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些年来,互联网科技已经到了极度发达程度,互联网科技带给人们生活便利,网购、网上支付、短视频、网络游戏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与快乐。但是,人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捷的同时,互联网也同样带给人们一些问题。大量的网络虚拟财产的出现带来了更多的网络虚拟财产物权法保护问题的纠纷,越来越多的网络虚拟财产纠纷让人们对个人的网络虚拟财产越来越重视。因此,本文就这一课题展开研究。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物权法;保护
在全球科技大发展中,互联网技术也在蓬勃发展。随着互联网行业的迅速发展,在我们身边到处都充斥着互联网的信息。从最早的客户端到现在的移动网络,互联网技术带给了人们方便与迅捷,但是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这其中互联网虚拟财产纠纷问题尤其严重。网络虚拟财产的所属权以及继承权纠纷屡见不鲜。这些问题使得人们开始重视个人的虚拟财产所有权起来。因此,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法保护极其必要。
网络虚拟财产是在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下产生的一种可以人为只配的有价值的财产,是人们在互联网中的财产的变现形式。
网络虚拟财产不同于现实货币、房产、车辆等一系列有形财产,它是一种无形财产。虚拟财产可以通过向网络开发商购买的方式获得,或者是通过一些列活动、任务的形式劳动所得。也可以通过类似交易平台的网站上进行交易来获取,这与在淘宝购物等方式极为相似,这就使得网路虚拟财产已经有类似一般性商品的特性,因此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也必须认真对待。
网络虚拟财产往往是所有者本人通过个人的劳动(做任务,练级,杀怪)、现实货币兑换(充值)、虚拟市场交易(买卖装备)等一些列方式所得,网络虚拟财产已经与现实财产挂钩,网络虚拟财产已经具备了一切现实财产所具备的基础属性。因此从法律上来讲,网络虚拟财产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虚拟财产的一大特点是,虚拟财产只是存在于特定的网络虚拟空间之中,虚拟财产依附于网络之中,其只能在网络中体现价值。
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分类,按照其经济价值的大小来划分比较合适:
(一)传统财产型网络虚拟财产
所谓财产型就是指具有很高的经济意义的虚拟财产,最直观体现的就是网络游戏中的游戏币和游戏装备,人物角色等级等等具有具体价值的东西。这一类型的虚拟财产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具有一定的现实经济价值意义。这些财产通常都可以和现实货币进行物价交换。这类虚拟财产一目了然继承容易。
(二)人格型网络虚拟财产
(三)混合型网络虚拟财产
这类财产既有很大的经济价值又有个人的人格信息。如淘宝账号积分,支付宝账号信誉积分。通常网络用户也可以利用这些积分以及信誉度来兑换现实物品或者提高额度,所以该类财产的最主要特征是其获得过程人身依附性极强,但是却可以转化成极大的经济价值,这种商业价值可能会为其所者不同或者经营理念不同而大大贬值,所以进行继承可能会对交易安全造成影响。
(一)虚拟财产返还请求权
(二)虚拟财产妨害排除请求权
(三)虚拟财产的债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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