当解除?

答疑意见: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4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被执行人破产申请后,应当中止执行程序,解除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措施。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因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其基本考虑是,进入破产程序后,被执行企业被管理人接管,以督促被执行企业履行义务为目的的信用惩戒措施已无必要。对于被执行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执行法院已经采取的限制消费措施应当如何处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等并未作出明确。

咨询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姚富国

答疑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孙建国

问题3:房屋承租人能否对房屋征收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答疑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该条例第二条明确被征收人即为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将承租人排除在外。依据上述规定,承租人一般不具有针对房屋征收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但从法理上讲,与被诉行政行为是否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是判断当事人是否具备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重要标准。因此,对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承租人等人群,由于其享有法律和政策所赋予的接近于所有权权能的带有福利性的使用权,有必要赋予其针对房屋征收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例如,“李某某诉潍坊市奎文区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2024-01-3-005-002)明确,公房承租人具有对房屋征收决定提起诉讼的原告资格。

咨询人: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任佰安

答疑专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赔偿办)熊君

问题4: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检察院和法院先后决定对赔偿请求人逮捕,此后刑事案件以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结案的,赔偿请求人应当以哪个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

答疑意见:侵权赔偿通常遵循“谁侵权,谁赔偿”的原则,但当国家机关侵权时,由于国家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按照“社会保险理论”“公共负担平等理论”,为便于受害人主张权利,国家赔偿中赔偿义务机关设定与民事诉讼中侵权主体的设定并不完全相同。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发现,国家赔偿以“谁侵权,谁赔偿”为一般原则,以责任后置吸收为例外。特殊情形中的赔偿责任后置吸收,是实体后置吸收与程序后置吸收的统一,且以实体后置吸收为前提,兼顾国家赔偿法救济私权与规范公权的双重宗旨,实现方便赔偿请求人申请赔偿与倒逼赔偿义务机关依法履职之间关系的平衡。

所提问题中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目的和精神,进行目的解释、历史解释和体系解释,将法院确定为赔偿义务机关。理由如下:首先,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中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在人身自由侵害等特定情形下,采取了赔偿责任后置原则,即在一定程序中当数个司法机关均实施了侵权行为时,由最后一道程序作出负面司法决定的办案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由于法院作出过逮捕决定,由其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符合国家赔偿法的目的和精神。其次,如果让检察院和法院都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则由于赔偿义务机关不同导致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不同,前者需要复议而后者不需要复议,从而导致赔偿请求人需要提出两次国家赔偿申请和推进两个赔偿程序,这无疑不利于赔偿请求人及时便利获得赔偿。最后,根据“社会保险理论”和“公共负担平等理论”,赔偿费用最终由国库来支付,故由最后作出逮捕决定的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既做到了便民,又没有过多增加法院的负担,最终实现了国家赔偿“诉讼经济原则”。

THE END
1.法律小常识100条问答解析日常生活中常见法律问题法律小常识100条问答:解析日常生活中常见法律问题 了解基本权利与义务 法律小常识100条问答指出,作为公民,我们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言论、集会、结社、出版自由等基本权利,同时承担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义务。每个人都应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和名誉。 https://www.gntpr.com/ke-yan-jin-zhan/80568.html
2.常见法律咨询问题大全法律知识专题听律网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常见法律咨询问题大全相关内容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常见法律咨询问题大全 一、工程款纠纷管辖纠纷如何请律师? 工程款纠纷律师应准备的材料有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起诉状、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拖欠工程款的话,是否有对账单、决算书等证据材料提供法院即可。二、最高检非法利用https://m.471.cn/zt/2262139.html
3.寻找在线免费咨询农村土地律师寻找在线免费咨询农村土地律师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893754 人·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原则上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找以下部门依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674175.html
4.农村土地纠纷律师在线解答免费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https://www.lawtime.cn/wenda/q_48118510.html
5.法律小常识聊聊我知道的100个问题解答法律小常识聊聊我知道的100个问题解答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地会接触到法律相关的问题。有时候,这些问题可能会让人感到困惑和不知所措。但是,不要担心,因为这篇文章就来帮你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帮助你更好地应对生活中的各种情况。 问1:什么是合同?https://www.cjan6a6c.cn/xue-shu-huo-dong/439561.html
6.土地纠纷只是简单说土地纠纷,无法解答,如咨询,可打电话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通常情况下,出现自建房纠纷时,我们有三种维权方式,一是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相关协议;二是可以向村委会申请调解处理,三是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复杂的土地房屋确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https://www.66law.cn/case/28454885.aspx
7.法律小常识100条问答解锁法律知识的门扉在日常生活中,法律问题时有发生。面对复杂的法律法规,我们可能会感到迷茫和困惑。这时候,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小常识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律小常识100条问答》就是一个宝贵的资源,它可以帮助我们快速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应对各种情况。 一、民事责任 Q1:https://www.fikyjuyw.cn/nong-ye-zong-he/60348.html
8.农村常见民事问题解答110网律师近年来公安机关经侦部门频繁接到群众咨询电话,反映为他人借款担保造成损失。对行为人在借贷过程中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欺骗手段,将所得资金用于挥霍、隐匿、赌博等非法活动,警方提示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对行为人借贷过资金用于正常经营,由于经营不善而导致担保方受损,建议当事人通过民事途径追究行为人责任。但是,无论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66445.html
9.向村民宣传法律政策都有哪些内容二、农村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针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土地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解答,帮助村民明确自身权益。 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常见民事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宣传劳动法律法规,保障村民在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三、治安管理与安全防范知识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村民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44ec15fae1b9ca001030
10.农村法律咨询常见的问题有爱问知识人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https://iask.sina.com.cn/b/lawqEnt6ZgC52X.html
11.集体户口迁回农村家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第一类,落户地村集体组织同意,且原属于村集体组织成员你想迁回农村户口,那首先得就是这个村以前的成员。现在想迁回来了,那么得经过村集体组织认可,并开证明才行。毕竟如果多了一人,村集体在福利或保险方面要多增加一份负担。此外需要注意,根据国家户籍改https://m.64365.com/question/17487051.aspx
12.民法典与官兵生活同行,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官兵咨询 前不久,我的家人驾驶机动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并住院接受治疗。交警部门判定,对方负全责。请问我的家人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如果事故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应该如何进一步维权? ——某部干部小聂 专家解答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况在生活中比较常见,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较为复杂,部分官兵可能因不熟悉http://www.81.cn/yw_208727/16227325.html
13.退伍军人转业安置常见问题解答退伍军人转业安置常见问题解答 1.退役士兵安置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 2.退役士兵包含哪些对象? 答:包含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3.士兵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http://www.huaan.gov.cn/cms/siteresource/article.shtml?id=580344580922670000&siteId=60426900666720001
14.一村一社区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总结范文(精选13篇)提倡利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提供远程在线服务,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服务与在线服务结合起来,建立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合。指导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微信群,为村(社区)及居民群众提供便利化法律服务,及时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法律顾问之家”微信群,听取法律顾问有关工作建议,帮助https://www.wenshubang.com/gongzuozongjie/2648578.html
15.荆州市大学生法律服务团:“法宝”送千家,情系你我他由法律援助小组的成员带着普法宣传册走访农户家中,对村民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相关讲解,并且询问村民对国家在农村地区的相关政策是否了解。并根据普法宣传册的内容向村民进行详细的讲解。对于村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尽量利用学习的专业知识现场为村民解答,如果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就做好记录带回学校http://www.zgzyz.org.cn/content/2012-10/26/content_7217747.htm
16.《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常见案例学习手册》(《乡村(社区涵盖全部培训法律政策知识门类,以案说法解答生活常见法律问题 作者:《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常见案例学习手册》编写组出版社:中国法治出版社出版时间:2022年08月 手机专享价 ¥ 当当价 降价通知 ¥38.60 定价 ¥48.00 配送至 北京市东城区 运费6元,满49元包邮 服务 由“当当”发货,并提供售后服务。 关联http://product.dangdang.com/29459225.html
17.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专业(专科)教学实施方案开放教育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能够培养适应我国农村法治建设需要,运用国家基本法律和农村政策、法规开展农村法律咨询服务与纠纷调解的基层法律服务人才。 四、培养规格 https://www.hnou.edu.cn/sites/html/fxy/2021_01/06_00/content-9803.html
18.知芒网法律咨询律师在线咨询法律咨询就到知芒网,这是一个快捷的法律咨询网,为各地有法律咨询需求的公众提供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法律常识浏览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在线为您解决法律问题。https://sj.yuzhu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