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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1、农村宅基地概念及分配方式是什么?
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行政村或生产队)成员身份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宅基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和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2、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哪些条件?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3、哪些情况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来当地的;(6)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7)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4、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
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而每块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该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所有权人(村民)。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5、怎样认定村民“一户一宅”的问题?
对村民“一户”认定,原则是根据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认定。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是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具有以下情形的,可独立作为特殊村民“户”对待:
已婚且已分家单独居住生活的;(2)未婚但年龄已满二十周岁且已单独居住生活的;(3)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可独立作为一户;(4)通过司法裁决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书进行登记。
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宅基地,申请确权登记。
6、哪些情况下可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经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文件,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已批准新宅基地: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或国家建设征用等原因需要调整或迁建住宅,新房建成后,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拆除旧房,退出原宅基地的;(2)公共利益需要: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3)空闲或坍塌未恢复使用: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可以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4)擅自改变用途:村民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的,如用于非居住建设,宅基地可能会被收回;(5)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因继承房屋等原因造成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多占宅基地的,多余部分可能会被收回;(6)非农村集体成员占用:非农村集体成员占用宅基地,如城镇居民通过非法手段购买农村宅基地或在房屋灭失后继续占用宅基地的,宅基地将被收回;(7)满两年未动工: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可以由村集体收回;(8)未批准重建:原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7、城镇居民能否到农村购置宅基地?
不能,根据《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要求:“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所以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和农民住宅。
8、村民在出卖房屋后,还能再申请宅基地吗?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9、村民申请宅基地面积的审批标准是什么?
(1)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2)平原地区: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3)盐碱地、荒滩地: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4)特殊情况: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上述规定限额。
10、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抵押贷款吗?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抵押贷款,但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首先,将房屋拆除后以建筑材料还债,大大降低了房屋的价值。而且,最高法院曾专门作出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所以,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债权人实现抵押权也存在障碍,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一般不愿意接受农村房屋设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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