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服务业的主管部门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以及国家工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在其职责范围内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颁布部门
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2007年
商务部
《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9号)
从网上交易及其参与方、网上交易的基本规则、各参与方的规范行为、网上交易促进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以维护网上交易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网上交易健康有序发展。
2009年
商务部商业改革司
《电子商务模式规范》(SB/T10518-2009)和《网络交易服务规范》(SB/T10519-2009)
《电子商务模式规范》规定了电子商务模式的基本要求以及B2C、B2B、C2C等主要模式在经营管理主体、交易内容、在线支付、网址报备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网络交易服务规范》规定了电子商务B2B、B2C和C2C各模式中网络交易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和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的行为服务规范。
2011年
《关于规范网络购物促销行为的通知》(商商贸发[2011]3号)
为规范网络购物促销行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促进网络购物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引导企业依法促销、保证促销商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查处不实宣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引导科学合理消费、建立长效机制等。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18号)
国务院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8号)(2011年修订)
2014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订,2014年实施)
首次对电子商务行业进行了规范,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令)
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旨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
《反不正当竞争法》(2017年修订)
对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并对违反上述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2018年
《电子商务法》
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注〔2018〕236号)
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服务工作。
政策名称
2005年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
《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商改[2007]49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信息办
《关于印发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发改高技[2007]1194号)
提出“十一五”期间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工作任务,明确提出完善发展环境,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应用水平,培育服务产业;到2010年,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支撑体系、技术服务和推广应用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电子商务服务业成为重要的新兴产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大幅提高并取得明显成效。
《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商商贸发[2009]540号)
为进一步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提出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开拓网上市场、促进商品批发环节应用推广网上交易、加快发展面向消费者的专业网络购物企业、推动实体市场交易与网上市场交易有机结合、完善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等一系列指导意见。
2010年
《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商贸发[2010]239号)
《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商电发[2011]375号)
提出“十二五”期间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工作任务,明确提出“重点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提供电子商务咨询、资讯、法律、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到2015年,电子商务服务业实现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成为我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2年
工信部
《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
确定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目标:电子商务交易额翻两番,突破18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3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超过9%;移动电子商务交易额和用户数达到全球领先水平;电子商务的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和服务品牌。针对电子商务服务,提出“着力提高电子商务服务的规范性,促进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完善交易主体身份认定机制,提高电子商务信息发布、信用服务、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纠纷处理等服务的规范水平。”
2013年
《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商电函[2013]911号)
针对电子商务服务,提出到2015年的工作目标,即电子商务基础法规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应用促进的政策环境基本形成,协同、高效的电子商务管理与服务体制基本建立;电子商务支撑服务环境满足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需求,电子商务服务业实现规模化、产业化、规范化发展。
2015年
商务部等19部门
《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商建发[2015]306号)
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利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
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到2020年,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在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带动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
确定电子商务市场规范发展目标:到2020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基本建成;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
2016年
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和发展改革委
《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和快递网络建设,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和“快递下乡”。支持适应乡村特点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建设,鼓励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农产品进城、农业生产资料下乡。
《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并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研发、生产、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供给与需求精准匹配。推动企业运用互联网开展在线增值服务,鼓励发展面向智能产品和智能装备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拓展产品价值空间,实现从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工业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行业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推动建设一批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
扩大电子商务服务领域。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邮政等社会资源合作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推动建设一批第三方工业电商服务平台。培育基于社交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及新技术驱动的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完善新型平台生态体系。积极稳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推进电子商务规制创新,加强电子商务产业载体、物流体系、人才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提高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发展仓配一体化服务,鼓励企业集成应用各类信息技术,整合共享上下游资源,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无缝衔接和高效流动,提高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供应链协同效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
实施电商扶贫,优先在贫困县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继续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动员大型电商企业和电商强县对口帮扶贫困县,推进电商扶贫网络频道建设。
2019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
支持小农户发展康养农业、创意农业、休闲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电商等,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开展电商服务小农户专项行动。支持小农户利用自然资源、文化遗产、闲置农房等发展观光旅游、餐饮民宿、养生养老等项目,拓展增收渠道。
商务部等10部门
《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实施方案》
完善贫困地区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进一步提高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推动实现建制村直接通邮,提升网点电商服务功能。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对贫困地区农村邮政、快递等物流配送设施的支持力度,完善协同发展机制。推动供销、邮政、快递、交通运输企业在农村地区扩展合作范围、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逐步建立互利共赢、服务规范的合作机制,探索开展农村渠道共建、设施共享、业务代理合作。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AI服务器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AI服务器行业稳定发展,比如2024年5月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关于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的若干措施》提出培育芯片创新发展生态,探索存算一体、类脑计算、芯粒、指令集等芯片研发与应用,推动面向云端和终端的芯片应用,推广高性能云端智能服务器。
为促进算力服务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开展算力互联互通技术研究和试点应用,推动公共算力资源标准化互联,加强算力统筹监测,打造智算生态圈,提升算力服务能力,助力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
为加强区块链的应用,我国发布了多项行业政策,如2024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加快探索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推行远程监管、线上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为加快宽带的建设,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发布的《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加快“宽带边疆”建设,推进边疆地区行政村、农村学校、边境管理及贸易机构、沿边道路、沿海海域等重点场景宽带网络覆盖。
为推动互联网支付发展,我国发布多项行业政策,如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推进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设施配备,畅通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支付渠道,提升入境游客线上线下购买文化和旅游产品与服务的支付体验。
为推动口岸智慧化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新时代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的意见》提出严格港口岸线使用管理,科学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宝贵的港口岸线资源,坚持公用化、集约化、专业化导向,提升港口资源使用效率和水平。
为推动安防智能化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提出在市政服务领域,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物等网联化和智能化改造,部署智能水务、智能抄表、智慧安防等感知终端和城市级物联网平台。